围观!这些“凡尔赛文学”合法吗?

  前段时间, “凡尔赛文学”一词刷爆全网,“炫富”“伪精致”“包装高级感”与侵权、违法,甚至犯罪的关系亟待厘清。
  那么,什么是“凡尔赛文学”?简而言之,即是“用最低调的话,炫最高调的耀”。

  “凡”不是不可,但要遵守法律法规,接受道德约束,看看下面这些“朋友圈凡尔赛大赏”,这样“凡”到底行不行?


案例一

  幸福的女人:
  老公给我买的新车到了,可是颜色好丑哦,直男审美真的欣赏不来(图片)。不过,还是比6楼Tracy的那辆好,不得不说一句,车如其人,她那辆一看就是“暴发户”“假名媛标配”,到处骗人。

  律师点评:

  实名点名Diss他人,在朋友圈、微信群、社交软件上公开发表侵害声誉的内容,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指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案例二

  精致的猪猪女孩:
  哎呀,我这鼻子这眼睛这嘴巴,自己看着总觉得平平无奇,但经常有人说我五官组合起来好好看呐!(图片)其实都是有秘诀的,有想和我一起变美的姐妹联系我喔。
  律师点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擅自公开他人照片,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案例三

  突然拥有火锅店的女人:
  我们家男人太败家了,太会花钱了!几个月前提了一嘴想吃正宗的重庆火锅,结果他直接给我盘了一家火锅店!姐妹们,欢迎大家来品尝自己火锅店~禁止自带酒水哦,否则要没收滴~

  律师点评:

  开火锅店可以,但“禁止自带酒水”可就不行了。商家制定的“禁止自带酒水”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这一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属于无效条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