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终盘点》系列报道之七

2020年十大法院新闻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人民法院推进落实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关键之年。
  这一年,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全国法院在艰难中有突破,运用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及时定分止争。智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大显身手”。在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同时,配套改革全面铺开,同时积极回应“正当防卫”“食品安全”等社会热议问题。
  
  有效果:繁简分流试点初见成效 
  2020年1月15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南京、苏州等20个城市的中、基层人民法院及部分专门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这次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意在着力解决纠纷化解渠道不多、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匹配不精准、诉讼流程和方式不便捷等问题。
  试点近一年来,各试点法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积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力度,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动诉讼质效明显提升。
  
  有举措: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铺开
  2020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旨在保障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在法院系统内切实有效的实施。
  《意见》主要围绕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五大方面提出28项配套举措。
  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介绍,全国法院普遍建立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新型办案机制,基本取消了案件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署的裁判文书达到98%以上,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数量也大幅下降;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绝大多数法院建立了院长、庭长和审判人员的权责清单制度,明确院庭长和审判人员行使审判权力的职责和边界。
  《意见》以具体措施对标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举措,在人民法院系统内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是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指引。
  
  有新规:最新“民事证据规定”正式实施
  无论是怎样的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都离不开证据,而对搜集到的证据的审查等,则需要有专门的条文作出规定。
  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实施。该决定是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作出的重大修改,影响每一个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
  修改决定共115条,重新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共100条。
  修改后的《民事证据规定》中,保留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未作修改的11条,对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修改的41条,新增加条文47条。
  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修订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民事证据采信的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标准:“正当防卫适用”官方解释出台
  近年来,“于欢案”“昆山龙哥案”等涉正当防卫案件引发广泛关注,陌生人闯入住宅可以正当防卫吗?追小偷导致其受伤属于防卫过当吗?
  最高人民法院9月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规则,用22个条文,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涉正当防卫案件千差万别,具体案件可能由于一个细节因素就会导致性质认定发生变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指导意见就普遍性、原则性问题提出相对明确的规则指引。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涉防卫案件“以死为大”的评判标准得以真正摒弃,执法司法机关用实际行动,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告知公众——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更有温度。
  消息一出,网友纷纷点赞:“终于不是谁弱谁有理了!”
  
  有智慧: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已建成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多次强调,要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司法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随着人工智能、互联网时代踏步而来,更高效、更便捷、更透明的司法服务成为时代的呼声,智慧法院在时代的呼唤下应运而生。
  在信息化建设的大旗下,2020年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任务已完成,“智审、智执、智服、智管”的智慧法院体系基本建成。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下,各级法院全面升级智慧化服务,当事人可以在线上完成立案、缴费退费、申请保全、信息查询、联系法官、申诉信访、诉讼咨询等事项,让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体验到 “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
  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四大公开平台相继开通上线。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疫情高压,智慧法院大显身手,用永不打烊的司法服务,守护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据已公布数据,今年2月3日到9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网上立案515.8万件,网上缴费464.6万次,网上开庭67.5万场,进行网上证据交换118.3万次,电子送达1473.2万次,网上调解242.8万次,让群众“不见面”“不用跑”便能完成各类诉讼事项。
  现在,智慧法院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张响亮的名片。
  
  有体系:深入推进“一站式”服务,多元化解纠纷 
  2019年以来,人民法院坚持统筹谋划、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系统规划了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总框架、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链。同时,全面深化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分调裁审、登记立案、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各项工作,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一站式建设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一年来,各地法院坚持以“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为目标推动一站式建设,制度机制逐渐完善,促进社会治理迈向深入,多元解纷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群众能力实现跨越,辅助审判功能大幅提升,保障疫情防控成效明显。
  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表示,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对于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有突破: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总量突破1000万场
  12月4日上午,江苏省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玉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标志着该网庭审直播总量突破1000万场。
  自2016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运行以来,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互联网公开发展势头迅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500多家法院接入庭审公开网,访问量300多亿次,成为全世界最大体量的庭审互联网公开平台。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把庭审互联网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抓紧抓实。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自2016年7月1日起要求全院所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引领示范下,各级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契机,积极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探索创新。
  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总量突破1000万场,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有办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相关典型案例。
  《解释》共14条,对食品安全民事责任主体认定、赔偿责任承担以及诉讼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对食品安全相关的民事案件中最突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统一了裁判尺度,对法官裁判提供了指引,有助于实现类案同判,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依据,同时对社会行为规范的形成也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解释》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责任承担主体进行了明确,以往消费者维权遇到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互相推诿、找不到负责人的、理不清维权对象、举证困难等问题,再也不会成为困扰。
  《解释》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有机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日趋广泛,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中反映尤为明显,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据统计,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826件,是2014年的118倍;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2779件,是2014年的17.7倍。
  最高法院表示,将加强立案审查把关和对可疑案件的依职权调查取证工作,建立“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的立体防范机制。特别是针对民间借贷、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劳动争议、买卖合同、道路交通、物权纠纷、追偿权纠纷等重点领域,研究虚假诉讼行为产生的规律,摸索总结虚假诉讼识别要素和方法,加强对下指导和审判指引。同时,积极探索在巡回区内建立虚假诉讼人名单制度和公职人员、律师参与虚假诉讼行为通报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将虚假诉讼拒之门外。
  
  有谋划:扫黑除恶“案件清结”成效显著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收官决胜的关键时期。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庭难”、积压多等问题,全国各级法院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注重创新驱动,善用科技支撑,精准破解案件“开庭难”。
  据了解,为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科技和大数据的司法辅助功能,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通过线上、“线上+线下”、云审判等新型审判方法,破解现实难题。黑龙江法院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顺利审理了于文波涉黑案。江苏南通、徐州、连云港法院建设驻看守所科技法庭,接入“支云”庭审系统。安徽法院采用AB庭集中开庭,将被告人参加庭审的法庭与容纳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旁听人员的法庭区分开,通过视频传输同步开庭。
  在今年开展的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中,全国各级法院坚决落实“六清”行动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专项斗争,截至7月底,共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6016件,二审案件2916件。3月底前一审存量案件结案率达79.90%,坚决打好“案件清结”攻坚战。
  乘坐时光机,翻阅着人民法院过去一年这一份份成绩单,让我们对2021年的法院工作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