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终盘点》系列报道之四

2020年十大反腐热点

  2020年可以说是极其艰难的一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我们国家面临着各个方面的困难与挑战。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扫黑除恶的收官之年,是反腐倡廉持续发力之年。
  2020年反腐工作既有往年工作的持续,又有新的特点。
  
  一种现象:主动投案不足奇
  2020年9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已主动投案自首。此时距他上任青海副省长,过去了还不到两个月。
  在此之前,9月2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邯郸市委书记高宏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就在高宏志投案的前几天,还在连续高调亮相各种会议和活动,8月29日上午,他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调研调度省第四届园博会筹建工作;8月30日下午,还来了一出“不打招呼、不设路线,轻车简从深入部分市直单位暗访检查值班值守工作”。
  仅仅过了一天,吉林省纪委监委又宣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长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并且表述和高宏志有所不同,明确说了他是“配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自十八大以来,“打老虎”的风头一浪高过一浪,官员落马不足为奇。不过,短短不到一周时间里,就有3名官员接连投案,且级别从普通地市级到副省级,档次越来越高,这种现象值得关注。
  
  一种声势:“老虎”“苍蝇”一起打
  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只有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才能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
  
  一种态度:追逃追赃不放松
  2020年,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国家监委、公安部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
  杨玉荣、臧春伟系监察机关在办职务犯罪案件重要涉案人,涉嫌共同犯罪,涉案金额巨大。张衡贤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勤海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民土地款和国有企业工程款上千万元,2015年9月外逃。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追逃追赃工作也永不止步,疫情不会阻挡我们追缉逃犯的步伐。此次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渠道将3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的生动体现,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坚定立场和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我国将继续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双边刑协条约、执法合作协议,深入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对外逃腐败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种威慑:没收违法所得成追赃利器
  为了不让外逃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红利”,中央追逃办连续将2019年、2020年定为“追赃工作年”,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就是其中一项追赃利器。
  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可能属于白静使用违法所得购买的9套房产。
  白静原是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处处长,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3年7月31日外逃至加拿大;同年12月19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过去,曾有外逃腐败分子“贪了就跑,一跑就了”,如今这一情形一去不复返。通过对未归案外逃人员依法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效切断外逃腐败分子的“营养源”,释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对那些仍心存避罪幻想的外逃人员形成有力震慑。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完善发展是追逃追赃领域立法的重要成果。2012年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白静一案表明,即使外逃人员尚未归案,我们也要对其贪腐所得进行追缴,决不让他们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在境外享受腐败“红利”。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用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制度,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赃,对外逃人员形成法律威慑。
  
  一种行动:清网打伞紧盯重点
  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严字当头,督促推动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66万起,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02万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32万人,移送司法机关8829人。
  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结合各地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强统筹谋划调度,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强化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加快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各项工作。
  紧盯重点深挖彻查,精准认定、精准处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执法活动,违规帮助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再审改判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与此同时,持续跟进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挂牌督办以及中央督导整改期间侦办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中有关涉腐涉“伞”问题线索,督促深挖彻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4100余人。
  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黑恶案件不放,坚持逐案过筛、循线深挖,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打掉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庄浩,陕西省汉中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牟晓非等一批“保护伞”。 
  
  一种动向: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遭通报
  近两年,地方债券发行节奏加快、力度加大,有助于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但背后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暴露,如何管控风险成了值得思考的问题。
  有媒体披露,曾任吉林省副省长的谷春立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鞍山主政期间,谷春立曾主导大范围的暴力拆迁,给当地留下多笔“烂尾账”。当地知情人透露,谷春立从鞍山调走前,鞍山的财政极度亏空,几乎透支了未来十几年的财政收入。
  据了解,在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不少基层甚至是贫困县官员被点名,这些官员中有不少人的通报中都点出了“盲目举债”问题。
  比如贵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这个在去年被中央纪委多次点名的县委书记,被指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潘志立被免职时,独山县债务高达400多亿元,绝大多数融资成本超过10%。
  
  一种态势:金融反腐持续推进
  尽管近年我国金融反腐处于高压态势,金融行业整体廉洁程度不错,但金融领域的腐败问题依然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大问题,近年爆发了不少金融大案要案,华融资产原董事长赖小民近18亿元的贪腐大案触目惊心。这些案件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也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局部金融风险。
  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作出了“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对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金融反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党和国家金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种机制:医疗机构反骗保机制建立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治病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但一直以来,欺诈骗保行为频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年初,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一项重要决定就是,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
  1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座谈会强调,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持“零容忍”,健全法律和制度,完善飞行检查办法,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1月10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常抓不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健全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被列入2020年医保部门7大任务目标之一。
  
  一种风险:国企腐败仍多发
  今年以来,国有企业领域反腐败持续加强,上半年至少40名国企领导人员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其中28人接受审查调查,1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腐败多发。通报显示,在40人中,能源矿产领域16人,约占40%;投资领域11人,约占27.5%;交通建设领域5人,约占12.5%;烟草、外贸、旅游等约占20%。从职务看,大多数为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关键岗位,有的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国有企业资本雄厚、掌握重要资源、具有行业优势,易成为权力寻租、靠企吃企、权钱交易的重灾区,关键岗位对资源、资产、资金拥有着处置决定权,不正确履职往往会滋生腐败问题。
  首先是政治上出了问题。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12人中,有9人涉及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手段包括与他人串供、隐匿证据、不如实交代问题等。问题多发的背后,与违纪违法人员党性原则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理想信念“总开关”出了问题关系紧密。也反映出,这些国企领导人员为攫取巨额利益,往往无视政治纪律,拉拢腐蚀一批干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在面对组织审查调查时,寄希望于这样的虚幻“共同体”。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破法首先从破纪开始,被通报处分的人员中,九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现象普遍存在。更有甚者,如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戴自更“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超标准接待”。高压态势下该问题的频发,反映出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国企特殊论”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搞经营可以讲特殊,可以游离于规定之外,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不法商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围猎行为密集。
  不正确履职给企业带来重大风险。12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无一例外都存在着不正确履职问题,有的如刘文兵“违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有的如戴自更“在党的宣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还有的如中国五矿集团原总经济师何仁春“违规成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正确履职,会给企业带来重大风险,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重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以去年被“双开”的重庆粮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案为例介绍。
  
  一种挑战:“踢开”脱贫攻坚“绊脚石”
  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这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方面,我们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另一方面,面临的困难挑战也不容忽视——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很大。
  仅靠给钱给物搞“输血式”脱贫,给帮扶干部摊派脱贫指标,为了完成脱贫任务不顾实际将一些贫困人口易地搬迁……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脱贫攻坚变成了只顾“面子”、不要“里子”的花架子,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已成为决战决胜路上的“绊脚石”。唯有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作风顽疾,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2020年的反腐工作既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又有一以贯之的重点,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绝不是喊口号、走形式,而是克难攻坚、真抓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