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2

问:

  编辑同志:

  我朋友结婚当天的流程非常完美,没承想,婚庆公司告知他们由于摄像机出现故障,婚礼现场录像里很长时间都是黑的,尤其是缺了仪式上求婚交换戒指等重要时刻的画面。为此,朋友大哭一场还住了院。请问:遇到自己的婚礼现场资料被毁,可以请求婚庆公司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

  当然可以。婚庆公司应该赔偿您朋友的精神损失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婚庆公司未将两人的结婚录像资料妥善保存,导致重要场景丢失,这是不可重复和再现的,给夫妇俩的精神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而,应赔偿两人的精神损害。
  结婚举办典礼是我国传统的婚俗习惯,是已经被赋予了一定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需注意的是,如服务提供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录像,势必会给对方造成损失。当服务提供方违约时,会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受损害方选择主张违约责任,那么将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范围来判定责任。违约责任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的一种类型。如果受损害方选择主张侵权责任,那么将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