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4

编辑同志:

  前一段时间我去外地出差,住在一家三星级酒店。这家酒店非常的“言行不一”,在靠近前台大厅的门廊内设置了吸烟区,并在旁边立了“吸烟有害健康”的标示牌,而且酒店不远处还设置了自动售烟机。请问:公共场合是否可以设吸烟区和自动售烟机?



答:

  该酒店在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和自动售烟机的行为是错误的。该酒店应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拆除吸烟区标志,搬走自动售烟机。
  吸烟有害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