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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检察建议”是如何炼成的?》系列报道之三
从企业到行业:让检察建议更具执行力
善用检察建议,如今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必备技能。从办案中发现问题,用检察建议解决问题,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更是轻车熟路。
据了解,本次评选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的一条标准,就是优秀检察建议书应当聚焦党和国家大局,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历来是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了解,在推进检察建议制度真正落地的过程中,注重发现办案过程中企业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善用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和行业规范发展,早已经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着重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检察建议,不乏这样的典型案例。
这个案例,要从吉林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挪用公款案件说起。
葛某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担任某盐业公司运营中心副主任(区域经理)期间,利用主管销售的职务之便,从经销商手中收取预付款,并将本应上交给公司的预付款部分截留归个人挥霍。按照公司正常流程,区域经理将收取的货款上交到销售部营业室,由营业室出票,库管员见票后再对食用盐出库。而葛某却以向库房打借据的形式,从库房直接出库食用盐配送给经销商,企图瞒天过海。
一次次轻松得手,让葛某更加大胆,一年之间竟开出了18张“白条”。截至2018年6月,葛某从经销商处截留的预付款及以借据形式从库房出库的食用盐共计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
此案由丰满区监察委调查终结,经丰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后葛某不服提出上诉。
案子移送到吉林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张扬在阅卷中产生疑问:上诉人葛某一年内数次挪用公款都没有被企业发现,仅凭一人之力是怎么实现的?
带着疑问,张扬深挖细查犯罪事实。在阅卷过程中,库管人员王某的一段供述,引起了他的注意——“葛主任,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咱们把账目对一对。”
对账?为什么库管人员要与区域经理对账,而不是与专门负责出票的营业室对账呢?库管人员凭借据短时间多次出库食用盐且数量较大,这符合企业的相关规定吗?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呢?
张扬将发现的问题汇报给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随即,他所在的吉林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专门成立了办案组。调查走访中,办案组调取了《吉林省盐业集团企业规章手册》,与相关负责人了解企业管理情况,通过逐条比对手册内容,结合案情和实地调查情况,发现了企业在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具体包括:区域经理可以以公司名义收取货款,暂存于个人银行账户;库管人员私自收取区域经理出具的借据出库,统计员在盘点库存时与库管人员虚假对账,不履行监督义务,主管领导盲目听信下级人员所报的虚假数据,不做实地调查和严格盘点,监督不到位……一系列的漏洞致使原本完备的机制形同虚设。
针对调查出的问题,办案组制作了调查报告,提出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的意见。检察建议详细列出了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并从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库存与出库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关键岗位人员选用及流动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强化员工廉洁教育等方面提出对策。
2019年7月19日,吉林市检察院邀请某盐业公司的主要领导到该院,面对面地讲事实、释法理,以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盐业公司认真研究了建议内容,重新梳理了企业各个流程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多次联系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整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书面反馈了落实整改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该盐业公司调整了公司营业室隶属关系,不再由原客户服务部管理,改由公司财务部直管,明确了营业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严禁给未付货款或公司账户无存款的单位(个人)开发票,建立营业室当日销售货款未交报告制度,监督财务流向。
为了强化商品库存及出库管理,该盐业公司进一步明确了保管员必须见票付货的规定,要求保管员每日与营业室核对票据,验证货物与票据的合规、合法性。统计员持结报单与保管员、营业室对账,确保各项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坚持月盘点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审核,确保统计账、保管账、财务账三账与实物相符,杜绝单方数字出现。
该盐业公司还明确了客户服务部主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客户购盐款,送销员不再到保管员处打欠条,而是由总调度下达送销指令。送销员到营业室写借据开票后,到保管员处凭有效票据提取。送销完毕,收取货款后当日交到营业室抽取借据。除此之外,该公司进一步强化员工廉政教育,对该案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分。据了解,该案的另外两名同案犯已被移交至司法部门,最终被作出不起诉处理。
“回访时,看到企业的变化,发自内心地觉得我们的努力值了。”张扬说。
2019年全国和上海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上海市两会上,23名市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关于发挥检察机关在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中作用的建议》提案,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019年6月上旬,上海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试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上海市检察院发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手机助手App(互联网应用商店)提供的部分手机App违法收集、使用、处置用户信息的问题,立即组织浦东、杨浦、静安等区检察院开展调查,查明涉及留学、育儿、就业招聘、理财、网购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十余款手机App存在违规获取用户授权、隐私政策文本不规范、信息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侵害公众合法利益。
在调查过程中,针对网络证据锁定难的困境,检察官们首次采取公证取证的形式固定证据,即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当场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相关类别的App,并进行录像锁定证据。经查发现留学、育儿、理财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10款手机App,存在违规获取用户信息授权、隐私政策文本不规范等问题。
据介绍,10款App普遍存在无需用户同意、默认授权的方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尤其对于用户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甚至存在不开启敏感信息收集权限就无法使用该App的强制索权现象。
培训类App“××君”就存在用户首次安装、注册时,未按规定主动提醒用户阅读隐私政策;隐私政策中,未明确说明App要获取权限的种类和范围,而是采用“例如”“等”表述来模糊规定;对个人信息存放地域、存储期限、超期处理方式等未做说明这三项问题。
另有App无法提供注销账号的途径,注销账号后个人信息的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不明确;对撤回已同意授权、申诉方式等用户操作方法未做说明,对外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的规则不明确,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检察院向有关App运营企业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App提供者明确获取权限的种类、目的和范围,依法完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6月6日,向应用商店运营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督促公司运营的互联网应用商店内的应用程序提供者完善和规范隐私政策文本,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依法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视情采取警示、暂停发布、下架应用程序等措施。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研讨,并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作出整改:一是更新并提高应用商店软件收录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定期、不定期抽查收录软件,优化投诉举报渠道;二是及时排查应用商店平台内收录App,对于违规App,采取暂停、下架处理,并通知App运营方整改。
此外,上海市检察院还专门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协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App和应用商店开发运营企业代表等围绕App收集个人信息如何加强合规性召开专题研讨会,进一步督促涉事企业整改。
在整改完成后,上海市检察机关为了检验整改效果,专门安排办案检察官通过重新注册的方式进行了“体验式回访”。
“注册时,主动提醒我阅读《服务协议》,阅读完勾选同意后才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
“《服务协议》中对个人信息存放地域、存储期限、超期处理方式、投诉都有了明确说明。”
注册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侯倩倩和同事逐一检查核实,格外留意《服务协议》对隐私政策中“例如”“等”这样的表述,确保没有任何模糊规定,并逐一确认App要获取权限的种类和范围。“任何‘陷阱’都不能留。”
显然,对于这一次的安装注册体验,侯倩倩非常满意:“我们的检察建议,你们逐一整改完成了,很高兴你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配合落实。”
“我们才要感谢你和你的团队呢!检察机关为我们检测出平台漏洞。这些漏洞不填补好的话,就会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非常感谢你们的指正,欢迎时刻监督。”企业方回复。
“放心,我们会一直监督的,你们这个App我会‘常卸常装’。”侯倩倩风趣地回答。
“图片审核程序还是很不错的,我们做物流的都知道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是刑事犯罪,以前会不好意思验货,现在平台要求必须这么做,我们心里也踏实。”
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在对一份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货物运输平台开发的货源信息自动检索功能获得了物流司机和客户的一致认可。通过这一功能,每日对涉及的百万货源进行自动检索,提高了平台在过程管理、监测监控等方面的水平,从源头上防止货主通过平台发送危险品货物。
这项功能的研发源自于2019年灌南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案件时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9年4月,灌南县检察院收到当地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一处废弃厂房内存放了14.21吨废弃的电路板。
经查,苏州的吴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货运App预约大货车,将14.21吨印刷电路板运送至张某在灌南县经营的加工点,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这批印刷电路板属于危险废物。后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吴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案件虽然结案,但涉案危险废物尚未处置。灌南县检察院遂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进行处置。县环保局后通过转运暂存和填埋将危险废物全部清除,并委托南京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厂房附近受污染池塘的治理工作。
案件推进过程中,一个新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涉案危险废物是由江苏省盐城市运输至案发地,托运人和承运人联络交易的平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
该App是一款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的在线货运调度平台,提供货源及车源的筛选、查找信息,满足用户货运配送、托运管理的需求。这些危险废物运输能够畅行,提供信息和交易服务的物流平台在安全监管方面是否有漏洞?
为此,承办检察官调取了张某污染环境案的卷宗材料,与运输该批危险废物的货车司机进行谈话,走访使用该货运App的托运人,咨询App开发人员和业内专家,多次与平台所在地检察机关共同调研,发现这些危险废物能运输到异地,与该平台的安全监管力度不足有关,也暴露出网络货运平台监管部门不明确和网络货运平台对托运和承运货物监管不明确的问题。
“对于这个案件中发现的安全监管问题,我们要借助个案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健全机制,形成行业的示范效应,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检察服务。”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在参与案件研讨时提出。
“一要把在办案中发现的货运App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漏洞找准查实,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二要征求App公司所在地同级检察机关意见,并加强配合。”连云港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在对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的同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并建议灌南县检察院在送达检察建议时要注重释法说理,让被建议单位切实感受到检察建议内容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2019年5月7日,张立带领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赶到某科技公司所在地,会同当地检察机关与该公司负责人召开圆桌会议,就案件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了介绍、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出示,该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会将涉案司机的平台账号进行查封,并进一步完善货运平台货物检索功能,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座谈中,承办检察官向该公司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从强化内部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对平台运输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机制、强化对平台使用人的安全培训等方面提出建议。
2019年6月中旬,该科技公司给灌南县检察院回函,反馈整改措施:在平台显著位置发布公告,严禁用户通过平台运输危险货物和违禁品;对相关责任人根据过错程度采取警告、信用记录和永久禁用的处理措施;开发自动审核平台用户上传的货物照片的功能,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收到货运平台回复后,检察官多次登录该公司开发的货运App查看整改情况和典型案例更新情况,发现该公司做到了案例和普法页面的及时更新。对货源信息检索时发现,平台已经实施自动检索,每日涉及百万货源,公司同时将入驻App客户审核系统与第三方诚信系统对接,如有历史不良记录则禁止进入平台,每日被禁止的客户有50余人。
“刚收到检察建议时,我们也有顾虑,担心产生负面影响。但是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发现这份检察建议提出的措施很中肯,也很具体,可以帮助我们及时扎紧平台安全的篱笆,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某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次“机缘巧合”,让企业与检察机关实现跨界融合,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企业也能就刑事风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交流探讨,面对面接受法治教育,让企业经营更加合规合法,提升行业竞争力。
北京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针对行业潜规则用于亮剑,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发动了一场“破冰行动”。
“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对监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具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实施行业惩戒,决定对杜军等7名会员予以取消会籍或暂停会籍……”2019年11月,中国美术家协会(下称美协)官网公开通报对部分失德失范会员实施处罚,引发广大美术爱好者、从业者热议。
与此同时,《中国美术奖章程》《中国美协会员工作条例》等16项规章制度也在当年进行了修订完善。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美协研发了远程网上报名系统和电子远程评选系统,让美术评奖活动更加自由、公平、公开、绿色、环保。
这些改变,都和美协通报中提到的检察建议相关。
2019年3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郭泽锋在审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陷入了沉思。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杜军利用担任美协原副秘书长、展览部原主任的职务便利,7年间为多人办理在中国美协主办画展入选作品,获奖、取得中国美协会员资格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钱款超过100万元。案由很简单,但案件背后的事情不简单。这么多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奖、成为中国美协会员,扰乱了美术行业入会、评奖等活动的公平公正,检察机关除了依法办案还可以做些什么?
带着问题,郭泽锋从多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对涉案人员基本情况、违法问题发生背景、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等进行核实,主动联系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涉案人员,详细了解涉案原因、具体情节、违规程度等。“有两个当事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女画家带了作品给我们看,艺术水平很高,但她说因为怕落选被迫去送钱,钱都是凑出来的。还有一个河北画家偷拍了杜军收礼的视频,并以此胁迫杜军为其办理评奖和入会。”回忆起当时的调查核实过程,郭泽锋记忆犹新,“杜军这种以权谋私的犯罪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美术行业生态环境,我们认为是时候需要检察建议‘出手’了。”
“杜军有问题,但现行的制度也是有漏洞的。”在该案的检察官联席会上,北京市检三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完全同意郭泽锋提出的结合杜军案制发检察建议的意见,并指出要运用检察建议“三见面”制度,把检察建议做精准、做出刚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等多项措施,促成杜军认罪悔罪,主动提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时要求杜军反思自身犯罪经历,对中国美协改进廉政工作提出实用建议。“杜军积极配合,从履行协会职能、现行制度漏洞、改进工作建议等多方面提出10余条具体意见,既印证了我们前期发现的问题漏洞,也从专业层面开拓了我们提问题、出建议的思路办法。”郭泽锋说。
“欢迎你们来给我们提意见,我们共同努力,完善机制。”第一次见面,中国美协分党组副书记陶勤的欢迎迅速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专业协会之间的距离。座谈会上,检察机关与中国文联、中国美协的相关负责人共同分析了该案反映出的美术行业现行管理监督存在的漏洞,交流意见看法,达成协作共识。杜军按照检察机关要求“自曝其短”后,其对中国美协改进廉政工作提出的10余条实用建议,在座谈会上也进行了充分辨析论证。
“隔行如隔山,想提好检察建议就要学懂行业规定。”郭泽锋介绍,座谈会后,办案人员不仅加强自身“修炼”,研究协会工作章程、文艺评奖管理规范、会员评审相关规定、会员管理办法等行业规定、文件,还积极借助“外脑”,以电话、函询、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请教专业人员、专业团体,在较短的时间内弄懂了“初评”“复评”等专业内容和“入会二类标准”等行业规定。“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检察建议书》几易其稿,经过检察官联席会多次研讨,市、分两级检察机关反复修订,集检察机关、监察机关、专业协会集体智慧于一体,终于成形。”郭泽锋说。
2019年9月,北京市、分院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向中国美协的上级单位中国文联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并当面听取意见。《检察建议书》中指出了美协评奖评审制度漏洞等3个方面6项具体问题,提出了建章立制等3个方面9项具体建议,还建议中国文联在所属其他协会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工作,得到中国文联的全部认可。
据了解,中国文联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党组书记李屹专门作了批示,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中国美协分党组先后召开两次分党组会议和三次由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整改意见对口分到有关处室。
检察建议发出后,效果到底怎么样呢?
作为“谁办案谁普法”的主体,郭泽锋应邀参加中国文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的全系统廉政教育大会,通报杜军案相关情况,播放杜军案警示教育片《法庭上的忏悔》,开展法治宣传。
2019年11月,在经历座谈会、公开宣告后的第三次见面会上,中国美协向检察机关移送了修订后的制度规范合集,同时按照检察建议关于实施行业惩戒的要求,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关于对失德失范会员给予处罚的决定》,对杜军等7名会员予以取消会籍或暂停会籍。
在整改的两个月内,检察机关还积极对接行业内人士,从他们口中了解真实情况。郭泽锋告诉记者,他事后再次拨通几位中国美协会员的电话,得到的回应是文艺评奖、会员评审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评选过程更加科学规范了。
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填补行业发展漏洞,检察建议发挥了独到作用。
据了解,本次评选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的一条标准,就是优秀检察建议书应当聚焦党和国家大局,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历来是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了解,在推进检察建议制度真正落地的过程中,注重发现办案过程中企业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善用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和行业规范发展,早已经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着重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检察建议,不乏这样的典型案例。
帮助盐业公司扎紧制度篱笆
“我们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马上进行了积极整改,升级完善了运营中心,不仅提高了商品盐调配运送的工作效率,还从体制机制上杜绝了‘打白条’赊盐的行为。”近日,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扬在回访某盐业公司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这个案例,要从吉林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挪用公款案件说起。
葛某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担任某盐业公司运营中心副主任(区域经理)期间,利用主管销售的职务之便,从经销商手中收取预付款,并将本应上交给公司的预付款部分截留归个人挥霍。按照公司正常流程,区域经理将收取的货款上交到销售部营业室,由营业室出票,库管员见票后再对食用盐出库。而葛某却以向库房打借据的形式,从库房直接出库食用盐配送给经销商,企图瞒天过海。
一次次轻松得手,让葛某更加大胆,一年之间竟开出了18张“白条”。截至2018年6月,葛某从经销商处截留的预付款及以借据形式从库房出库的食用盐共计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
此案由丰满区监察委调查终结,经丰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后葛某不服提出上诉。
案子移送到吉林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张扬在阅卷中产生疑问:上诉人葛某一年内数次挪用公款都没有被企业发现,仅凭一人之力是怎么实现的?
带着疑问,张扬深挖细查犯罪事实。在阅卷过程中,库管人员王某的一段供述,引起了他的注意——“葛主任,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咱们把账目对一对。”
对账?为什么库管人员要与区域经理对账,而不是与专门负责出票的营业室对账呢?库管人员凭借据短时间多次出库食用盐且数量较大,这符合企业的相关规定吗?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呢?
张扬将发现的问题汇报给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随即,他所在的吉林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专门成立了办案组。调查走访中,办案组调取了《吉林省盐业集团企业规章手册》,与相关负责人了解企业管理情况,通过逐条比对手册内容,结合案情和实地调查情况,发现了企业在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具体包括:区域经理可以以公司名义收取货款,暂存于个人银行账户;库管人员私自收取区域经理出具的借据出库,统计员在盘点库存时与库管人员虚假对账,不履行监督义务,主管领导盲目听信下级人员所报的虚假数据,不做实地调查和严格盘点,监督不到位……一系列的漏洞致使原本完备的机制形同虚设。
针对调查出的问题,办案组制作了调查报告,提出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的意见。检察建议详细列出了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并从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库存与出库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关键岗位人员选用及流动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强化员工廉洁教育等方面提出对策。
2019年7月19日,吉林市检察院邀请某盐业公司的主要领导到该院,面对面地讲事实、释法理,以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盐业公司认真研究了建议内容,重新梳理了企业各个流程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多次联系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整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书面反馈了落实整改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该盐业公司调整了公司营业室隶属关系,不再由原客户服务部管理,改由公司财务部直管,明确了营业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严禁给未付货款或公司账户无存款的单位(个人)开发票,建立营业室当日销售货款未交报告制度,监督财务流向。
为了强化商品库存及出库管理,该盐业公司进一步明确了保管员必须见票付货的规定,要求保管员每日与营业室核对票据,验证货物与票据的合规、合法性。统计员持结报单与保管员、营业室对账,确保各项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坚持月盘点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审核,确保统计账、保管账、财务账三账与实物相符,杜绝单方数字出现。
该盐业公司还明确了客户服务部主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客户购盐款,送销员不再到保管员处打欠条,而是由总调度下达送销指令。送销员到营业室写借据开票后,到保管员处凭有效票据提取。送销完毕,收取货款后当日交到营业室抽取借据。除此之外,该公司进一步强化员工廉政教育,对该案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分。据了解,该案的另外两名同案犯已被移交至司法部门,最终被作出不起诉处理。
“回访时,看到企业的变化,发自内心地觉得我们的努力值了。”张扬说。
为某网络科技公司敲响个人信息保护警钟
企业制度出现问题,可能像上述盐业公司一样损害其自身利益,也可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尤其如此。2019年全国和上海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上海市两会上,23名市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关于发挥检察机关在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中作用的建议》提案,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019年6月上旬,上海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试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上海市检察院发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手机助手App(互联网应用商店)提供的部分手机App违法收集、使用、处置用户信息的问题,立即组织浦东、杨浦、静安等区检察院开展调查,查明涉及留学、育儿、就业招聘、理财、网购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十余款手机App存在违规获取用户授权、隐私政策文本不规范、信息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侵害公众合法利益。
在调查过程中,针对网络证据锁定难的困境,检察官们首次采取公证取证的形式固定证据,即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当场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相关类别的App,并进行录像锁定证据。经查发现留学、育儿、理财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10款手机App,存在违规获取用户信息授权、隐私政策文本不规范等问题。
据介绍,10款App普遍存在无需用户同意、默认授权的方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尤其对于用户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甚至存在不开启敏感信息收集权限就无法使用该App的强制索权现象。
培训类App“××君”就存在用户首次安装、注册时,未按规定主动提醒用户阅读隐私政策;隐私政策中,未明确说明App要获取权限的种类和范围,而是采用“例如”“等”表述来模糊规定;对个人信息存放地域、存储期限、超期处理方式等未做说明这三项问题。
另有App无法提供注销账号的途径,注销账号后个人信息的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不明确;对撤回已同意授权、申诉方式等用户操作方法未做说明,对外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的规则不明确,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检察院向有关App运营企业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App提供者明确获取权限的种类、目的和范围,依法完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
在此基础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6月6日,向应用商店运营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督促公司运营的互联网应用商店内的应用程序提供者完善和规范隐私政策文本,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依法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视情采取警示、暂停发布、下架应用程序等措施。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研讨,并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作出整改:一是更新并提高应用商店软件收录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定期、不定期抽查收录软件,优化投诉举报渠道;二是及时排查应用商店平台内收录App,对于违规App,采取暂停、下架处理,并通知App运营方整改。
此外,上海市检察院还专门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协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App和应用商店开发运营企业代表等围绕App收集个人信息如何加强合规性召开专题研讨会,进一步督促涉事企业整改。
在整改完成后,上海市检察机关为了检验整改效果,专门安排办案检察官通过重新注册的方式进行了“体验式回访”。
“注册时,主动提醒我阅读《服务协议》,阅读完勾选同意后才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
“《服务协议》中对个人信息存放地域、存储期限、超期处理方式、投诉都有了明确说明。”
注册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侯倩倩和同事逐一检查核实,格外留意《服务协议》对隐私政策中“例如”“等”这样的表述,确保没有任何模糊规定,并逐一确认App要获取权限的种类和范围。“任何‘陷阱’都不能留。”
显然,对于这一次的安装注册体验,侯倩倩非常满意:“我们的检察建议,你们逐一整改完成了,很高兴你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配合落实。”
“我们才要感谢你和你的团队呢!检察机关为我们检测出平台漏洞。这些漏洞不填补好的话,就会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非常感谢你们的指正,欢迎时刻监督。”企业方回复。
“放心,我们会一直监督的,你们这个App我会‘常卸常装’。”侯倩倩风趣地回答。
增加货源检索功能填补平台安全监管漏洞
“现在物流司机凡是从网络平台上接单,收到货物以后,必须上传需要配送货物的照片,可以说审核越来越严了。”“图片审核程序还是很不错的,我们做物流的都知道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是刑事犯罪,以前会不好意思验货,现在平台要求必须这么做,我们心里也踏实。”
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在对一份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货物运输平台开发的货源信息自动检索功能获得了物流司机和客户的一致认可。通过这一功能,每日对涉及的百万货源进行自动检索,提高了平台在过程管理、监测监控等方面的水平,从源头上防止货主通过平台发送危险品货物。
这项功能的研发源自于2019年灌南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案件时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9年4月,灌南县检察院收到当地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一处废弃厂房内存放了14.21吨废弃的电路板。
经查,苏州的吴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货运App预约大货车,将14.21吨印刷电路板运送至张某在灌南县经营的加工点,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这批印刷电路板属于危险废物。后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吴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案件虽然结案,但涉案危险废物尚未处置。灌南县检察院遂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进行处置。县环保局后通过转运暂存和填埋将危险废物全部清除,并委托南京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厂房附近受污染池塘的治理工作。
案件推进过程中,一个新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涉案危险废物是由江苏省盐城市运输至案发地,托运人和承运人联络交易的平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
该App是一款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的在线货运调度平台,提供货源及车源的筛选、查找信息,满足用户货运配送、托运管理的需求。这些危险废物运输能够畅行,提供信息和交易服务的物流平台在安全监管方面是否有漏洞?
为此,承办检察官调取了张某污染环境案的卷宗材料,与运输该批危险废物的货车司机进行谈话,走访使用该货运App的托运人,咨询App开发人员和业内专家,多次与平台所在地检察机关共同调研,发现这些危险废物能运输到异地,与该平台的安全监管力度不足有关,也暴露出网络货运平台监管部门不明确和网络货运平台对托运和承运货物监管不明确的问题。
“对于这个案件中发现的安全监管问题,我们要借助个案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健全机制,形成行业的示范效应,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检察服务。”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在参与案件研讨时提出。
“一要把在办案中发现的货运App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漏洞找准查实,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二要征求App公司所在地同级检察机关意见,并加强配合。”连云港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在对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的同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并建议灌南县检察院在送达检察建议时要注重释法说理,让被建议单位切实感受到检察建议内容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2019年5月7日,张立带领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赶到某科技公司所在地,会同当地检察机关与该公司负责人召开圆桌会议,就案件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了介绍、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出示,该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会将涉案司机的平台账号进行查封,并进一步完善货运平台货物检索功能,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座谈中,承办检察官向该公司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从强化内部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对平台运输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机制、强化对平台使用人的安全培训等方面提出建议。
2019年6月中旬,该科技公司给灌南县检察院回函,反馈整改措施:在平台显著位置发布公告,严禁用户通过平台运输危险货物和违禁品;对相关责任人根据过错程度采取警告、信用记录和永久禁用的处理措施;开发自动审核平台用户上传的货物照片的功能,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收到货运平台回复后,检察官多次登录该公司开发的货运App查看整改情况和典型案例更新情况,发现该公司做到了案例和普法页面的及时更新。对货源信息检索时发现,平台已经实施自动检索,每日涉及百万货源,公司同时将入驻App客户审核系统与第三方诚信系统对接,如有历史不良记录则禁止进入平台,每日被禁止的客户有50余人。
“刚收到检察建议时,我们也有顾虑,担心产生负面影响。但是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发现这份检察建议提出的措施很中肯,也很具体,可以帮助我们及时扎紧平台安全的篱笆,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某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次“机缘巧合”,让企业与检察机关实现跨界融合,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企业也能就刑事风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交流探讨,面对面接受法治教育,让企业经营更加合规合法,提升行业竞争力。
针对行业潜规则的“破冰行动”
一个企业出了问题,可能影响的仅仅是这个企业,但是一个行业出了问题,则影响的是整个行业的未来。北京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针对行业潜规则用于亮剑,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发动了一场“破冰行动”。
“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对监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具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实施行业惩戒,决定对杜军等7名会员予以取消会籍或暂停会籍……”2019年11月,中国美术家协会(下称美协)官网公开通报对部分失德失范会员实施处罚,引发广大美术爱好者、从业者热议。
与此同时,《中国美术奖章程》《中国美协会员工作条例》等16项规章制度也在当年进行了修订完善。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美协研发了远程网上报名系统和电子远程评选系统,让美术评奖活动更加自由、公平、公开、绿色、环保。
这些改变,都和美协通报中提到的检察建议相关。
2019年3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郭泽锋在审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陷入了沉思。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杜军利用担任美协原副秘书长、展览部原主任的职务便利,7年间为多人办理在中国美协主办画展入选作品,获奖、取得中国美协会员资格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钱款超过100万元。案由很简单,但案件背后的事情不简单。这么多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奖、成为中国美协会员,扰乱了美术行业入会、评奖等活动的公平公正,检察机关除了依法办案还可以做些什么?
带着问题,郭泽锋从多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对涉案人员基本情况、违法问题发生背景、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等进行核实,主动联系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涉案人员,详细了解涉案原因、具体情节、违规程度等。“有两个当事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女画家带了作品给我们看,艺术水平很高,但她说因为怕落选被迫去送钱,钱都是凑出来的。还有一个河北画家偷拍了杜军收礼的视频,并以此胁迫杜军为其办理评奖和入会。”回忆起当时的调查核实过程,郭泽锋记忆犹新,“杜军这种以权谋私的犯罪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美术行业生态环境,我们认为是时候需要检察建议‘出手’了。”
“杜军有问题,但现行的制度也是有漏洞的。”在该案的检察官联席会上,北京市检三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完全同意郭泽锋提出的结合杜军案制发检察建议的意见,并指出要运用检察建议“三见面”制度,把检察建议做精准、做出刚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等多项措施,促成杜军认罪悔罪,主动提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时要求杜军反思自身犯罪经历,对中国美协改进廉政工作提出实用建议。“杜军积极配合,从履行协会职能、现行制度漏洞、改进工作建议等多方面提出10余条具体意见,既印证了我们前期发现的问题漏洞,也从专业层面开拓了我们提问题、出建议的思路办法。”郭泽锋说。
“欢迎你们来给我们提意见,我们共同努力,完善机制。”第一次见面,中国美协分党组副书记陶勤的欢迎迅速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专业协会之间的距离。座谈会上,检察机关与中国文联、中国美协的相关负责人共同分析了该案反映出的美术行业现行管理监督存在的漏洞,交流意见看法,达成协作共识。杜军按照检察机关要求“自曝其短”后,其对中国美协改进廉政工作提出的10余条实用建议,在座谈会上也进行了充分辨析论证。
“隔行如隔山,想提好检察建议就要学懂行业规定。”郭泽锋介绍,座谈会后,办案人员不仅加强自身“修炼”,研究协会工作章程、文艺评奖管理规范、会员评审相关规定、会员管理办法等行业规定、文件,还积极借助“外脑”,以电话、函询、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请教专业人员、专业团体,在较短的时间内弄懂了“初评”“复评”等专业内容和“入会二类标准”等行业规定。“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检察建议书》几易其稿,经过检察官联席会多次研讨,市、分两级检察机关反复修订,集检察机关、监察机关、专业协会集体智慧于一体,终于成形。”郭泽锋说。
2019年9月,北京市、分院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向中国美协的上级单位中国文联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并当面听取意见。《检察建议书》中指出了美协评奖评审制度漏洞等3个方面6项具体问题,提出了建章立制等3个方面9项具体建议,还建议中国文联在所属其他协会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工作,得到中国文联的全部认可。
据了解,中国文联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党组书记李屹专门作了批示,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中国美协分党组先后召开两次分党组会议和三次由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整改意见对口分到有关处室。
检察建议发出后,效果到底怎么样呢?
作为“谁办案谁普法”的主体,郭泽锋应邀参加中国文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的全系统廉政教育大会,通报杜军案相关情况,播放杜军案警示教育片《法庭上的忏悔》,开展法治宣传。
2019年11月,在经历座谈会、公开宣告后的第三次见面会上,中国美协向检察机关移送了修订后的制度规范合集,同时按照检察建议关于实施行业惩戒的要求,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关于对失德失范会员给予处罚的决定》,对杜军等7名会员予以取消会籍或暂停会籍。
在整改的两个月内,检察机关还积极对接行业内人士,从他们口中了解真实情况。郭泽锋告诉记者,他事后再次拨通几位中国美协会员的电话,得到的回应是文艺评奖、会员评审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评选过程更加科学规范了。
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填补行业发展漏洞,检察建议发挥了独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