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检察官后的“第一次”

  人们心目中的检察官都是不苟言笑的罪犯克星,这是其职业属性导致的。面对犯罪嫌疑人,他们的天职要求他们必须这样做。可是,检察官也有对一些嫌疑人“温情”的时候。那是怎样的情景?


  2017年之前,我从未想过此生会和“检察院”有任何交集。于我而言,那是一个高不可及的神圣之地。
  2017年12月,进入检察队伍穿上检服那一刻,我依旧恍惚:重温啼笑皆似旧梦,忽尔少年不再少年。转眼两年半过去了,我见过讯问时义正词严、说话铿锵有力的检察官,也见过拒不认罪最终在公诉人完整证据链条下服法的被告人;我看到过情绪激动几度哽咽的被害人家属,也看到过在检察官苦口婆心教导下悔过的未成年人。
  这两年半时间里,最令我印象深刻,也最令我增添对这份职业的敬畏与向往之心的,当属我第一次陪同检察官去看守所提审的经历。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那时的我被分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当书记员。时任科长的丁检察官接手了一个放火案,看守所中的嫌疑人有三个是未成年人。提审那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守所,紧张中伴着好奇,不安中略带沉重:那是怎样的几个孩子,能亲手将自己的青春囚禁起来?
  走完流程,来到提审室。因为是未成年人犯罪,按规定请来了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来的是这个16岁失足少年的妈妈。我打量了一眼,看着是一位朴素本分的老实人。如果不是因为儿子一时糊涂,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看守所的大门往哪开。
  打量中,戴着手铐的儿子被带了进来。一米八的大个头在看到妈妈的那一刻,撇撇嘴,哭了。母亲又何尝不是哭得撕心裂肺:“儿啊——”这样的场景,也许检察官们早就习以为常。但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的我,还是被深深触动,久久不能释怀。
  一直以来,我以为的检察官,是忠诚履职、守望正义;一直以来,我以为的检察工作,是牢记使命、捍卫公平。那为何我们这样一个制度完善、法律健全的法治大国,仍然有如此多的人触碰法律的底线,释放犯罪的高压,甚至发生犯罪人越来越低龄化?作为一名检察人,到底应该怎样做,在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同时,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能够将法律设置为提前量,尽可能防患于未然,减少悲剧的发生?
  这是当时刚毕业的我尚不成熟的思考与疑问。不过讯问过程中,丁检察官似乎给了我一些答案。不同于讯问成年犯罪嫌疑人,此次她的讯问,更多的偏向于保护这个孩子,以预防再犯、帮教挽救为出发点和着力点。
  “小张,希望你从现在开始好好 反省自己,也好好考虑你的将来。看看节衣缩食生你养你的父母,再想想你过往的所作所为,内心有没有触动?趁你现在年轻,好好改正,在将来回归社会后能踏踏实实做人,你是否明白?”类似这样的语句,整个讯问过程中多次出现。
  这不是置身事外以普世价值与道德批判错误行为,而是循循善诱以拳拳之心尽心尽力去扶大厦之将倾。从丁检察官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这个缩影背后映照着的光,那是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这一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复兴问题上的担当精神和历史使命感。
  担当,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词。我常常想,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检察新兵,前方有无限的未知等待我去探索,也有无限的挑战等待我去成长、去跨越。所谓担当是最好的精气神,如果说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我能够为我国法治道路建设尽小小一份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便是我最大的担当,是我最好的精气神。
  这是我进入检察院后印象最为深刻的“第一次”。其实,检察院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发光点,相信那份对职业、职责的担当,是我们每个检察人共同的最熠熠生辉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