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亿元特大走私团伙案

  2020年6月15日,浙江省高院经二审,维持“温州13亿特大走私成品油案”的一审判决。
  此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黄爱青、黄爱明等28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及黄爱明犯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黄爱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6人均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千万元至八万元不等。此案震惊中国海关,为浙江走私成品油第一案!


惊天大案浮出水面

  家族式人员构成,公司化管理运营,购置百余张手机卡银行卡躲避追查,甚至不惜花费80余万元养了凶猛的藏獒用于看守船只……这听起来好像电影中的情节,却真实地在这起走私油案中上演。
  从2017年年初,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接到下属瑞安海关报案,通过侦查发现,瑞安人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四兄妹伙同嫌疑人周云文等人组成走私团伙,雇佣人员驾驶油船以绕关方式,大肆从台湾海峡附近海域过驳柴油入境至瑞安飞云江沿岸码头,销售给来自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福建等地的油罐车。同年5月,温州海关缉私分局联手瑞安海关,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查扣涉案船只10艘、百余张网络手机卡、百余张银行卡以及数百万现金。至此,一起涉案价值13亿元的走私成品油惊天大案浮出水面。
  在被抓获并审查起诉的28名嫌疑犯中,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四兄妹的家族成员就有11名,包括夫妻、子女、外甥媳等。在该家属团伙中,黄爱青、黄爱明为“总指挥”,二人胆子大,头脑活络又生性狡诈,被团伙成员称为“老大”“老二”,他们负责对走私犯罪团伙人员的统一使用、调度与指挥,下属人员对他俩都言听计从。
  办案机关查明,在走私过程中,黄爱青、黄爱明的多名亲戚、朋友、同学或公司员工为其提供了百余个银行账户,用于走私款项的收支。为了便于管理走私犯罪,该团伙还构建公司化的组织机构,层级上分为股东层、管事层、业务层、员工层等四层,赋予不同的管理权限,领取不同的薪酬,表现突出者还有机会晋升。犯罪团伙成员在各个分工之间进行监督和协调。犯罪团伙走的每一步都经过精心安排与策划:嫌疑人设置“接头暗号”,明确内部人员分工,通过联系上家、出海接头、过驳柴油、过磅卸油、同步销售、马仔顶包、统一口径等16个步骤完成走私犯罪。
  此外,该犯罪团伙的联络手法极其隐秘,除了与上家使用接头暗语外,还隐匿船舶真实身份、订立攻守同盟、使用他人银行账号收支款项、使用170开头的不记名网络电话号码段进行内部联络,作案手法极具隐蔽性。黄爱青等甚至不惜花费80余万元,购置凶猛的藏獒用于看守船只。
  

35万字700余页的审查报告

  拿下这起惊天大案历时1年有余,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先后投入百余警力,在国内多地对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抓捕,抓获或传唤涉案人员90余人。由于该走私集团规模庞大、组织严密,审查起诉工作艰苦异常,案件文书材料更是卷帙浩繁,堆积如山。为此,温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成立“1·24走私成品油”专案组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并抽调骨干力量夜以继日,连续加班30余天。经审查分析全案证据,形成的审查报告多达35万字700余页,整理涉案各类人物关系、证据链、船只情况等表格20余份,铺开后长达15米;专案组干警放弃休息时间,不分昼夜分析统计数百张银行卡的账户交易明细,梳理出5亿余元的涉案偷逃税额;审阅查看11部手机25个G的电子数据,核对出多名被告人之间的联系情况。
  专案组负责人胡金龙检察官表示:“走私犯罪活动要依法严厉打击,它不仅严重破坏我国税收监管秩序,也损害了国家主权和尊严。在逃避检查的过程中,犯罪分子甚至将船上的柴油倾倒在江面或海面上,对东南沿海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令人触目惊心!”专案组核对卷宗数十册,打印起诉书共145份。2018年12月4日,为提高这起特大走私案的庭审效率,在温州中院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召开了控辩双方参加的庭前会议,公诉人与31名辩护人就本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举证方式等内容进行沟通,达成了共识。
  2018年12月5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走私成品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涉案嫌疑人黄爱青、黄爱明等28名被告人到庭受审,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率队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表示,本案涉案成品油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据起诉书指控,自2016年1月开始至2017年5月被温州海关查获,仅一年多的时间内,被告人黄爱青、黄爱明等28人逃避海关监管,采取从海上偷运入境的方式,相继购买“金石157”“海观山88”“宏浦135”等十余艘船舶,共计466个航次,前往境外海域共过驳26万余吨柴油走私入境销售,货值达13.5亿余元,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高达5亿余元。
  温州市中院对该案原本预期审理两天,庭审中,法庭集中审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偷逃税额和其他争议性问题,并开展法庭辩论。由于案情复杂,庭审延长了一天。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界人士及海关、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旁听。


28人获刑两名主犯判无期 

  2019年7月5日上午9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内,旁听席座无虚席,法院大门外也人头攒动。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黄爱青、黄爱明等28人特大走私案件在此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爱青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爱明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罪判决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6人获刑十四年至八个月不等,处罚金八千万元至十万元不等。一审法院光判决书就有131页,28名犯罪分子得到了严惩。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这个家族式+公司化运行作案的成品油特大走私案,是温州海关建关以来也是温州有史以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成品油走私案件。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被告人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周云文合股共谋走私柴油,安排黄羽等人分别负责销售、财务、船舶出海、码头装卸、望风等事宜,并雇佣邱同寿等人驾驶“2号”“3号”“金石157”“海观山88”“宏浦135”等,油船先后377个航次前往台湾海峡附近海域,过驳柴油入境至瑞安飞云江沿岸码头,销售给来自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地的油罐车。共过驳21.6万余吨柴油入境销售,全案案值13亿余元,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5亿余元。
  被告人黄爱青、黄爱明等28人逃避海关监管,采取从海上偷运入境的方式,结伙走私柴油入境销售牟利,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黄爱明又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并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及在该案中所处地位、所起作用、犯罪性质与认罪态度,法庭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黄爱青、黄爱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6月中旬,经浙江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结束后,温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打私和海防口岸办、温州海关缉私分局联合召开了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据悉,2015年至2019年5月,温州市中院一审共受理走私犯罪案件105件,审结86件。从处刑情况看,中院近5年共判决单位4家,自然人380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判处超过3年不满10年有期徒刑70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274人,判处拘役1人,单处附加刑驱逐出境一人。
  主审法官提醒:该类犯罪案件中,受雇人员往往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打工的,不至于构成犯罪,更想不到会因此失去人身自由,还要承担高额的罚金刑,可谓“人财两空”。为此,温州中院希望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再次呼吁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守住法律底线,远离犯罪,不要让自己一时的贪念和无知造成个人和家庭的悲剧。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