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信访 件件有回复》系列报道之六

有分有合:以新机制表现“检察精度”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这句话放在检察机关身上同样适用。基层检察院离人民群众最近,解决信访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基层检察官责无旁贷地处在第一线。
  面对千头万绪的信访工作,为了保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顺利落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转变理念、注重团队协作,打出了一组漂亮的组合拳,直击解决信访问题的难点、痛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应有的“精度”。


协同合作共促案结事了

  “一封封寄给检察院的信访件,很多情况下,单靠我们自己一家的力量很难解决。”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东坦言,化解信访矛盾,检察官担负着责任,压力很大。
  现实中,不少信访其实是重复访:信访人不仅向检察机关写信,还会向法院、公安机关同时寄信。这种试试看、碰运气的做法,是当事人“有病乱投医”迫切心情的自然反应,但这不仅增加了政法机关的工作量,也带来了另外的弊端:踢皮球、不同的答复口径,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有时还会激发新的矛盾。 
  在一次暗访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向张东布置了一道试题:如何借助政法机关的力量,共同发力,一起解决问题?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公诉人出身的张东接下了这个任务,也很快有了探索。针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探索完善了“协同答复化解团队”(下称化解团队)工作模式,作为问题的破冰之举。根据张东的介绍,这个工作模式旨在突破“就信办信”旧有观念,找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病根”所在,做好“源头化解”工作。实践证明,这个工作模式管用。 
  2019年6月12日,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办的马丁(化名)来信。在来信中,马丁反映自己的案件久拖不决,申请侦查监督。
  2005年8月18日,贺某某使用伪造的房产证明做抵押,向马丁订购钢材185吨,价值金额639859.21元。2005年11月,贺某某仅向郑州某公司支付货款30万元。在此后,马丁多次催要,贺某某拒不退还余款并失去联系。 
  2006年3月8日,马丁向公安机关报案。2006年4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贺某某进行立案侦查。后因贺某某身患疾病无法羁押,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一直处在侦查阶段,尚未作出结论。 
  受理此案后,2019年6月17日,该信访案件转由第二检察部办理。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19年8月20日,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成立以张东为负责人的化解团队,成员包括本院第二检察部及控申部门承办人,公安、法院承办人和律师,覆盖案件办理的整个环节链条。
  “加入化解团队后,通过多次和信访人沟通,我发现被告人受到何种形式的刑罚,并不是当事人信访的主要原因。信访人损失以及多年来心中积怨,这才是根本原因。”作为协同答复化解团队的一员,站在第三方视角,岳世斌律师曾与信访人进行过多次沟通。 
  随后,在化解团队的多次努力下,最终犯罪嫌疑人贺某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2019年9月29日,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管城回族区法院,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我很感动。”问题得以解决,马丁也向记者袒露了自己的心声:“有一次,宋志强警官带着我远赴千里去找贺某某,回来时大雨瓢泼,我们是冒着危险赶回来的。他让我改变了对公安机关的印象。到今天,我才知道,有一个团队在帮我,检察官、法官、警察,他们付出了太多的努力。”
  这种团队协同工作的成效,更是获得了“同行”的认可。“可以说,刑事案件的信访件在逐渐降低。信访人的诉求能够得到回复和解决,这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公信力。”曾经参与过多起相关工作的管城回族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常菲对机制给予积极评价。
  “后来发现,这对我们工作也是有帮助的。”作为公安民警,起初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副局长赵右任并不看好这一工作机制。“一开始在公安环节,当事人有不服气、抵抗的情绪,但采用协同答复化解团队模式后,公安民警、检察官、律师、人大代表等一起释法说理,当事人抵触心理降低了,工作也好做了。”
  “截至目前,通过成立协同答复化解团队、整合资源、专案攻坚,我们共办理了12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除两件正在有效推进外,其余均实现案结事了,化解息诉率达83.3%。”张东向记者透露,“化解团队工作模式还在继续探索中,我们目前还没有遇到过团队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如果意见相左,我们也要有一定的决策机制,避免程序空转。”
  

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据了解,这套行之有效的化解团队工作模式,经历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再应用到实践中的过程。
群众来信的办理关乎民心民意、体现工作作风、考验为民宗旨。其中,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既是困扰检察机关的难题,也是群众利益诉求的“堵点”。
  “针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特点,结合办信经验,我院探索适用专门针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化解团队工作模式。而所谓化解团队就是以‘办案’和‘协同’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通过借助第三方力量,尤其注重邀请各诉讼环节办案机关参与,在充分提升司法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信访人排忧解难,团队成员协同完成接访答复、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息诉罢访及稳控的信访工作模式。”张东说。
  据介绍,在参与人员的确定上,由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会委员及员额检察官,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人民调解员,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及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工作人员五类人员构成信访协同答复化解团队人才库。在化解时,坚持“一案一团队”,针对信访案件的不同性质和类型,从化解团队人才库中选取五至七名人员组成协同答复化解团队,既各司其职,又协同发力。
  而为了能够追本溯源,寻求疑难信访化解治本之策,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把群众来信,特别是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作为“一把手”“全院性”工程、“全局性”工作,成立“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领导小组,由控申部门牵头就如何办好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进行精准化探索。
  在坚持找准病灶、破题为先的过程中,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对近三年群众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共收到群众来信151 件,有效信访85件,属于本院管辖内的信访43件。信访涉及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判决、送达、执行等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包括司法救助、立案监督、追捕追诉、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追赃挽损、违法送达、判决不公、执行不当、释法不明等各类问题,涵盖公安、检察、法院三方的履职行为。辖内信访中,所反映问题仅涉及检察机关的为3件,占总量的7%;所反映问题涉及对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为40件,占总量的93%。2019年办理的12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中,信访人利益诉求涉及法律监督职能的为11件,占比高达91.7% 。
  “通过梳理分析我们发现,大量信访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主要集中在法律监督领域,根源在于‘办案’,在于信访人认为司法案件办理不符合其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张东说。
  找准问题根源,接下来就是转变工作理念和思路。
  “我们以理念转变为引领,在全院牢固树立‘办信也是办案’‘办好案就能办好信’的工作思路。我院召开专题会议,在全院凝聚共识,明确了只有从‘办案’这个源头发力,真正将案件办准、办好,才能让释法说理有基础、信访化解有底气,才能彻底破除信访隐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息诉罢访、定分止争。”张东说。
  而鉴于绝大多数引发信访的终局司法决定和司法行为,症结不只在检察机关,因而仅靠检察机关自己“办好案”远不能解决问题。要实现“一站式”化解,避免信访压力向公安、法院分流,实现“共赢”,就必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发挥一手托两家的作用,让信访案件相关的各办案机关承办人共同“出镜”,直面信访群众、倾听利益诉求、明晰各方责任、分别倒查问题、自觉认领任务、归口答疑释法,变“单打独斗”为“协同配合”,完成司法办案全流程纠偏,凝聚司法机关全方位合力。
  正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才探索适用了化解团队工作模式,同时深入落实省院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制定《“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协同答复化解团队实施办法》,为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团队化解提供制度遵循。
  “首先要保证的就是繁简分流,明晰协同答复化解团队适用范围。我们聚焦疑难复杂信访化解,确定六类适用案件,分别为:中央、省、市巡视巡察组交办案件;上级院和本院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有赴省、进京访苗头案件;涉众型集体访案件;多次信访、可能存在重大信访隐患案件;对信访事项的定性或认识存在分歧案件。严格限定适用范围旨在集中人力物力解决疑难复杂信访,用80%的精力解决20%的问题。”张东说。
  具体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在落实好河南省检察院《领导干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管城回族区检察院以上率下,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明确规定疑难信访案件必须院领导“挂帅”,即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或专职检委会委员任协同答复化解团队组长。负责领导是案件办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组建化解团队、亲自参与化解流程、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协调关键环节。
  “此外,我们还坚持厘清责任,明确检察内部任务分工,在制度规定上明确了控申部门统筹责任和业务部门主办责任。控申部门主要负责协同答复化解团队信访案件的确定、接访、协调、督办等工作,并推动完善工作制度和办案规定;业务部门承办员额检察官为包案责任人,负责案件办理、答复、联络其他化解团队人员及细化化解方案。控申部门和业务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和帮扶救助工作。同时,我们借助‘外脑’,确立专班专案工作方法。我院在组建协同答复化解团队过程中,根据信访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人民调解员、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及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工作人员等加入,既能借助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共商优势,又体现了司法公开原则,全面接受广泛监督。”张东说。


借助科技全面提质增效

  而在探索建立化解团队工作模式的同时,管城回族区检察院还向科技借力,用好“智能”挂图开展“智慧”办信。
  “为更好地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用好‘挂图作战’工作办法,我院向科技要生产力、要办信效率,打破传统平面挂图模式,在‘挂图作战’中充分融入科技元素,自主研发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动态管理系统,并配备专用电脑和触摸式壁挂屏幕,实现记录、预警、存档、管理、统计、展示一体化。”张东说。
  据了解,该系统包括“台账系统”“统计系统”“在办案件”三套图表,具有统计信息覆盖面广、要素齐全等特点。“台账系统”设置了来信人基本信息、主要诉求、回复情况、分流情况、答复情况等48项内容,并根据办信进度分别填写。“统计系统”根据录入的所有来信主要信息及回(答)复情况,自动生成来信总量、平均回复天数等8项内容。“在办案件”表格显示分流至本院各部门的案件情况,方便办信人员及时跟踪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
  此外,系统针对回复时间,将1~2天、3~7天及7天以上分别标记为绿、黄、红三个颜色;针对答复时间,将1~30天、30~60天、60~75天,75~90天及90天以上分别标记为绿、橙、黄、红、深红五种颜色,办信进度分类预警,办理情况一目了然。
  “系统的数据信息是实时更新、动态关联的。系统预设算法,收信时间、回复时间、分流时间及答复截止日期关联生成。系统还根据预设规则自动开启预警程序,并实时计算来信的平均回复及答复时间,智能高效、准确无误。四是存储信息形式多样,全程记录。系统增加了存储归档功能,点击案件序号即可开启个案‘档案夹’,对与我院群众来信相关的文档、图片、视频、音频进行分类存储,随时查看,方便直观。系统内的表格和档案信息均具有导出功能,便于办信工作梳理统计和制卷归档。”张东说。
  一系列组合拳,助推了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我们秉持‘办信就是办民生’的理念,以‘求极致’精神解决好信访人核心利益诉求,深入剖析办案缺漏,灵活进行思想引导,全程融入释法说理,前面提到的案例恰可体现。另一方面,群众信访既提供了法律监督的线索,也是对法律监督能力的重大考验。我院推进信访化解与法律监督互促共进,通过履行监督职责解决群众法律诉求、维护司法公正,同时进行反向审视,查漏补缺,着力提升监督本领。”张东说。
  张东举例说:“我院协同答复化解团队在办理陆某信访案时,根据信访人提供的线索对一名涉嫌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犯罪嫌疑人监督立案,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两日内补齐证据并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刑事立案。再如,王某申请民事监督信访案中,针对信访人对法院公告送达方式存在异议的诉求,我院邀请法院承办人加入协同答复化解团队,共同查摆问题,并针对法院送达不当剥夺当事人辩护权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法院改进和加强送达工作、审慎选用方式、严格规范送达程序。”
  此外,在工作过程中,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注重总结反思、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补短板、强本领、促提升。针对非法集资类案件疑难信访多发难题,结合化解团队处理经验,控申部门与金融犯罪检察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群众来访告知书》,并与公安、法院会签《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及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将风险防控前移,避免滋生新的信访风险。针对法律监督和释法说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精选优秀监督案例编发《法律监督专刊》,开展实训小课堂、信访案例讲评和相关领域先进典型选树,有的放矢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我院在探索协同答复化解团队工作模式方面做了一些突破和尝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眼界和高度所限,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牢记检察人员的初心使命,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困难,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办信工作全程,扎扎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张东说。
协同作战,精准出击,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正是体现了新时期检察机关应有的“检察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