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2

问:

  前几日,我在骑自行车时被一只向我冲过来的泰迪犬吓得摔倒在地,之后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我为左股骨粗隆间骨质断裂,必须立即手术,其间支出的住院医疗费为5万余元。请问:这种因为被狗吓到而摔倒的情况,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答:

  狗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本案中,泰迪犬虽未实施如“抓伤、扑倒、撕咬”等直接接触人体的动作,但泰迪犬的冲跑与您的摔倒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故二者具备因果关系,狗的主人对您的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您的受伤及损失是狗的主人未规范饲养动物的行为导致的,本案中您没有招引、激怒泰迪犬的行为,狗的主人应对您的住院医疗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义务按规定饲养或者管理动物,并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其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才能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