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朋友, 您知道“大盐湖水”吗?

  “金能量大盐湖水含有81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心脑血管系统、内分泌病代谢、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关节系统疾病等多种老年病症有治疗功效。”几百名老年人又被“保健品”忽悠了……
  2020年5月29日,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某全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
  该案属保健品诈骗案件,凡是涉及保健品的案件,受害人多数是60岁以上的老年朋友,此案也不例外,案发后相继有305名老年人到案提供证词及相关证据。老年朋友关注养生治病、吃保健品已然成风,而且大都相信国外进口的保健品,被告人谢某全一伙就是利用老年朋友的这种心理进行犯罪活动。


国外原料 勾兑灌装成“保健品”

  2018年8月7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对辖区内某食品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金能量大盐湖水”具有假药嫌疑,经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步鉴定为假药。常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立案侦查,一举破获常州强盛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某全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606万元。
  2017年年初,被告人谢某全伙同郭某亮(另案处理)等人,成立强盛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先后4次以进口食品名义购进该公司在美国生产的“大盐湖水”共3万余瓶,在国内销售。同时,谢某全另注册强盛老顽童旅游公司、强盛汽车租赁公司等公司,专为顾客提供免费旅游等服务,引诱老年顾客购买“大盐湖水”。
  2017年6月,捞取了“美国大盐湖水”第一桶金的谢某全意识到,打着“大盐湖水”的旗号将带来更大的商机。于是设法以进口食品名义,从美国进口约十一吨价值70余万元的大盐湖水浓缩粉末原料(外包装英文名称为氯化镁,不含其他微量元素,氯化镁即通常所说的盐卤)。在未得到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谢某全自行购买灌装生产设备,召集郭某亮等数名团伙成员,租赁市区某处地下室,勾兑灌装大盐湖水。
  郭某亮证实:我们将白色粉末倒入清水中就能升温变烫,搅匀冷却后灌装入塑料瓶,拧盖封口装箱,一桶液体能装四五百瓶,8~10瓶/盒,共计灌装了五万余瓶大盐湖水口服液,以每瓶(60毫升/瓶)1000~1500元的价格,在常州、无锡、丹阳等地销售。被告人谢某全交代:我有空就会去地下室干活儿,灌装什么的……
  为推销勾兑灌装的大盐湖水,谢某全一伙组建数十人推销团队,号称火箭队、雄鹰队。他们多为具有大专文化以上的年轻人,编制宣传手册、产品说明书等资料,以“金能量”作为产品名称,由郭某亮等人扮演专家在总部及门店演说授课,招揽顾客。销售一年不到,销售额达606万元,老年受害人多达300余人,而勾兑灌装的金能量大盐湖水的成本仅仅为每瓶10元左右,说白了,就是盐开水罢了。
  

宣称治病 是保健品还是假药?

  案发后,被告人谢某全及其团伙主要成员郭某亮、王某乾、王某(均另案处理)一致辩称:我们在销售环节从来没说金能量大盐湖水是药品,我们卖的是保健品,是养生的,不是治病的,不属于假药。
  火箭队、雄鹰队主要成员周某、孙某某等供述:我们推销员是根据公司培训内容向客户宣传,公司把我们包装成专家组主任、八卦口针传人,把我说成是道家白衣派第24代弟子。要求我们熟背宣传内容,就是利用“元素平衡医学”理论,宣传金能量大盐湖水含有81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心脑血管系统、内分泌病代谢、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关节系统疾病等多种老年病症有治疗功效,比如老年顾客常见的骨质疏松、动脉硬化、关节炎、高血压等问题,就说吃了金能量可以补充人体微量元素,对这些毛病可以起到治疗作用,没毛病的可以起到保健作用。如果顾客说吃了金能量大盐湖水没效果,我就以医生的身份解释说是剂量及服用时间不够,让他们坚持长期服用,一定会有效果的。这些宣传内容听起来像是包治百病,诱导老年人认为金能量大盐湖水对各种老年性疾病有治疗效果。其实,我们推销员对产品效果并不清楚,因为我们的提成与推销金额挂钩,所以就按照公司培训要求做宣传……
  案发后查获的金能量大盐湖水说明书、宣传手册中宣称:该产品含有81种矿物元素、34种酶、18种人体所需的氨基酸,并详细列举了克山病、冠心病、肺癌、鼻炎、颈椎病、烧伤、近视、糖尿病等90余种具体疾病对应的缺乏元素、过量元素,对应上述各种疾病注明内服、外服金能量大盐湖水的用法、用量。
  案件调查中发现,有41人在服用金能量大盐湖水后有腹泻、出虚汗、胃疼等不良反应。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委员会对查封的金能量大盐湖水进行鉴定,认定:该产品的主要成分“镁”可以从日常饮食中正常摄取,非镁缺乏者不需要额外补充。该产品不具备其宣传功效,且长期或高浓度服用该产品会导致电解质紊乱,产生腹泻等肠胃道疾病,甚至对心脏产生不良影响,涉案物品属假药。


老年顾客被骗 充当“宣传大使”

  涉案受害人是305名老年顾客,最少的花了一万多元,最多的花了13万元。他们平时省吃俭用,为什么一碰上“包治百病”的东西就蒙了呢?除了对健康长寿的期盼外,还有就是一些老年人贪图小利的心思作祟。
  犯罪团伙主要成员、负责宣传及培训业务员的王某供述:我们的销售模式是,第一步,通过小礼品吸引老年顾客,了解他们身体基本情况,对症解说。第二步,再发送小礼品及免费理疗等项目,服务好顾客,增进感情,吸引顾客常来店里。第三步,筛选出经济条件较好的顾客,通知去公司总部开会。第四步,在总部会议上,宣传金能量大盐湖水产自美国大盐湖,有锌、铁、铬等元素,可以补充人体缺少的微量元素,达到治疗人类疾病的效果。第五步,发展老年顾客为“宣传大使”。
   “宣传大使”的优惠待遇是——先期免费服用产品,获得奖励金,即交2000元试服保证金,一周内返还现金2100元,再过四天后参加总部会议,会场上再退还2100元的保证金。这个时候他们都已服用了金能量大盐湖水,让他们在现场讲解自己服用后的感受,一般拿了钱的都会说产品好有效果。他们在现场就开始买产品,其他老年顾客看见“宣传大使”在买产品,也就跟着买了。之后再追加“宣传大使”奖励:即支付8000元买一盒金能量大盐湖水,“宣传大使”就能升级,再获得两项奖励——一是介绍别人购买产品可以享受10%的奖励;二是每个月可享受整个门店销售额0.1%的奖励,连续享受三年,每年享受十个月。“宣传大使”就会天天来门店现身推销,这样一来买的人就很多了……
  从谢某全一伙推销金能量大盐湖水开始至案发一年间,先后有30多位老年顾客自愿加入“宣传大使”行列,他们的现身推销,招引来很多老年顾客。最终,滚雪球般滚出305名顾客购买金能量大盐湖水,总金额达606万元。不难看出,担任“宣传大使”是冲着优惠待遇来的,而“宣传大使”支付的购买产品的8000元,只需其中小部分就足够返还给他们的所有优惠待遇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是所有非法销售保健品及假药的违法犯罪团伙惯用的伎俩。


双重处罚  公益诉讼三倍赔偿 

  2019年1月29日,经开区检察院就被告人谢某全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提起公诉。2020年5月29日,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陈洪星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起诉书认定:
  被告人谢某全纠集他人,生产、销售假药,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谢某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法庭当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谢某全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019年12月20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6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检察官张利国出庭支持公诉并宣读起诉书:本案中,谢某全先后成立强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隐瞒大盐湖水的真实成分,虚构治病效果,通过虚假宣传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在其总部、门店进行销售;郭某亮、王某乾、王某三人积极组织、参与大盐湖水的宣传和销售,获取非法利益;上述被告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实施了欺诈销售行为,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被告通过欺诈手段销售大盐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病人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此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常州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利国、常州市经开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陈洪星对本文有帮助)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