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4
问:
当天,李国庆还在当当张贴了一张“告当当网全体员工书”,宣布已经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俞渝自4月24日不再担任当当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选举其为董事。请问:李国庆宣布罢免俞渝有效吗?该临时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否有效?
答:
无效。按照公开的工商信息查询,李国庆持股27.5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持股超过10%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是只有在董事(俞渝)、监事会或监事不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情况下,李国庆才有权召开,并且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也是为什么李国庆在公告中写明“俞渝不同意,公司监事也未履行职权”,但以当当网的声明来看,李国庆召开股东会并未通知大股东俞渝,那么其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存在严重程序瑕疵。李国庆在公告中称临时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包括设立董事会、修改董事、通过新的《公司章程》,但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使按照李国庆的算法,也没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故李国庆的这次股东会决议极有可能因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而导致决议不成立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