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永泰:检察院情系未成年人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检察院陆续推出与社工组织签订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成立“一站式询问”工作中心、开展《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活动等举措,对未成年人在成长道路上出现的问题悉心进行告诫、教育和帮扶。


小太妹约架伤人被督促监护

  2020年1月4日21时许,被告人张某某为其男友温某某(2006年1月9日出生)庆祝生日,吃饭席间了解到温某某曾被兰某某(2004年1月11日出生)殴打,张某某遂提议邀约兰某某出来理论,并通过QQ电话将兰某某约至永泰县城峰镇塔山公园游乐场滑梯处。
  之后,张某某与温某某、陈某某(2005年3月18日出生)等11人共同前往塔山公园。兰某某与其朋友许某某(2005年9月21日出生)、邱某某(2004年8月12日出生)一同前往塔山公园。张某某一方持木棍殴打兰某某、许某某、邱某某,造成该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永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兰某某、许某某、邱某某的损伤均属轻微伤。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并通过走访学校等方式进行审查。检察官发现,本案中参与斗殴的多名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处理,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考虑到多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力的情形,遂对其中积极参与斗殴的两名在校生制发两份《督促监护令》 。
  本案的发生并非偶然,正如《隐秘的角落》中所表达的,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是预防青少年走上犯罪歧路的第一道防线。孩子出了问题,多数情况下说明家庭教育出了问题。
  通过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检察官发现两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父母监护缺位,在未成年人第一次出现行为偏差时,未能予以有效制止和干预,最终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鉴于此,永泰县检察院根据两个家庭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督促监护令》内容。
永泰县检察院、大樟树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订督促监护帮教协议书,合力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化、差别化、个性化帮助。
   “小太妹”得知男友被他人殴打,遂将对方约出来理论,打伤对方多人。永泰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本案中参与斗殴的多名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决定不起诉,并对积极参与斗殴的两名在校生制发两份《督促监护令》。
  近日,永泰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派出所、司法社工组织前往两名未成年人所在乡镇司法所开展《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活动。在送达仪式上,检察官简要介绍基本案情,释明相关法律依据,并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告诫、教育,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给两个家庭敲响警钟,让家长担负起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回归正途。


购买服务专业帮扶

  日前,永泰县检察院与永泰县大樟树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购买合同,对于受理的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并作出不捕、不诉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督促监护令等适宜进行帮教的涉案未成年人,委托大樟树社工组织协助开展帮教事宜。
  检察官现场表示,与学校教育相比,家庭教育同样是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作为家长不仅仅只是重视孩子的学校发展,同时也要关注孩子在家庭中的表现及身心健康等多方面,愿每个少年的心中多一份青春的美好,少一分不堪的回忆。
  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1. 心理测评服务:青少年司法社工与专业心理机构心理咨询师合作,通过症状自评量表(SCL-90)等专业心理测评量表,采用前后测的观测模式,准确测量涉案青少年的心理情况,提供科学依据。
  2.差别化帮教个案服务:
  (1)建立档案:为涉案青少年建立档案,内容包含帮教方案、帮教记录、思想汇报、具结悔过书、综合评定报告等。
  (2)个案辅导:通过“二对一”的服务模式,青少年司法社工从涉案青少年的家庭、学校或工作单位、同伴交往等方面入手开展个案服务,主要涉及法治教育、亲子关系辅导、心理咨询等内容,提升其自我认知水平,改善其不良行为习惯,完善其社会支持网络,达到帮教转化的效果。如在督促监护令中,工作期限为委托起6个月,青少年司法社工需每个月至少与青少年见面一次,了解最新心理动态和生活学习情况,并通过走访社区、回访学校、探访监护人“三访”工作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夯实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
  (3)志愿公益服务活动:鼓励涉案青少年参与志愿公益服务,不定期安排涉案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培养奉献精神和社会参与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专业机构的辅助工作为检察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一站式询问”工作中心挂牌

  6月29日,永泰县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在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共同设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中心。该中心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办案设备,司法机关能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心理辅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避免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的次生伤害。
  永泰县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在“一站式询问”中心,除了司法办案人员,儿童保护社工、心理咨询师、医疗卫生等专业人员汇聚一堂,以未成年人为中心,实现恰当、无伤害且高效的询问取证,同时跨部门、多专业人员现场会商,为后续的服务建立基础。在“一站式询问”中心,从办案为切入点到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康复的最终目的,实现在一个场域、两种功能的衔接和顺畅过渡。
  今年初以来,永泰县检察院已邀请心理咨询师为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案件快速侦破;提前介入四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引导侦查,让罪证得到固定;为一名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五万元。
  5月26日,永泰县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规范介入程序、明确询问时间方式,引入合适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健康服务、司法救助等特殊程序,避免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对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补充询问造成二次心理创伤,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对家庭确有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最大化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始探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救助、保护等机制,这一发展的趋势也在2020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中得到印证。《意见》指出,“一站式”办案机制将会持续推进,计划2020年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办案场所。
● 责任编辑:侯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