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私教健身致残,该如何赔偿?

  年过六旬的汪萍女士在健身房接受私人教练训练,由于健身私教忽视个体差异和训练不当,导致汪女士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健身会所推卸责任,汪女士无奈走上法庭讨要说法。2020年1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体验私教课受伤   

  家住上海市的汪萍女士长期酷爱健身运动。15年前她就在上海市全康美容健身会所(以下简称全康会所)办卡,成为排名前十的健身中心VIP会员。如今,汪萍虽然已经年过六旬,但健身已成为她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周三下午她都会去全康会所的分店静安店锻炼一次。
  2018年10月10日下午,汪萍再次来到静安店健身。新来的教练周峰热情地向她推荐私人教练课程,说要冲一冲业绩。汪萍推托不过,就选择了最低价位的课程,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前台收银1000元。
  周峰当天就对汪萍进行训练指导,他站在汪萍身后,并将她的两只手笔直向上拉。这个姿势保持了几分钟后,汪萍感到承受不住了,就尖叫道:“好疼!”周峰连忙停了下来。汪萍用手轻轻地揉着自己的左肩,疼痛感有所减轻。过了一会儿,因为两只手仍然感到疼痛,汪萍便在周峰指导下改做脚部动作,这天的上课时间算起来不到1小时。汪萍离开了静安店后便直接回家,一直到晚上,她都感觉身体不适,尤其肩部疼痛感还有加重的趋势。
  汪萍本以为休息两天就会没事,但直到第三天,她的肩部疼痛感并没有减退。于是,汪萍向周峰发微信道:“周老师,那天上课后回到家里,不只肩膀,就连两只手也有点痛,而且到现在还是很痛,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周峰秒回:“姐,你这是好久没练了,等两天自然会好的。”汪萍回复:“不是这样子的,以前上课也有过疼痛的情况,但第二天就好了。”周峰提出:“下周二你到会所来,我再看看。”


肌腱撕裂致伤残 

  10月14日,汪萍再次发微信给周峰说:“今天晚上睡觉又痛得厉害,这几天都没有睡好觉。明天我老公陪我去医院检查治疗。”周峰问:“今天又是哪个部位痛?”汪萍回答:“两个肩膀都痛,特别是左肩。”
  两天后,汪萍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疼痛科就诊,做了CT检查,之后又去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确诊为冈上肌腱全层撕裂,冈下肌腱部分撕裂。后来,汪萍的左肩疼痛持续了两个多月才好转。
  当月20日,周峰主动发微信问:“姐,你感觉好点了吗?”汪萍说:“去医院检查了,服了3种止痛药,还用了抗炎镇痛贴剂,症状稍许减轻,但还没恢复正常。”周峰安慰道:“稍安勿躁,过几天就恢复了。”汪萍回答:“这次伤得太厉害了,医生关照要好好养伤,不知哪天才恢复,现在我生活上不能自理,要老公护理。这件事你们得给个说法。”周峰却发来了一串省略号。
  在汪萍一再追问下,周峰终于给出了答复:经过请示,全康健身会所总部同意报销医药费。汪萍让丈夫周勇将前期的医药费单据送到了静安店。交涉过程中,周勇还强调,除了报销医药费以外,还需要赔偿其他损失。静安店负责人表示,只能解决医药费。
  2019年1月6日,汪萍在微信上问周峰:“理疗已经三个星期了,晚上睡觉时疼痛感虽然减轻了许多,但白天还是疼得不能动,医药费可以报销了吧?”周峰答复说:“可以报的,还没下单。”
  但是,一连等了10多天,对方都没有动静。汪萍再次通过微信联系周峰:“年关也快到了,医药费怎么还没有报销?”周峰回复:“前两天问了一下,要基本上结束才能报。”汪萍不满地说:“年前还有二次医药费,过几天拿来,年前的医药费年前应该解决清。”周峰推托道:“我再向上面反映,这两天有点事。”
  这一拖便过了春节,汪萍再次追问医药费的事时,周峰闪烁其词,说他在医药费的问题上已经尽力了,得由汪萍自己找全康会所总部或者静安店解决。汪萍遂打电话给全康会所,对方表示,汪萍没有证据证明肩膀疼痛与教练对她的训练有关。之后,汪萍多次交涉无果。


推诿赔偿上法庭

  2019年8月9日,汪萍将全康会所总部及下属静安店告到了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7.3万元,并返还私人教练培训费1000元和之前缴纳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六个月的设施使用费528元,自她完全康复后顺延使用。为了打官司,汪萍还支付了律师费1万元。
  依据汪萍的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和三期进行鉴定。2019年10月25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载明:汪萍因外伤致左肩冈上肌腱全层撕裂、冈下肌腱部分撕裂,现遗留左肩关节活动障碍,其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其伤后的休息期为210日、营养期为60日、护理期为90日。
  一审开庭时,汪萍诉称,健身会所应当为健身会员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健身器械和防护设施。特别是在会员额外花钱聘请健身教练的同时,健身教练也有义务保证会员接受训练过程的安全。因此,健身教练应该提前把运动要领对会员进行详细说明,尽到告知义务,保护好训练中会员的人身安全。
  自从左肩部位被周峰拉伤后,肩部疼痛常常让她无法入睡。虽然经过医院治疗,症状有所减轻,但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4月12日,她每周都去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理疗。每次超声波电击疗法治疗肌肉拉伤,都给她带来了身体痛苦。其间,已经花了医药费1.6万元,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个人自付近7000元。
  全康会所总部、全康静安店当庭答辩称,全康静安店是全康公司的分支机构,周峰是全康工作人员。无论原告以侵权关系还是合同关系提起诉讼,作为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者过往行为是否对原告造成过伤害,原告无证据予以证明,且被告无任何过错行为,故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外,汪萍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周峰在法庭上陈述,事发当日确实是由自己指导汪萍做动作,先是肩部拉伸,汪萍喊疼就停止了,拉伸的时候可能会有拉伤的可能性,后面又做了阻力运动,也有可能牵涉到手,运动后进行放松,汪萍仍然说疼,自己还帮汪萍做了左肩的放松。
  庭审查明,周峰于2013年6月30日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的职业资格,并确认汪萍因受伤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13.9万元。
  亲爱的读者:时下,去健身房选择私教课程已成为比较普及的一种健身模式。与其独自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不如花些钱预约私人教练。正因为如此,优秀的私教非常抢手。然而,私教的专业素质良莠不齐,每个人的体质又各不相同,有纠纷在所难免。那么,本案中,您认为法院会支持汪萍的诉讼请求吗?
  (答案见本期)
  (文中人物及会所均作了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