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撕毁了居家隔离告示之后……

  2020年伊始,全民团结一心“居家抗疫”,但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出现,扰乱民心……


不顾规则 我行我素

  2020年1月25日,即武汉封城的第三天,定居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的黄兰庆与丈夫老缪及儿子小缪开私家车回老家福建过年。1月29日大年初五,一家三口驱车从福建返回常州,途经并停留已被列为重点防疫地区的浙江省温州市永嘉服务区,当日到达常州市区。下高速公路时,防疫执勤工作人员告知:回家后必须居家隔离14天,不能出门,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回到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某小区家中,黄兰庆一家没去小区报备,也没有居家隔离。夫妻二人每天出门两三次,其间派出所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查询到了黄兰庆一家三口属于居家隔离对象,打来电话提醒:现在是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严格自行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如有购物等需要,有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可是黄兰庆一家三口没把提醒当回事,依旧我行我素,想出门就出门。
  2月5日,社区工作人员加了黄兰庆的微信,要求她每天把全家三人的体温如实上报。派出所民警及小区所在地镇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相继给黄兰庆打电话,查询其全家一周内行踪,并严肃告知:必须严格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否则将被强制到隔离点隔离。黄兰庆一家没把再次提醒告诫当回事,2月6日、7日,丈夫老缪开车,黄兰庆随车又去菜场买菜,每日照常一早一晚两次出门散步遛狗。


撕毁告示 拳脚相加

  2月7日下午黄兰庆夫妻买菜回来,社区工作人员小朱来到她家,要将居家隔离告示张贴在门上,不允许他们再出门。黄兰庆看见隔离告示的日期是从2月6日起算,即要求从回到常州的第一天也就是1月29日起算。小朱说不可能,你们全家没有自觉隔离,每天外出,所以必须从2月6日开始计算居家隔离14天。黄兰庆态度蛮横地不让小朱贴告示,小朱向社区领导做了汇报,之后小区物业人员老李说跟这家认识,即上门耐心解释张贴居家隔离告示的规定。黄兰庆依然态度蛮横地坚持隔离日期从1月29日计算,并不顾老李劝阻,强行将告示单撕毁。
  当日晚上八时许,派出所民警小刘与协警小徐、社区工作人员小朱、小吴及小区保安队长小张共五人,来到黄兰庆家门口。黄兰庆开了门,小刘向她说明了警察身份,并拿出居家隔离告示单准备张贴,黄兰庆大声嚷嚷,阻止张贴。小刘用手电筒照着黄兰庆说道:“你为什么不让张贴居家隔离告示?”黄兰庆骂骂咧咧冲上去夺过手电筒,一把揪住小刘衣襟,一拳打在小刘头部,小刘抓住黄兰庆的手臂准备控制住她,黄兰庆的儿子小缪冲上来猛击小刘前胸,黄兰庆趁势拽住小刘头发,拉扯掉小刘的口罩,并将其手机打掉在地。小缪对准小刘脸部猛击一拳,小刘抓住黄兰庆的手臂不放,黄兰庆低头猛咬小刘的手臂。协警小徐及社区工作人员小朱上前解围,小缪又扑向小徐,勒住其脖子,一手揪住其耳朵不放。老缪欲上来助阵,被社区工作人员拦住。随后,小刘、小徐在社区工作人员及保安队长的帮助下,制服了情绪失控、行为激烈的黄兰庆和小缪。


远程开庭 认罪服判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案发当晚,黄兰庆、小缪、老缪涉嫌妨害公务一案立案侦查。
  案发后,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围绕民警伤情证据固定、现场群众证言搜集、执法记录仪视频调取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取证意见。检察官注意到,三名涉案人员参与程度、行为后果各不相同,在依法处理上应当体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老缪在案件发生时被及时控制,没有具体实施暴力行为,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批评教育后,不采取强制措施,不作为犯罪处理。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小缪在案件发生过程中有击打民警协警的行为,但暴力行为较轻微,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检察官了解到小缪为即将毕业的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大三学生,刚刚获得一份工作,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对小缪取保候审,做好教育工作,予以从宽处理。
  犯罪嫌疑人黄兰庆归案后一直持对抗情绪,认罪态度较差,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悔过之意,检察机关建议对其予以刑事追诉。
  2020年3月12日,黄兰庆涉嫌妨害公务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中办案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黄兰庆。
  检察官:你怎么理解居家隔离的概念?
  黄兰庆:我的理解是在家呆着不能出门。
  检察官:你出门了没有?
  黄兰庆:每天早上、晚上都出去散步遛狗,还去过三个菜场买菜。
  检察官:你这些行为符合政府规定吗?
  黄兰庆:不符合。
  检察官:你知道目前国家的防疫形势吗?
  黄兰庆:知道,我们全家每天都看央视新闻……
  检察官:你是明知故犯,那天为什么情绪失控?
  黄兰庆:那天下午我跟老公一起出门买菜,在菜场有个本地口音的老头听我们外地口音,就说你们这些外地人,就得隔离14天。我当时就火了,跟他吵了起来,回到家心情很不好,正好社区的小朱他们来了,我就控制不住发飙了。
  检察官:负面情绪要自我调控,任何个人情绪都不能影响政府防控措施的执行,有想法有意见,也得冷静理性地提出,暴力攻击执行公务人员是违法犯罪。
  黄兰庆:我也挺后悔的,居家隔离也是对我们全家负责,社区的小朱他们一直关心我家,真不该那么冲动……
  为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及时通知疫情期间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黄兰庆提供法律援助,详细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黄兰庆对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表示充分信任,终于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20年3月13日,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兰庆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黄兰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黄兰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2020年3月24日,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三方连线,通过网络视频远程开庭“云审判”,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认定及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黄兰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黄兰庆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典型案例 警示提醒

  2020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第十批),本案入选这批典型案例。自2020年2月11日至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每周一次的频率,连续发布十批次共计55个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既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彰显刑罚威慑力,又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聚焦“化解矛盾、消弭对抗、修复损害、促进和谐”,体现司法谦抑性。
  “十连发”凸显了三个首次——最高检首次在部分案例未宣判前就作为典型案例对外发布,首次会同公安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首次分批次、按专题高频发布典型案例。
  “十连发”的史无前例,不仅表现在案例发布的数量和频次上,更体现在案件发布时所处的司法程序和阶段性抗疫的现实需要上,获得了全国法学界专家学者、律师们的积极评价:最高检与有关部门出台的司法解释和最高检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有效激活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罪名的适用,既依法严惩有关犯罪,也为不分情况地一律从严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踩了“刹车”。最高检连续发布多批涉疫典型案例,充分体现疫情防控的阶段性司法需求,既有力指导了办案,也向社会公众发出了明确的警示和提醒,在特殊时期稳定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预期。
  被从宽处罚的黄兰庆得到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继续关心,她深有感触:国家危难面前,个人必须服从政府,他们都是执行公务的,不是跟我家过不去的,这次教训深刻,以后绝对不会再干傻事蠢事了!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依法采取的防控措施虽然给相关人员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不便,但是对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至关重要。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严格遵守防控措施,服从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机关民警的依法管理,发生纠纷冲突时,应该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而不能诉诸暴力,甚至袭击民警或其他执行公务的人员。 
  (涉案人员为化名)(该案承办检察官周健对本文有帮助)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