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途中的旅游

  律师这个行业免不了经常到外地出差。舟车劳顿,在很多人眼里是很辛苦的事情。但只要有智慧,同样能够忙里偷闲,在辛苦中增加不少乐趣。这不是偷懒,而是一种劳逸结合的工作方式……


  这些年,我带不少同事赴外地出差过。
  我们在北京的陶然亭公园喝豆汁儿,在厦门的曾厝海滩晨练,在晋江的五店市品茗,在湖南的凤凰古城看电影,在长沙的路边摊啃小龙虾,在南京的秦淮河畔体验过民宿,在深圳的大梅沙夜跑……参观过苏州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河南博物院……坐过华山的索道、天津的摩天轮、蜈支洲岛的缆车……在中原城市爬过座座山,在海滨城市赏过片片海。
  我对年轻助理说:“以后别再专门出去旅游了,你会在出差途中走遍大江南北!”
  有几次,我将美景和美食发到微信朋友圈,一些好友会问我如何能做到天天旅游,难道不用上班吗?
  我的回答是:出差是常态,律师要学会变着法儿地自得其乐。
  律师需要出差。去陶然亭公园肯定不是专门去喝豆汁儿的,因为客户与我们约在那里,我们要把尽职调查的结果向他详细说明。同时陶然亭公园离北京南站近,方便我们乘高铁赶赴下一站。去秦淮河畔住民宿,是因为那里离江苏高院近。为了两起关联案件,我们在江苏高院开了9次庭,每次住不同的宾馆或民宿。不是为了看电影才去凤凰古城的,是因为我们得去当地某基层法院立案,结果仅一个立案环节,我们就跑了6趟。去曾厝晨练,是因为两场开庭仅间隔一天,就干脆在厦门住上三天。因此,我努力把别人眼里疲惫不堪的出差奔波,转变为一个个忙里偷闲的精彩瞬间。
  律师需要在出差时顺带旅游。中国之美,首在其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律师们当然要捕捉闲情野趣,阅尽世情百态,览尽大好河山。其间,我们往往能收获不一般的体验。例如刚在呼伦贝尔遭遇过冬天,转眼就在三亚感受热烈的夏天。这是对工作和生活的热爱,是一种积极阳光的人生态度。有时,同事们为了做好去外地工作的准备,连续加班熬夜,甚至通宵达旦。为了给大家铆足干劲,我会高喊一句:“来来来,坚持下,辛苦下,我们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我保证让大家在××地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源于此,同事们都很喜欢跟我一起出差,他们知道我不会“亏待”了他们。为了不辜负他们的信任,我得加班做攻略,请他们在旅游团建时能够尽情、尽兴,给他们一个谈人生、聊理想或放飞自己的好环境。
  最重要的是,律师需要在旅游时放松身心。我和同事们代理的大多是复杂棘手的案件,常要面对一些无路可走或孤注一掷的当事人,与他们一起熬过一道道关,迈过一道道坎。我们历尽艰辛,遭遇挫折,忍辱负重,吞下委屈,为的是尽力从缝隙间攫取一点法治阳光留给他们。在充斥着严苛、矛盾、挣扎、纷争的“律”途中,我们不免纠结、困惑和苦闷,常常拿得起却放不下,辗转反侧,难以释怀。有同行好友说,如果背负着压力前行,你会步履蹒跚;如果把自己折腾得身心疲惫,你会寸步难行。
  做律师久了,难免跟人性的负面打交道,于是往往先是会产生代入感,再之后就有沉重感(负重感),很不利于我们律师的身心健康。这需要我们在拼命工作的同时,学会解压,学会生活;在用力工作后,修身养性,尽情旅游;在旅游的过程中,争取获得一些工作上的灵感与动力,增加一些对生活的激情和热爱。这往往是一切事业的基础。只有基础牢了,我们才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正因如此,当客户需要我出差时,我会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没事的,不用客气,去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出差,我还能顺道旅个游,会个友。”也正因怀有这般理念,我和同事们在行李箱里会备有登山杖、游泳裤、防晒霜、运动鞋。
  所以,既已舟车劳顿来出差,何不犒劳下自己?既已艰辛劳作去深耕,何不保有应有的洒脱与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