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3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公司职员,近期疫情有反复的趋势,因此我也接到了企业领导要求加班的通知,加班原因是政府疫情防控需要。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



答:

  不可以。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企业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加班规定的限制。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已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若因为抗击疫情需要,企业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合理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不得拒绝,但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员工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