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2

编辑同志:

  因为北京疫情防控需要,孩子刚恢复两天的补习班又被迫暂停了。培训机构改为线上授课,我现在想退课退费。请问:我的诉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答:

  当线下培训机构提出线上授课而学员不同意时,学员能否以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应当根据培训班的性质判断。
  对于寒假班、为了特定目的进行短期培训的,该培训具有时间段的特定性,疫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学员可以要求解约并退还相关费用;对于长期的培训合同,如果时间段不具有特定性,可以通过延期开班、延长培训期限等实现培训目的的,应当谨慎判断学员要求解约的合理性;对于培训期间与疫情期间有部分重合的,待疫情过去后,学员可就疫情发生期间的课程部分要求不再履行、培训机构退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