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马虎”办案,怎么办?

  2011年12月20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云小霞在审理郝卫东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时,其制作的刑事判决书中将郝的职业错误填写为“无业”,分管副院长李如田未认真审核,致使判决书未送达乌兰察布电业局,郝卫东在该局领取工资薪酬、奖金等共计137万多元。
  2020年4月1日,犯玩忽职守罪的李如田被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同犯玩忽职守罪的云小霞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法官犯玩忽职守罪已经屡见不鲜,但案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涉恶团伙主犯服刑领工资

  2019年5月29日,集宁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检举揭发郝卫东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打掉了以郝卫东为主的涉恶犯罪团伙。目前,郝卫东已抓获归案。领导小组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收集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同年7月,集宁公安分局“扫黑办”再次发布检举通告。
  两则《通告》上都印有郝卫东等人图片信息。《通告》内容显示,郝卫东,男,汉族,身份证号:152601196707211030,户籍所在地:集宁区文化路翡翠小区1号楼801户,工作单位:乌兰察布市电业局输电管理处。
网上消息称,郝卫东团伙位列乌兰察布八大黑恶势力排行榜之四,其早已名声在外,只不过近几年一直比较“低调”,作为黑恶势力他可以说是好多人的“前辈”。
  2011年12月20日,时任集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云小霞在审理郝卫东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时,“集检公诉字(2011)第194号”集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载明郝卫东职业为“乌兰察布电业局职工”,其制作的“ (2012)集刑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却错误地填写成“无业”。且在郝卫东过失致人死亡案宣判后,未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依法送达给郝卫东所在单位乌兰察布电业局,致郝卫东从2012年至2019年在乌兰察布电业局领取工资薪酬、奖金、福利(企业年金)、企业代缴五险一金共计137万多元。


女审判长玩忽职守获判缓刑

  2003年1月至案发,云小霞担任集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2009年3月,她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20年1月2日,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云小霞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向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云小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于2011年12月在担任集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审查郝卫东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时,严重不负责任,将郝卫东的职业信息即“乌兰察布电业局职工”错误填写为“无业”,导致乌兰察布电业局没有收到郝卫东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书而未与郝卫东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给郝卫东发放工资奖金并缴纳五险一金达137万多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对云小霞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云小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云小霞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失职,认罪态度诚恳,且属于初犯,既往表现良好,案发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书,希望法庭对其从轻、从宽处罚,并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2020年4月1日,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云小霞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值得关注的是,云小霞审理的郝卫东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也将时任集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李如田拉下马。


法院副院长获罪免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李如田自2006年起任集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院长助理,2009年12月22日任集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时任集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李如田,曾因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处置和化解了多起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授予“北京奥运会保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如田因对郝卫东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刑事判决书未认真审核,致郝卫东在乌兰察布电业局领取工资薪酬等共计137万多元。李如田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指定管辖,2020年1月2日由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检察院向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李如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力,对所分管工作未做到严格把关,致使乌兰察布电业局损失137万余元,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李如田判处拘役,可以适用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李如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李如田自愿认罪认罚,应当依法从宽处理;其归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认识诚恳,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愿意改过自新,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2020年4月1日,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如田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让人匪夷所思的法官玩忽职守

  法官因玩忽职守获罪屡有发生,但一些案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2004年至2013年期间,朱云方在担任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依法办理交付执行手续,其承办的刑事案件中陈某、郑某、田某等14名罪犯在判决生效后未被及时交付执行,致使罪犯长期脱离监管。经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温岭市人民法院采取补救措施,对上述罪犯决定逮捕及追逃。朱云方因犯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副庭长刘某在审理杨某、崔某等人案件时,未按规定向相关社区矫正部门办理罪犯交付执行手续,12名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判决生效后未被及时交付社区矫正部门监管执行,长期处于无人监督管理状态。其中,杨某在2013年5月13日和2014年7月28日再犯强奸罪,并于2015年2月5日被滦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杨某的强奸犯罪行为,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害,也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犯玩忽职守罪的刘某,被二审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2015年3月12日,21岁的杨文鹏因强迫卖淫罪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主审法官为灵宝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某。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杨文鹏被判刑后,一直处于自由状态。2015年11月30日,杨文鹏在灵宝市某酒吧附近参与群殴,持刀致1死1伤。
  2016年9月27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向灵宝市人民法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汲取教训,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2016年11月15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张某。
  李如田和云小霞的玩忽职守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在网上披露后,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认为,罪犯郝卫东的职业从第一份笔录开始就讯问固定,公检法的笔录上都有记载,本案中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已载明,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搞错的,但承办法官还是搞错了。这种搞错不知道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如果是有意为之,则是滥用职权;如果过失造成,则是玩忽职守。此外,郝卫东被判刑后8年不在单位上班了,难道单位不知情,还正常为他发放工资薪酬、奖金及各项福利,实在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