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并未走远》连载之十一

第六章 敲诈(上)

   马朝晖被害之后,翼城县公安局的刑警们一头钻进马朝晖和李慧的爱恨情仇里不能自拔。不想,某一天,有个年轻人半路跑出来打岔,硬是把这个案子引向了谋财害命的侦查方向。
   凶案发生大约一个星期后,北关村村委会主任任安德来到北关宾馆给李翠仙送来了一封信。这封拆了封的平信,收件人是李纯泰。写信的人在信里大致说了这么一个意思:马朝晖被杀,他知道李家杀人的凶手是谁,而且手上有全部的资料,要想不叫公安知道凶手,条件是给他的账户打过去20万元钱。信上还留了一个银行账号。写信人最后恐吓道:“如果在11日下午2时前,钱打不到我的账户,后果自负,你就瞧好吧。我不会再通知你了。”
   此时,李纯泰正带领北关村的篮球队在外地参加比赛呢。平时,作为新闻人物的李纯泰会收到很多来自各地陌生人的信件,一般来说,他都不予理会,一来李纯泰不识字;二来他也没有精力去回复这些内容五花八门的信函,久而久之,村干部形成了没事儿就代劳为其拆阅信函的习惯。在信里向李纯泰要钱要物寻求帮助的人很多,但是这种“创意”大家还是头一次见到。
   10月11日,李翠仙打电话向公安局的一位领导通报了信件内容,很快,这封信就被警方派人过来给取走了。
   通过银行账号顺藤摸瓜,翼城警方很快查明,临汾警校的一名学生在校期间丢失了身份证,而这个证件很可能是被同学冒用,办理了敲诈用的银行卡。警方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一个名叫马卫海的年轻人,他就曾在临汾警校读过书,并且在校期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更巧的是,此人的住处离马朝晖家不远,相隔不过300米。
   刑警队的邓里和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博接受任务专程赶往临汾警校核对笔迹,因为涉及笔迹识别和鉴定,他们临行前又叫上了技术科科长常小林。
   在临汾警校的档案室,校方取来马卫海的试卷,通过笔迹对比,办案人员很失望,敲诈信不是出自马卫海之手。
   邓里他们不死心,就在成堆的试卷里继续寻找,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通过半天的辛劳,发现有一份试卷的笔迹和敲诈信的笔迹高度一致,这份试卷的主人叫周海清,竟然也是翼城人!
   周海清,1983年出生,翼城县唐兴镇人,在北关念完初中后,他于1999年至2003年就读于临汾人民警察学校,所学专业为治安管理。周海清从警校毕业后并没有当上警察,而是在社会上游荡。他先是到北京找工作,半个月时间里,只是在“非典”题材的电视连续剧《生死一线》中做了一回群众演员,拿到了20元钱的报酬;离京后他去山西运城的同学那里小住了十几天,9月初回到了翼城,一直到马朝晖被杀。
   警方很快将周海清抓获,他供认自己是在紫藤巷血案发生一两天之后写好了敲诈信,并且在次日寄走。同时,在另一起盗窃案中,他也是警方的抓捕对象。
   翼城县苇沟村郑强报案称,10月11日凌晨2时许,他将一辆银灰色佳宝面包车停放在翼城县保险公司家属院内,周海清撬开车门玻璃,进入车内将点火开关电线扯下对接,正欲发动汽车。这时,郑强正巧过来开车,发现车里坐着一个人,此人正是周海清。经鉴定:那辆面包车的价值为2.7万多元。
   2003年10月13日,周海清因盗窃罪(未遂)、敲诈勒索罪(未遂)被翼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4年3月1日,经翼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周海清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由于周海清在马朝晖被杀案中也被列为嫌疑对象,宣判后,他并未立即收监服刑,而是继续在翼城县看守所关押。
在关押期间,警方对他进行了足迹鉴定和测谎试验。据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鉴定书中显示,现场1号足迹与周海清有相似之处;后来的测谎试验,周海清也没有通过。
   2004年3月14日,周海清向翼城县公安局的民警徐运生、张博、柴俊、韩亮和邓里供述了他伙同他人杀害马朝晖的犯罪事实:
   问:你现在是服刑罪犯,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又讯问你吗?
   答:我和翼城县唐兴镇北关村的马卫海两个人把住在北关小康村紫藤巷的县计生局的马朝晖杀了。
   问:什么时间把马朝晖杀了?
   答:2003年10月2日晚上八点来钟。
   问:你两个人为什么要杀马朝晖呢?
   答:抢点钱。
   问:你把你和马卫海从开始预谋抢劫杀人的整个过程从头到尾一五一十地详细地交代一遍,越详细越好,一是一、二是二,不得隐瞒。
   答:我一个亲戚叫靳军辉在翼城县电信局工作,让我帮他销售“201”电话卡。我和马卫海在临汾警校同学时,我在靳军辉那儿拿了一些“201”电话卡,马卫海拿了我价值520元的电话卡,钱一直就没有给我。
   2003年10月1日中午大概十一点来钟,我从下面我家前行沿翼浮路到移动公司绛源路到了马卫海家,当时马卫海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我问马:“把那点电话卡钱给我吧。”
   他说:“没钱。”
   随后我就坐在他家沙发上,马卫海说:“不行咱抢点钱。”
   我说:“不干。”
   马说:“不干没有钱。”
   我没有吭声,接着他又说:“干起了你放风。”
   我说:“能行。”
   快到吃晌午饭的时间了,他对我说:“干,到时候我通知你。”

   我说:“能行。”

   随后我沿原路就回家了。
   第二天大概下午两点我到县城去玩,在移动公司门外也就是教育大厦对面,我见到了马卫海,他问我:“跑哪儿?”
   我说:“玩呢。”
   他说:“黑了七点半你在翼鹏商城门口等我。”
   我“嗯”了一声就分手了。
   问:马卫海让你七点半在翼鹏商城门口等他,你们准备干什么?
   答:就是一块儿去抢点钱。
   我回家吃了晚饭,时间大概是快七点半了,我换上初中穿的上衣,也就是校服,下身穿了一条灰色休闲裤,脚穿一双皮鞋,沿翼浮路、移动公司到了翼鹏商城等马卫海。大概等了五分钟,马卫海就来了。
   马说:“走,东西准备好了。”他说话时我见他右袖筒里藏了一把刀,刀把还露在外面。接着,他从前面走,我跟在他后面,我俩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一两米之间。
   我们沿绛源路往南,在铁路家属院那儿往西就到了马朝晖的街门口,马卫海用左手拍了两三下门,这时马朝晖没有问谁就出来开街门,马卫海回头对我说:“你在外面等着,我进去说几句话。”
   我留在街门口看人,随后马卫海就跟在马朝晖的后面往屋里走,他俩边走边说话,我也听不见他俩在说什么。大概有三五分钟,我听见马朝晖喊了两声“救命”,随后我急忙赶到马朝晖的客厅,一进屋见马朝晖上身好像穿一件衬衣,下身好像穿一条秋裤,面朝西在客厅中间靠西一点,马卫海手持那把刀子正和他扭打。马朝晖的背后全成了血,见到这种情况我急忙从马朝晖的左侧跑到他背后,双手紧紧抓住马朝晖的胳膊。马朝晖双手不能动弹,马卫海用腿将马朝晖绊倒,当时马朝晖倒地的姿式是面部朝西,头朝北,侧着的。马卫海用刀在马朝晖的脖子后方连砍几刀,我见马朝晖的头都快掉了,当时就死了。马卫海让我在客厅里翻翻看有钱没有,随后我就找钱,马卫海手持着刀跑到南边卧室里找东西,他翻了一会儿,从卧室里出来,拿着刀又通过楼梯往二楼上走了,我在客厅里翻了一下,也没有翻出东西。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