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贞操权能否获得支持?

有妇之夫瞒婚夺人初贞

   年方30岁的葛女士,是北京市某公司的一名高级白领。虽说已错过了最佳的婚嫁年龄,但葛女士讨厌现实相亲模式的世俗、刻板,决心要寻找一份新奇、浪漫的爱情,坚信只要缘分到了,爱情、婚姻便会水到渠成。
   2013年4月底的一个春夜,葛女士一时兴起,心想要是通过网络能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真爱也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情,便打开微信摇一摇,看看能否摇到有缘人。
   让葛女士高兴的是,很快就有一个人给了回复。两人有礼貌地相互问候后,便开始聊了起来。葛女士得知对方姓董,也在北京工作。董先生幽默、风趣的言谈,让葛女士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此后,两人一有时间就泡在手机上畅聊,谈人生和事业,谈生活和爱情,袒露彼此的喜怒哀乐、释放彼此的炽热情怀。葛女士认为董先生处于单身状态,是无人照顾的单身汉,和她一样也是诚心实意想找个对象结婚。葛女士深知网恋的危害性和欺骗性,特别是在知道董先生长她近十岁后,心中不免产生疑虑。葛女士希望董先生能对她付出真情真爱,为此,她向董先生表明了心迹,道:“我是一个本分、踏实的女孩,不玩感情游戏,只想谈男朋友结婚过日子。”董先生对葛女士的表白未置可否,只是回复了一个“赞”的表情。
   董先生的回复,让葛女士吃了一颗定心丸。随后,葛女士和董先生从虚拟的网络回到了现实。董先生的成熟稳重、善解人意,深深地抓住了葛女士的一颗芳心,两人的感情急剧升温。
   2013年6月下旬的一天,两人相约相聚后,兴之所致,来到一家宾馆,在董先生极尽甜言蜜语加以软磨硬泡之下,葛女士半推半就,两人偷尝了禁果。事隔三四日,宾馆里再次留下了他们的身影。
   可是,让葛女士猝不及防的是,两次温存之后,董先生像变了个人似的。网上聊天时,董先生对葛女士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极尽敷衍。约会相见时,董先生也总推脱有事。疑惑不解的葛女士打开董先生的网上个人空间查找答案,果然发现董先生在网上晒出的夫妻恩爱照片,葛女士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便找到董先生再三追问,董先生终于承认他已经结婚。


未婚女子要讨贞操权

   此时此刻,葛女士才如梦初醒,愤怒至极地朝着董先生吼道:“你可知道,我从来没有过性经验,我和你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你就这样把我毁了,你让我以后怎么嫁人啊?”身心遭受沉重打击的葛女士一下子病倒了,只得休假回河北老家休养。
   葛女士不明白:自己是大龄女青年,对待感情非常谨慎,很认真地付出了感情。可董先生却刻意隐瞒婚姻情况,骗取自己的感情,夺取了自己的初贞,把自己全毁了,决不能就这么算了!在家休养的葛女士越想越气,决心要向董先生讨个说法。但苦于手中没有任何筹码,葛女士于2013年7月29日与董先生进行了一次电话录音。在电话中,双方进行了如下的对话:
   董先生:我就(是)没跟你说我结婚了。
   葛女士:你千错万错,你就真不该拿我(的)第一次,真的。
   董先生:那现在已经这样了,怎么办?我现在造成的结果就是你的第一次没有了,对吧?
   葛女士:就是说咱俩没有发生关系之前,你没告诉我你结婚了,你有媳妇,你到底喜欢我呢,还就是为了得到我呢?
   董先生:喜欢你。
   葛女士:那你喜欢我,你之前怎么不告诉我呢?
   董先生:喜欢你,我要(是)告诉你,我就得不到你了呗,我就没有权利喜欢你。
   取得电话录音的葛女士回到了北京,多次找到董先生交涉:“我现在怀孕了,你看怎么办?”
   听葛女士说怀孕了,董先生十分着急,希望尽早将事情处理好。经多次协商,董先生于2013年8月1日支付葛女士补偿金5000元,葛女士当场表示此事已“两清”,今后互不相识。
   可是,遭受这次打击后,葛女士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并一直在老家进行康复治疗。2013年9月20日,老家的医院为葛女士出具了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诊断证明。同年10月15日,葛女士回北京就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诊断为:神经衰弱,抑郁焦虑倾向。
   受董先生所骗,自己的身心不但受到了重创,而且自己的初贞也被夺去,区区几千元怎么弥补自己所受到的伤害?葛女士再次与董先生交涉,要求董先生赔偿她所遭受的损失,不料董先生以双方已两清为由断然拒绝。


不甘被骗 怒打贞操权官司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葛女士带着电话录音证据,于2014年1月7日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董先生的行为严重侵犯自己的贞操权和健康权为由,一纸民事诉状,将董先生推上了被告席。
   葛女士诉称:我和董先生于2013年4月底认识,此后我以结婚为目的同意和董先生交往。交往之初,我就多次向董先生明确说明自己不玩感情游戏,只想谈男朋友结婚过日子。董先生也一直表示同意,承诺自己也是想找女朋友结婚。刚开始交往,董先生就多次提出要跟我发生性关系,我均予以拒绝,认为双方交往时间太短,应再彼此加深了解。2013年6月底的一个上午,董先生采用花言巧语和软磨硬泡的手段,与我发生了性关系,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性行为。在之后的交往中,我发觉董先生的行为举止不对劲,总推脱有事不见我。我再三追问,董先生终于承认他已经结婚,并且他的妻子已经怀孕,为了和我发生性关系并得到我的第一次,他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我几近崩溃,遂回老家休养。2013年9月下旬,我被医生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2013年10月我回到北京,睡眠不好,情绪低落伴心慌,又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神经衰弱,抑郁焦虑倾向。我认为,董先生的欺骗行为侵犯了我的贞操权,并对我的人身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极大伤害,现诉至法院,要求董先生赔偿我医疗费809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董先生辩称:葛女士所说与事实不符。双方是在2013年5月通过微信网络聊天认识的,而且是葛女士主动加我微信,找我聊天的。2013年5月底,双方第一次见面。在微信聊天的时候,我已经告诉葛女士我已经结婚的事实,那时我刚结婚不可能跟葛女士谈婚论嫁。我和葛女士一共发生了两次关系,且第二次是葛女士开好房后叫我去的。就葛女士的诊断证明与医药费,不能证明葛女士的损害与我有关。另外,2013年8月1日,我已经给了葛女士5000元钱,她说以后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但后来又来找我闹。我认为,这件事双方已经通过5000元解决了,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
   庭审中,对于董先生支付葛女士补偿金5000元,葛女士曾当场表示此事已“两清”,今后互不相识之事,葛女士称其当时出于气愤才说那样的话,同意将已收到的5000元在其主张的5万元中扣除。而且,接收董先生的5000元,只是双方就分手事宜达成的经济补偿,与本次诉讼请求没有直接关系。
   葛女士主张身心受到的伤害,董先生不予认可,提出葛女士的抑郁倾向没有做进一步检查,而仅是医生根据葛女士的陈述作出的初步判断,无法证明葛女士真的有抑郁症倾向。甲亢在医学中很难判断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不能证明葛女士的诊疗行为是因为董先生的原因造成的。
   对于电话录音证据,董先生当庭表示确实是两个人通话的真实内容。但董先生提出他在与葛女士交往之初就告诉了葛女士他已经结婚了,葛女士对此不予认可。
   亲爱的读者:法院会支持葛女士的诉讼请求吗? 
   (答案在本期找)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