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入宪又如何?

   中国是个酒文化十分发达的国度。文字记载中酿酒技术始于大禹时期的仪狄,另一说始于夏朝时的杜康。西周初建时,因为商纣王“酒池肉林”亡其国的前车之鉴,统治者一度禁酒,违者最高处于死刑,但严刑峻法也管束不住贪杯的人们,很快,酒文化在统治者上层也流行开来,相关法令也随之松弛,成为摆设。西周,朝廷的官制中设置了专门管酿酒的官职。
   如果将酒文化抽离,你会发现中国的传统四大名著将逊色不少:《水浒传》中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的景阳岗“三碗不过岗”,泼辣辣都是酒精“惹的祸”或“壮的胆”;《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中,把酒盟誓是一项庄重的仪式,关云长“温酒斩华雄”,酒碗中映的是英雄的豪迈;即使是佛道小说《西游记》,王母娘娘的瑶池酒会是天上仙界一年一度难得的酒会party;言情小说《红楼梦》中,史湘云醉卧芍药下,口中犹作行酒令,憨态可掬。
   酒确实不是好东西。古人有云: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酒色一气,更是害人不浅,伤己及人。 


酒文化与禁酒法令

   中国最早发布施行与禁酒有关的法律是西周时的《酒诰》,当时的统治者认为禁酒有几个理由:一是酿酒浪费了有限的粮食;二是饮酒过度容易行为失控;三是老百姓聚众群饮容易挑生事端。《酒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除祭祀外,平日不可饮酒;饮酒不可过量;减少酿酒量,节约粮食。对于违反《酒诰》聚众饮酒者,最高可处死刑。
   此外,历朝历代都有一些禁酒或限制酿酒的律令颁布,特别是在一些农作物减产的灾年,禁止酿酒一则避免从“灾民”口中夺食,同时,在“农夫犹饿死”的时候,“朱门酒肉臭”的鲜明对比很容易引起民变,这是统治者所不愿意见到的。
   除禁止或限制酿酒外,皇帝老儿很快发现酒的专卖也是一种来钱的行当。商鞅变法时,秦国的“榷酒法”就是最早的酒类专卖法律,酿酒只能由国家专营,售价达到成本的十倍。汉武帝对匈奴开战,把“文景之治”祖宗留下的国库钱花光后,官员提出增加财政收入的门道,除“盐铁专卖”外,榷酒也是生财之道。到后来,消费者有意见了,官府设立的酿酒所,质量低劣价又高,官办企业的千年弊病,于是,官员又想,不就是收税么,官方发酿酒牌照,酒由民间酝,卖时收税,榷酒制转成税酒制,皆大欢喜。
   酒是宴席的灵魂,少了酒,宴会好像丢了魂,再怎么也闹腾不起来。所以,中国劝酒文化也十分发达,比如“感情浅,慢慢舔;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出血”;还有以酒品度量人品的,比如“能喝半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半斤,这样的干部要小心”之类的官场民谣。
   劝酒劝出血案的事例在中国古代战争史和江湖争斗史中,比比皆是。三国时,猛将兄张飞多次喝酒误事,强迫曹豹喝酒,失了徐州;酒后鞭打部将,反被部将取了性命。金庸小说中,洪七公贪杯误事,来不及救人,于是自断一指以谢天下,成为“九指神丐”。小说多为虚构,但人类饮酒史上,贪杯误事者,想来不胜枚举。
   许多宗教将酒精视为让人灵魂迷失的迷魂之汤。佛教将禁酒作为修行戒律之一,因为佛家主张“通过智慧的觉悟”,饮酒使人心智浑浊,行为失控,有违释家法则。
   穆斯林也严禁饮酒,《古兰经》中,将饮酒与赌博视为不可容忍的秽行,为大罪。
   基督教也倡议教徒远离酒精。19世纪末,很多新教和天主教教派都支持依法限制酒精饮料的销售和消费。这些教派相信酒精消费会导致贪污、卖淫、虐待配偶以及其他一些犯罪行为。
   19世纪,欧洲各国都陆续出台一些限酒的法律,反酒精运动在新大陆甚至达到了一个高潮。1919年,美国联邦宪法第十八修正案得以通过,酿造和销售含酒精超过0.5%的饮料被视为非法。禁酒令的通过,主要的社会推动力来自美国妇女,因为她们对醉醺醺的老公已经受够了;另外是教会的力量,新教徒将酒精视为一种罪恶和堕落,认为将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泡在酒杯中的人,离上帝他老人家的天堂之门将越来越远。
   禁酒入宪并没有达到法律设计的目的,法律的惩罚阻拦不了醉鬼们寻欢作乐的步子。在法律的高压下,酒类销售转入地下,私酿酒催生和壮大了负责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黑帮势力,警察因为收取黑钱而群体性腐败。由于缺乏公开竞争,私酒的质量在下降,掺假过度的劣酒使数千人失明或肝脏受损。终于,美国人意识到,通过法律禁酒如同唐吉诃德与风车作战,永远没有赢的一天。
   于是,1933年,一个新的宪法修正案废弃了美国的禁酒法案。但直至今天,在美国的一些县或镇的地方立法,仍执著地禁止酒精类饮料的销售。


让人喝醉,你得悠着点

   随着多起法院判决的生效,人们发现,劝酒,不再是一种如同“闹洞房般以民俗为借口合法耍流氓”的乐子,酒宴中,劝酒劝出事儿,你可能将被告上法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会走上刑事被告席,面临牢狱之灾。
   同学聚会,张三明知李四酒量差,却以尖酸刻薄的语言劝酒,进而拎起李四衣领强行灌酒,致李四酒精中毒住院,法院判令张三承担李四的治疗费用;
   劝酒中,王五声明自己脑血栓不得饮酒,赵六却强行劝酒,王五碍不过情面喝了一小杯,宿疾发作身亡。王五的死亡虽系由其自身疾病所致,但赵六强行劝酒起了导火索作用,对于王五死亡的结果,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群朋友酒吧喝酒,散去,散场时刘七醉意明显,酒友们一哄而散谁也顾不上谁。刘七回家路上坠入深沟爬不出来,天寒地冻,成冰人而死,是风险自担还是所有聚酒者均有责任?法律已经有明释: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同饮者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理,对于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到家,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比普通参加者更高的注意义务。所以,不要以为买单是一项光荣的义务,忽视酒局的安全性,可能会让你付出比酒水钱多百倍的代价。
   醉驾入刑已经施行两年多时间了,许多“酒中英雄”还抱着“没查到就没事”的侥幸心理。应该提醒的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在美国,请客人到家吃饭,主人家提供酒水是一种礼节,却也很容易惹上官司,比如查理先生在你家里喝了酒,之后驾车上路,把人给撞翻了,需要赔偿。查理是个靠打工买了辆二手车的穷小子,在警察局作笔录时又如实陈述说是在你家喝了酒。麻烦来了,对方律师可能眼睛一亮,在起诉状的被告名单上迅速添上阁下尊名,因为许多州的法律规定你必须对查理酒后肇事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查理是在一个酒吧中喝的酒,20岁的他已经考取了驾照,参加了美国海军陆战队,酒吧的酒保在其进入时竟然没有发现这个雄赳赳气昂昂迈进酒吧的军爷居然年未满21周岁(美国的《全国最低饮酒年龄法》规定不得向未满21周岁的公民出售酒精类饮料),一被举报,这家酒吧麻烦就大了,罚款、吊销酒类营业执照之类的基本处罚,那是必须的,如果饮酒者醉酒后惹出什么麻烦,酒吧还得一块儿兜着。
   美国的限酒年龄定得如此之高,以致于人们编成一个笑话:孩子十三四岁刚到青春期,学校就给你免费发避孕套;18周岁可以考驾照,有权投票选总统,可以参军为国捐躯,但想小咪一口杯中酒,对不起,法律规定,您哪,还得再等几年,等胡子长齐了再说。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