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是否能够解除合同?
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被隔离期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劳动者被解除隔离情形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