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盈”风绽放?看盈科女律师风采!》系列报道之十八

法律的温度

作者简介

  肖兴利,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原法院资深法官,现为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业务指导管委会主任、刑事部执行主任,担任盈科刑辩学院副院长、湖南省女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务。执业领域为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以及企业、个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已成功办理多起不捕、不诉、不核准死刑以及重罪改判轻罪、实刑改判缓刑等典型案例,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其精湛的专业能力、极致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我是肖兴利,来自盈科长沙律所。今天跟大家分享两个小故事。
  十年前,我是一名省高院的刑事审判法官。有一天早上,我接待了一位六十多岁的上访老人。他在法院门口举着一块牌子,上面用红笔写着触目惊心的大字:“某某法院徇私枉法,杀人凶手逍遥法外!”他的衣服外面套着一件特制的白色T恤,前胸和后背上浓墨重笔写着一个特别大的“冤”字。
  我快步走过去,问他是谁,为什么来上访。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某某杀人案是不是你在办理?我点点头,他突然上前抓住我的手,大声向我控诉:他的儿子被人残忍杀害,一审法院居然没有将凶手判处死刑。他说,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在当地最好的医院找到一份工作,本来是他们这个农村家庭唯一的希望,却因为跟女友分手而惨遭杀害。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不仅毁了他的儿子,更毁了他们全家的未来。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满脸愤怒。
  我明白了,他的来访跟我承办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有关。这个案件确实比较棘手。凶手和死者原本是一对恋人,大学毕业后男孩儿提出分手,女孩儿因爱生恨,给男孩儿喝下一瓶掺有安眠药的牛奶后将他捂死,然后用菜刀分尸,将尸体带到郊外抛弃。
  这个案件一审法院之所以没有判处死刑,是因为女孩儿坚称她没有杀人。她说,那瓶掺有安眠药的牛奶是给自己准备的,男孩儿是因误食牛奶而中毒致死。她上诉提出自己无罪,检察院却认为判得太轻,提起抗诉。
  于是,有罪还是无罪,死刑还是死缓,成为我这个二审法官必须面对的问题。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都在研究法医鉴定资料,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男孩儿是死于窒息而不是中毒,结合其他证据,可以确定女孩儿就是凶手。因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我提出了改判死刑的意见,该案最终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核准。后来,这位老人通过信访办的同事转交给我一面锦旗。我知道,是一份公正的判决,让这位愤怒的老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两年前,我已经成为一名律师。有一天,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来找我。她的哥哥因为贩毒被法院判了死刑,求我一定要想办法救救他。她说,贩毒确实是祸害社会,但她哥哥并不是十恶不赦的毒贩。他从小乖巧听话,只是因为家里穷没有读多少书,初中还未毕业就打工挣钱,贴补家用。父亲在他四岁时去世,兄妹俩从小相依为命。母亲刚刚确诊胃癌晚期,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哥哥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说到动情处,她痛哭流涕。
  最终,我接受了她的委托。我和团队成员一起,用两个月的时间反复阅卷、研究案情,从近五百个小时的审讯视频中找到了案件突破口,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两万余字的辩护意见。后来,他的弟弟被改判死缓。收到复核裁定书的第三天,她的母亲走了。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肖律师,谢谢你!我母亲临走的时候,脸上带着安详的微笑。我知道,一次有力的辩护,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从刑庭法官到刑辩律师,随着身份和职责的转变,我对法律的理解也发生了变化。我看到,在那些生硬冰冷的法律事实和证据背后,有很多温暖动人的故事。
  我发现,无论是宣判一个人的死刑,还是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只要法律的公正能抵达人们的内心,就一定能彰显它固有的温度。因为,法律从来都不是冷酷无情的。它承载着对人性和生命的关照,也承载着我们这个伟大国家对良法善治的永恒追求。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