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到底要动谁的“奶酪”?

   近年来,有关司法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任何改革都必然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因此,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怀疑者、质疑者也颇有人在。据说,一些年轻法官因为担心法官员额制里可能会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纷纷辞职转身当上了律师,形成了所谓的“离职潮”。为此,一些人在微信圈里对司法改革冷嘲热讽,颇有微词。那么,问题来了,司法改革到底要革谁的“奶酪”,让人担心和怀疑?
   笔者认为,任何改革,确实会动了一些人的“奶酪”。但是,无论如何,首先,司法改革不可能动一线法官的“奶酪”。司法改革的本质,就是要厘清司法的法定职能,从体制机制上清除影响司法公正的诸多不良因素。而法院,说到底,其核心就是依法办案、公正办案。这也是司法为民的核心内容。要依法公正办案,离不开一线法官,必须给一线法官以法定的保障。因此,司法改革,不可能动了一线法官的“奶酪”。 
   其次,司法改革也动不了法院院长、庭长的“奶酪”。在中国现阶段,能成为法官固然不易,而一线法官成长为庭长、院长,更加不易。一个庭长、院长,能从一线法官中脱颖而出,在办案上,在组织协调上,没有几把“刷子”,没有一些过硬的本领,是当不了庭长更当不了院长的。司法改革一方面要求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回归司法本身;另一方面,减少了影响司法公正的不科学的审判管理环节,限制了院长庭长对主审法官办案的非法干预和不当干预。这就给了院长、庭长以更好的职能回归司法活动本身。一些不必要的杂事、分外之事,就可能逐步从院长、庭长身上分离出来,但院长、庭长为履行法定职责的保障不可能会减少。因此,院长、庭长们的合法“奶酪”是不会动的。
   那么,法院系统内的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奶酪”呢?会不会因为司法改革而被剥夺呢?我看也未必。因为在中国过去和现在,任何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职权和待遇,都是相对的。正所谓,任何干部群众,只有分工的不同,并无贵贱之分。既如此,在同一个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由于工作的性质和法官有所区别,其待遇可能会有所差别。但决不可能搞出待遇、保障上的天壤之别。因此,笔者认为,司法改革,也不可能动了这些人的合法“奶酪”。相反,随着主审法官的待遇增长,司法辅助人员、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可能还会水涨船高。这是任何国家对司法工作进行必要保障的需要,也是中国国情的需要。不能既要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又不给法官及辅助人员予以必要的职业保障。
   在中国,法院内部的工作人员大概就是这几类。那么,既然司法改革必然会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那到底会动谁的“奶酪”?笔者认为,司法改革要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让司法回归依法公正审判,这必然会损害那些“暗箱操作”,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人的利益。那些希望通过“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获得的非法“奶酪”恐怕就会被革掉。因为,该公开的都公开了,监督多了严密了;该严格的严格了,想借机浑水摸鱼的难了;该负责的要终身负责了,想侥幸的侥幸不了了,谁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也不容易了。这些人的非法“奶酪”“灰色奶酪”不但会被动,而且很可能会被彻底拿掉。与此同时,那些不履行法定职责,“冷硬横推”,司法作风不正,司法水平不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奶酪恐怕也要被动一动了。毕竟,司法改革走的是一条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道路,要让优秀法官、精英法官从法院队伍中遴选出来,不能让所有的法院工作人员毫无差别地同吃大锅饭。此外,司法改革就是要对司法权的滥用和“任性”进行改革。滥用司法权的人、利用司法职权“任性”的一些人必须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其已经得到或可能得到的“奶酪”必然受到影响。因此,从国家的层面来说,司法改革是必须的;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司法改革也是必须的;从司法的规律来看,司法改革也是必须的。司法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言及于此,突然想起那些“司法改革就是让年轻人就地卧倒”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那些说法官表面上要“多收了三五斗”,实际上要让法官希望破灭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说到底,司法改革只能革掉那些影响公正司法的不良做法、不好的陋习以及让人民群众痛恨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等等。脱离这个,只想着通过司法改革为自己“多收个三五斗”,那也是不现实的。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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