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 我还能继承公婆财产吗?
作者: 时间:2019/12/23 16:27: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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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和丈夫结婚不久后,他便因病去世。之后我一直和公婆同住,照顾他们、赡养他们,直至他们去世。现在,老人留下了遗产,包括一处房产和几十万元存款。现在我的小姑告诉我,对于公婆的遗产我没有继承权。请问:作为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河南 李梅
李梅读者: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您对您的公婆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是可以继承他们二人的遗产的。同时,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综上所述,您作为儿媳一直与您的公婆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您还可以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