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散步时被撞伤, 该如何获取赔偿?

编辑同志:

  我家住哈尔滨市某小区,该小区不是封闭式小区,车辆可以自由进出。2019年10月22日晚10时许,我在小区散步时,被张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之后我住院治疗十余天,医药费等共花费两万多元。据说,张某肇事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请问:我现在应该如何取得救济?

哈尔滨 刘强


刘强读者:

  本案涉及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您所居住的小区具有开放性,也就是允许社会公众车辆自由进出,因此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张某驾驶机动车将您撞伤,该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如果该事故发生在肇事车辆投保险期内,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综合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由您和张某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