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底线、表演空间与公私分野

  近日,德云社相声演员张云雷、杨九郎一段表演视频在网上引起了极大争议。在这次表演中,两名演员为了制造节目“笑果”,以低俗且充满性暗示的言语调侃、侮辱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李世济(已故)和张火丁,从而引爆了舆论沸腾。社会各界纷纷要求当事演员公开道歉。中国曲艺家协会相声委员会也发表公开声明,严厉谴责两名涉事演员“跌破道德底线,挑战公序良俗”的行为。
  然而,事件发酵后数日,面对公众质疑和舆论挞伐,无论是德云社还是两名涉事演员,都未表达出道歉的诚意。与此同时,有人还发文力挺,认为引发争议的表演属于正常的艺术创作,并无不妥。而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粉丝的认同。
  在一个思想多元化的社会里,对于事物的理解见仁见智,本属正常。但无论如何,共识应当建立在尊重事实和常识的基础上,而不应被情感的偏好所左右。从网上曝光的争议视频看,两名涉事演员的言论无疑严重越过了道德底线,一口一个“丁丁”“济济”,甚至编出给老艺术家搓澡、“玩死”这类梗,不仅不令人好笑,反而让人心生寒意。因为这根本称不上是相声表演中的抖机灵、丢包袱,而是充斥着偏见的人身羞辱和性别霸凌。无论如何,错了就是错了,做错了就该真诚道歉。就此而言,德云社也好,两名涉事演员也罢,都没有任何模糊责任的空间,更不能以沉默应对舆论,静待事件自行平息。
  当然,在捍卫道德底线的同时,对于动辄上纲上线,肆意挥舞道德大棒砸人的做法,也应保持足够的警惕。一方面,社会需要强调职业的伦理和做人的底线,对于演艺从业者任何跌破底线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另一方面,也不能患上道德家的道德洁癖,应当保障演艺从业者合理的表演空间,而不能以个人或团体的道德好恶,肆意“打压”演艺从业者正常的艺术创作。
  从法律人的思维视角而言,于这起个案的道德争议和是非黑白之外,其实更应关注的是其中的一般意义和规范意蕴。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行业协会发表的措辞严厉的声明中,公开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加强监管惩戒。从表面看,这样的呼声似乎理所当然。然而,对于表演内容究竟能不能事先审查、谁来审查、如何拿捏审查的力度和尺度,等等,其实需要慎重斟酌。因为这不仅与艺术的活力息息相关,也关涉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对于那些跌穿道德底线的行为,必须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和抵制。同时也意味着,道德争议应该在道德的范畴内予以解决,不可随意要求公权力机关的盲目介入。就两名涉事演员的表演失德事件而言,如果应该道歉而不道歉,自然应该给予严厉的谴责和批评,抱有义愤的人们还可发起抵制、罢看的社会行动。尤其是,在这起事件中受到伤害的老艺术家及其家人,还可以诉诸司法,在法律的轨道上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人们常说:“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然而,每当面临充满道德争议的鲜活事件时,又常常感到道德谴责的软弱无力,于是期待公权力的入场和介入。其实,这样的思维是危险的,因为公权力本身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造福公益,亦可能伤害社会。因而,在现代社会,公权力必须有其明确的行为边界,其作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
一句话,公权的归公权,私权的归私权。在维护道德底线的同时,也需要保障艺术表演的正当空间。而清晰划定道德与自由的边界、合理安排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正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