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阻挠我看孩子, 该怎么办?

编辑同志:

  我和前夫婚后育有一子,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现在儿子跟着前夫生活,每次我想探望儿子,前夫都百般阻挠。请问:我该怎样行使我的探望权呢?

北京 李环



李环读者: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后,您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法律明确探望权的行使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并明确了“当事人协议”优先。据此,您可先行与前夫协商探望事宜,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您可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以明确您的探望权行使。但同时您应注意行使探望权不得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否则探望权将被法院依法中止,待不利情形消除后,您方能申请恢复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