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苏奏响最强音

   泰州市6家化工企业向长江倾倒15000余吨工业废酸,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法院一审判决污染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2014年12月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亲自担任审判长,出庭审理这起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担任公诉人的环保公益诉讼案,判令污染企业承担赔偿和环境恢复责任。
   这起案件仅是2014年江苏省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江苏作为GDP总量位居全国第二的经济大省,能够持续保持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护航这艘经济大船乘风破浪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


彰显区域特色  完善法治体系

   苏州,作为江苏的经济大市,一直把优化法治环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转型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战略工程,很多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标志,成为每一个苏州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已经成为苏州市委“一班人”乃至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普遍共识。
   “法治,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在江苏,已不仅仅是苏州人的共识。“发展是第一要务,法治是第一责任。”“法治,是发展要素、政治责任、民生工程,是区域发展软实力。”早已在全省各级党委“一把手”头脑中烙下印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已成为江苏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行动指南,并切实把法治融入民生工程建设,努力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更多的百姓。
   2014年9月18日,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召开法治建设调研座谈会,就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听取省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来自南京大学等高校的法学教授先后发言,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绘就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并出台了一系列法治建设改革举措,为各地推进依法治省提供了新的指引。
   江苏的区域法治实践“踢疾而步稳”。
   10月29日,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为主题的“江苏发展高层论坛”第33次会议在南京大学举行。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在论坛上提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握好正确方向、目标导向、改革取向、全面推进的路径,把四中全会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依法治省的全面推进。
   11月7日,江苏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中共江苏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提出“推动地方科学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明确了新目标。
   紧随其后,江苏省委对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及时的调整充实。在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担任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的基础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将成员单位扩大到29个,增加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一步理顺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运行机制,并完善其议事、会议、报告、文件、调研、培训等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在制定规划、工作部署、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创建考核、典型推广等方面工作的职责。
   在宏观谋划上,江苏除积极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外,还重点从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等举措着手,切实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并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据悉,为体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依法执政理念,江苏省政府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还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将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等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述廉考核,全面实施述法考评;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及执法评议、民主直评等制度,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权力运行  维护公平正义

   2014年3月,灌云县检察院根据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提供的信息,会同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一举破获陈华英等8人非法贩卖巴西进口牛肉案。2014年,江苏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着力解决在一些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不究、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维护法律的尊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查询行政处罚案件11777件,发现涉罪线索170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5件93人,监督立案32件,促进了严格执法。
   “两法”衔接防止公权“任性”,只是江苏司法机关实行司法公开、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典型案例。
   以法院为例,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所要求的“全程留痕”审判责任制提供技术支撑,江苏三级法院统一安装使用全新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所有案件的立案、分案、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文书制作、审限变更、文书签批、结案、归档、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移送等全部在网上进行,改变了以往诉讼材料网下制作、诉讼活动系统外运行、监督管理虚化等不规范、不透明、不及时现象,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了可能。据统计,2014年,全省法院直播庭审实况3055场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3万余份,向当事人发送有关立案受理、诉讼节点、审限变更、审理结果等手机短信327381条。
   除此之外,江苏各级法院还不断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力度,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清理涉及征地拆迁案件“不立不裁”问题,一审审结相关案件767件。并与省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此举既提升了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也妥善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据悉,2014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结案2074件,撤诉率为29.46%。而另一方面,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连续三年超过90%,其中41个县(市、区)已达到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江苏行政法治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同时,江苏省政府围绕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了对省级权力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省级49个部门5445项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主体、权力分类、行使层级等方面的核查,“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库”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启动建设了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于年初正式对外开张。目前对社会公布的省级383项行政审批事项、省属1375项行政权力以及与此相关的服务、收费等事项将全部进驻,确保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
   为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江苏各地各部门还纷纷推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创新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有权人”“有钱人”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工作,江苏省委政法委会同省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并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11件,督促收监执行80人。省公安厅为进一步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修改完善内保、治安、禁毒、消防等部门115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全面完成基层2366个执法单位功能区设置和1.6万多个功能室标准化改造。省司法厅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新变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部署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护航青奥、法治阳光等系列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626件,受援群众78211人。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徐州市建立了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动态监督;盐城市要求所有执法单位实行说理式执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泰州市在全市所有基层站所开展执法评议,做到“执法行不行,群众评一评”。


突出惠民导向,创新工作载体

   年终岁末,盐城滨海县在兰州务工的小刘在家乡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公益律师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自己曾经讨要多日未果的工钱,高高兴兴踏上了返乡的列车。而这一切皆得益于江苏省在全省部署开展的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群众满意的法治省份是推进法治江苏的根本目标。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介绍,法治惠民实事、法治创建活动、法治文化阵地,一直是江苏省委推进法治建设实践的三大重要创新载体,“惠民”则是贯穿始终的主题词。
   省委要求每年办一两件实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建设成果。为此,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规则》。仅2014年,省市县三级组织实施法律服务、司法救助、社会治理、公共安全、规范执法等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率得到逐年上升。
   同时,坚持法治创建推动,着力构建上下互动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则是确保法治江苏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能够落地生根的“总抓手”和“牛鼻子”。 目前,江苏省已建立起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体,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基层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体系。
   “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一直是法治创建的核心工作。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牵头起草《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过程中,先后召开了十多个由省级机关、高校以及市县代表参加的研讨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并就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在北京召开专家评审会,听取中央政法委、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专家学者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据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侍鹏介绍,《指标体系》按照统一性、系统性、人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构建而成,目前已形成7大类、29项单项考核指标和1项综合评判指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实现程度采取设置权重的办法进行综合测评,并将根据指标的动态完成情况加以量化。而其中的综合评判指标就是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要求达到90%以上。
   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是法治江苏建设在多年探索实践中形成的一个品牌。
   据悉,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江苏省已建成191个市级法治文化阵地、835个县(市、区)级法治文化阵地、1.3万余个镇(街)村(居)级法治文化阵地。并在81个县(市、区)和352个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成10255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工、青、妇等社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82个,以此进一步推动研发符合基层组织、小微企业和居民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利用新媒体技术加强互动和服务,在全省形成了法治文化全覆盖的良好格局。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