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智能化,探出“资阳模式”

   “以前常常看见公诉人被淹没在办公桌上一摞一摞卷宗之中,有时候上百册的卷宗桌上放不下,还得堆放在地面上,要关联某个证据时又得从最下面把某本卷宗抽出来,极为不便。但现在,不会再看见这样的场景。”2月13日,四川省资阳市检察院公诉处一办公室,检察长吕杰指着一台电脑显示屏说。
   据悉,作为最高检批准的四川省办案智能系统研发和试点的主体单位,资阳市检察院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已初步构建完成集电子卷宗制作、阅卷、分析、合成以及证据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办案智能系统,并在四川省检察机关率先上线运行。
   办案智能系统,是指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的,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信息化为载体,以电子卷宗为平台,为执法办案自动提取、关联、合成相关数据、信息、报告的办案系统。该系统主要由电子卷宗制作、阅卷、案件分析、审查合成、证据管理、出庭一体化和律师阅卷七个子系统构成。
 

办案智能化:改变了卷宗加电脑交替模式

   “你看,这样卷宗信息就自动获取了,阅卷十分方便。”2月13日,资阳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成懿萍通过自己办公室的电脑,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的测试系统内演示了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的阅卷操作。打开电子卷宗,分为目录区、展示区、操作工作区。办案人员可在目录区、展示区快捷地查阅卷宗,并在操作工作区对证据内容进行复制、粘贴,再补充完善取证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形成完整的证据基本信息内容的同时,又审查判断了取证的合法性。较当下办案模式,即办案人在翻阅卷宗后,一边看纸质卷宗内容,一边在电脑上录入,其眼和手在卷宗与电脑屏幕之间交替穿梭,该系统避免了因顾着打字而忽略了分析证据或者因为要深入分析证据而降低录入速度的情况。
   案件管理部门在收案时,依托办案智能系统软件和有关硬件设备,将纸质卷宗扫描,并通过编辑平台将图像、图片转化为双层PDF,上传到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案件相关联,供办案人员使用。
   办案人员在阅卷系统中完成对单一证据进行摘要、分析和对需要说明的问题进行备注的基础工作。在案件分析系统,则是对已分析的单一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并与审查报告同步关联。办案人员打开证据分析功能时,系统自动配置有案件分析结构模块,系统首先根据罪名信息自动生成了相应的案件分析结构树,办案人员还可以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和调整。之后办案人员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需要,选择“添加分析”“选择证据”,选择一份或多份证据、一页或多页证据甚至是一份证据下一笔或多笔犯罪事实,再将所选择证据发送到分析树的相应架构。
   当证据发送到证据树下后,界面上出现各小组和大组证据,办案人员点击证据树相应证据,该组证据自动归纳到一起。办案人员可以再次对单一证据进行分析,也可以对该小组、大组以及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为审查报告的结论提供依据。同时办案人员在阅卷和组合证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系统也自动提取并汇总。
   完成分析后,点击“案件分析预览”按钮,即可预览审查报告。系统按照高检院发布的审查报告基本架构从当事人基本情况、侦查机关认定事实、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审查认定事实和证据分析、需要说明问题和承办人意见七个部分设置审查报告。审查报告自动提取之前电子卷宗制作、案件分析平台中录入和编辑的全部信息。在现运行的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已经实现对当事人基本情况等部分内容自动提取的基础上,智能系统扩大了审查报告自动提取的范围,使自动生成的报告更完整,同时还实现了证据超链接的功能,案件阅卷、分析、审查报告制作一气呵成。
 

“3+3”全面部署、有序推进

   2013年12月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在四川省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2014年3月,经最高检批准,四川省检察院决定以资阳市检察院前期研发的电子卷宗暨出庭一体化办案服务平台为基础研发办案智能系统。
   省检察院于2014年4月,成立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善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实施领导小组,由省检察院、资阳市检察院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和研发小组,并确定资阳市检察院为办案智能系统研发和试点的主体单位。省检察院先后出台《四川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实施方案》,对办案智能系统的研发和运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办案智能系统坚持服务业务、服务管理、服务决策的原则。任何设计思路、功能节点都必须体现“三服务”原则。部署三阶段,即规定了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动员培训、全面推进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包括试点应用、文件拟制、基础准备等内容,即先由资阳市检察机关和成都市检察机关先行试用办案系统,省检察院不断修改完善系统,同时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作好应用电子卷宗系统的人员、经费、设备、网络等基础保障。
   从2014年11月初开始分批次、分角色以“骨干培训+扩展培训”方式,合并进行动员会议和系统培训。至2015年1月,四川省七个地区两级检察院20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从2014年年底,全省三级院分三批次进行部署应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部署应用,条件成熟一批部署一批,最晚于2015年7月1日前全省三级院全面上线运行。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的地区要逐步实现全部案件制作电子卷宗。
   其间,四川省院时任副检察长郭彦多次到资阳市院听取汇报、指导工作,资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多次召开公诉、案管、信息部门共同参加的研讨会。四川省院、资阳市院通过资阳市院和基层院公诉部门每人承办的真实案件,在统一系统测试版和正式版中进行反复运行测试,共提出增加超链接、需要说明的问题、审查报告模板相对固定、体现多次使用和未使用的证据、八大证据初步分类等四十多个问题,并形成上万字的需求报告三份,经过近30个优化升级方案,数次升级,形成了目前的办案智能系统。
 

阶段性成效明显,研发还在继续

   2014年12月24日,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王晋、信息办副主任贺德银、办公厅保密办主任刘喆、信息办正厅级检察员江一山、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张凤燕等13名有关领导,听取了四川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研发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资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吕杰和资阳市院案管办、公诉处、信息办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报告会议。
   王晋对系统研发和试点运行工作给予肯定,指出:四川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是经最高检胡泽君副检察长和柯汉民副检察长签字同意由四川省院研发的,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并提出在研发过程中,要考虑保持技术持续更新、办案智能系统与统一软件的关系、经费投入、安全保密、多媒体示证功能的植入的问题。
   现已基本开发完成的电子卷宗制作、阅卷、案件分析、审查合成、证据管理5个子系统,在试点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把电子卷宗与操作平台、统一系统整合,融入在一个电脑工作桌面,形成一个集阅卷、摘录、管理为一体的操作系统,将证据内容与操作平台同时展现在一个工作界面。办案人员通过一个界面就可办结一个案件,促进了无纸化、信息化办案,有效解决了公诉案件提起公诉、卷宗移送法院后检察机关无卷可查的弊端。
   当办案人分配到一个案件时,系统已经完成部分程序性工作,构建好审查报告结构。在办案过程中,系统将办案人员从手工摘录证据等大量繁琐重复性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效减少重复性工作,办案周期较以前缩短二分之一的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办理简易案件将更加高效、便捷。
   资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唐斗告诉记者:“加入办案智能系统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可以实现由节点管理到全面管理的转变,检察机关内部间和上下级间可看到‘原始’卷宗证据、法律文书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实现办、管、控的全覆盖。”
   全程亲自参与系统研发的资阳市检察院吕杰检察长告诉记者:“当检察委员在讨论审议案件,对某个证据存有疑问,需要进一步了解全案证据内容时,既可以查看到办案人执法办案情况,又可以现场查阅证据的原始电子卷宗内容,还可以在同一个工作界面中查看办案人员摘录内容与原始电子卷宗内容,形成相互比对,有利于院领导和管理者充分、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促进科学决策。”
   办案智能系统“资阳模式”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四川省检察院、资阳市检察院会继续将出庭一体化、律师阅卷尽快纳入办案智能系统,同时扩大系统适用范围和管理监督深化应用,争取将该系统早日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