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亲缘腐败”的意义

   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上海市开展相关试点,形成经验成果后再进行推广。显而易见,这是严管领导干部、遏制“亲缘腐败”的重要一步。
   现代政治秩序指向对政府权力与市场、社会的规范。在我国人民民主政体下,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资本的关系具有特定内涵,对领导干部家属经商的规范就是其重要表现之一。
   基于权力来源的公共性、人民性,权力不得向任何私人输送利益。“以权谋私”或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再借机实现利益的转换,或直接、间接为本人谋取利益,是产生腐败的主要原因和表现。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无疑容易模糊公共权力与私人利益的界限,利益输送特征明显,与腐败具有极高的关联度。
   尽管自1979年至今,已有百余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聚焦于官员子女、亲属经商问题,但是问题并未得到很好解决,反而呈现出普遍化、严重化的趋势。比如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就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就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子女、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官员“亲缘腐败”现象愈演愈烈,一大原因是相关规范的内容、效力不严格,缺乏对监管对象范围、行为标准的细节规范,亦缺乏可以有效落实的监管和处理机制,从而妨碍了相关规范的权威性和实践意义。
   相关法规政策的现状,反映出对官员子女、亲属经商问题的认识并不深刻,当然更反映了对权力与私人利益、资本利益相互关系的规范机制极不完善。传统中的公共权力常被异化成私有权力,如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形贬实褒,这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极其阴暗的遗产。而以往的一些公共政策为了实现某些公共目标,也时而陷入这一误区,比如为发展市场或为精简机构需要而鼓励官员“下海经商”,昔日此类政策显然深具短视性,舍弃了必要的政治原则。公共政治的原则是必须切割权力与私利,无论是权力的即期利益兑现,还是以期权交割的方式,都将导致权力的腐败,公共政治必须严防资本利益的介入和干预。
   权力易腐,这是永恒不变的原理。权力腐败通常最初来自物质利益诱惑,最后则会发展至与资本结盟、向资本臣服、为资本服务,在权力的背后构建复杂的资本帝国。腐蚀权力的最大危险是私人资本利益,而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必将带来这种危险,我国当下反腐运动中的无数案例也揭示了这一规律。正因此,谨防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物质诱惑,严格规范官员子女、亲属经商,绝非小题大作,亦非仅仅是管控家事之举,而是应在规范权力与资本的层面上防微杜渐,建立理性的政治文化。
   此次试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是否建立在深刻认识权力与利益隐秘联系的基础上,是否有别于遏制腐败的其他措施,是对其适用力的考验。这一试点应通过层次较高的制度规范进行,除了在内容、效力等方面更加严格细致,还须建立领导干部权力和财产信息公开、在公正程序下人民监督官员权力行使和商业信息等制度,以遏制、消除陈垢已久的“亲缘腐败”问题,最终杜绝资本利益对公共权力的侵蚀。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