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老律师》系列报道之十

许小平:主张设立私人律所的“一级律师”

  长安十二时辰,不为水盆羊肉的鲜香美味,也不为长安八景的梦中乡愁,而是为了寻找一位有着传奇故事的老律师。
  在古城西安的地标建筑——钟楼附近,有一家以创始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这家律所的创始人就是本文中的主人公——许小平律师。
  在预约许小平律师之前,记者自以为采访时间应该相对宽裕。因为作为一名76岁高龄的老律师,应该不会太忙了。而现实情况是,电话打过去,许小平律师在短暂的思考之后,只给了记者一个半小时的会面时间。
  在正式见面之后,这位老律师所展现的精神矍铄、严肃谨慎、思维敏捷、言语精炼,完全颠覆了记者之前对他的想象。
  1943年出生的许小平,是个地地道道的西安人,在他身上,你总能找到陕西人特有的直爽和倔强。1963年,他怀揣报国激情应征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铁道兵,将一腔热血都投入到国家铁路建设中去,11年的军旅生涯,将许小平从懵懂青年,锻造成为一名优秀干部。1974年,由于部队编制调整,在团政治处从事组织工作的许小平选择了转业。
  转业之路的初期,许小平走得并不平顺,从一开始的企业,借调到了公安,又从公安选调到了法院。终于,在法院,许小平找到了他与法律结缘的地方,也是他的律师梦萌芽的所在。在这里,他一干就是四年。直到1980年7月,他被法院推荐到西安市司法局,又通过社会招录,一步一步地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开启了他后半辈子的事业。
  从业39年,作为一级律师的许小平,在其律师职业生涯也获得了很多的荣誉。1983年、1984年连续两年被陕西省授予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称号;1986年,出席首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全国律协理事;1987年,当选为西安市第十届人大代表;2005年,被西安市授予市级劳动模范和特殊贡献专家;多次被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西安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律师。


律师职业的初心是什么?

  环境造就人。1976年,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从部队转业的许小平在经历了企业、公安之后,被选调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主要任务就是到陕北四个劳改农场收集在押劳改犯中的右派和反革命分子的案件材料,尤其是因反对江青、林彪而被判入狱的案件。在这期间,他负责完成了因反林被判反革命罪处以十年徒刑的胡世明案和被判历史反革命罪处以二十年徒刑的郝雨生案等数起冤案。
  那时候,许小平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多身陷冤狱的人?劳改队里那些年纪大点的都是知识分子、大学教授、工程师、技术员。这么多人,一旦进来就被关在这里几十年,难道就没有人管他们了吗?在谈及一个案子时,许小平至今都无法平复心绪。一位来自南京名叫周荣生的大学生考到西北工业大学,没多久,反右运动开始了,这个18岁的男孩儿被打成右派,关到农场成了劳改犯。这一关就是27年,直到许小平介入这个案件中,将他的材料带到法院,由法院按照当时的程序将周荣生送到西北工业大学进行平反,才使其恢复了自由。而这一年,周荣生已经45岁。这件事对许小平触动很大,一个声音一直在他脑中萦绕:如果有一个人能给他说话,那么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极其重要的两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结束了新中国没有刑事法律的历史。而在这之前,作为国家的公诉机关、国家的法院,判谁,怎么判,都代表着绝对的公正,被诉讼者没有说话的余地,也没有抗辩的权利,更无法获得专业法律人的帮助。
  法律有了,谁来承担辩护人的角色呢?那时的律师行业还没有形成,如何落实刑事诉讼法成了法院需要解决的事。参与过几个冤案处理的许小平脱颖而出,被时任莲湖法院法官高宝仓推荐为义务辩护人,并获得法院的批准。半年后,许小平又被推荐到西安市法律顾问处工作,成为一名兼职律师。
  在当时,西安市一共仅有8位职业律师,这对于越来越多的诉讼需求,显然是杯水车薪。为了扩大律师队伍,西安市向社会公开招聘律师。已经有律师梦想的许小平当然不会错过这次机会,他与其他200名应试者一同在当时的西安市高中参加考试。
  许小平还记得,那天细雨绵绵,在考试间隙的中午,多数人并没有回家,只是在考场附近,啃着干馍复习着下午应考的科目。
  一个月后,西安市第一次律师考试结果公布了,一共录取35名,其中7名直接授予律师资格,而许小平正是这7人之一。
  就这样,许小平的律师之路正式开启了。


改革突破的瓶颈是什么?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开放的领域不仅仅局限于经济,人们的视野也在逐渐拓宽。那时候的人们非常喜欢看外国电影,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了解外面的世界,许小平也不例外。
  在一些电影情境中,国外律师的执业方式引起了许小平的注意。他发现国外的律师制度很有意思,律师事务所都是私有的,甚至很多律所都是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而当时,在我们国家司法制度下,法律顾问处就是司法局的一个处室,属于体制内单位,属于公务机构,要听命于上级领导的指挥。
  于是,许小平开始思考,我们国家能不能也作出这样的尝试,使司法制度更加开放。敢想敢干的许小平做了一件在现在看来都非常不得了的事情。
  1983年,许小平给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写了一封信,建议允许设立私人律师事务所。这在当时来说,不少人认为这是在挑战公有制的大环境,对于许小平的职业生涯也是风险极大。至于这封信是如何层层上传,又经历了哪些曲折,许小平不得而知,他能确定的是,这封信经由中央,层层下达,最终反馈回了西安市司法局。由此而知,现在的律师行业发展到如今的规模,这其中,一定有许小平的功劳。
  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进一步肯定和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此时,我国的司法制度也在经历着深刻变革。西安市司法局希望搞一个试点,建立一家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领导找到了许小平,希望他能参与组建,并征求他的意向。显然,如若许小平同意,那便意味着脱离体制,放弃正处级待遇,真正进入市场大潮之中。
  这一次,许小平依旧没有犹豫,直截了当地告诉领导:“我愿意!”很快,一家名为泾渭的合作制律所,应运而生。经过近3年的经营,律所以其强劲的生命力发展壮大,在西安司法界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敏锐的许小平也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绝对的平均主义使得合作人之间各有各的想法,执行力的效能无法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于是,在1995年6月,许小平再次决心寻求突破,要建立一家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在财物结清之后,经过3个月的短暂筹备,1995年9月28日,律所正式宣布成立,名为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法律守护的是什么?

  在创办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之初,许小平即定下了他的办所宗旨——“诚信好礼,仗义执言”,意为要用道德约束自己,要用正义支撑自己。
  在从业的39年中,许小平办过很多有影响的案子,但最让他记忆深刻的,却是他对三个少年的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小毕(化名)在校读书时,受到同学的殴打导致颅脑受损,进而双目失明。小毕的父亲辞掉工作给孩子治病,小毕的母亲也来西安卖烧饼维持生计,一家人过得十分困苦。而作为肇事方的学生家长,对于小毕的赔偿却十分冷淡。没钱治病就会耽误小毕的病情,就会影响他的一生。无奈之下,小毕的父亲找到了许小平律师寻求法律援助。许小平律师在了解情况之后,组织援助小组,从准备到起诉、从初审到终审,对小毕提供全程免费法律援助。在经历了3年的漫长诉讼,小毕一家人终于迎来了胜诉的结果,获得了赔偿。
  15岁的外地少女小霞(化名),在一家农户作坊打工时,不慎掉入开水锅烫伤,受伤严重。小霞的父亲两年间曾多次向雇主讨要赔偿,但都没有拿到应有的赔偿。经人介绍,小霞的父亲求助许小平律师。在许小平的努力下,案子胜诉了,法院执行局也执行了,但由于被告的实际经济情况确实不好,小霞仅获得了少许赔偿。面对这种情况,许小平在自己的律所倡议发起募捐活动,带头捐款,帮助小霞渡过人生难关。
  未成年女孩儿大香(化名)从农村到城市打工,在砖厂当制坯工,因厂方没有对其进行正规的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年幼的大香不慎被机器绞断右臂,导致截肢。对于大香父亲的赔偿请求,厂方置之不理。许小平在接受大香父亲的委托之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证,从立案、开庭甚至诉讼文书的书写都极尽严谨,最后仲裁委一裁终局,判定砖厂和受害人存在劳动关系,判处砖厂赔偿伤者全部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10万元。
  这三个案子在当年西安市律协年终大会上,被编成独幕话剧,三位少年亲自上台演绎自己的故事。当同行和领导向许小平律师表达敬佩和赞许时,他感慨地说:“法律尽管是对人性的尊重,但作为一名律师,更有责任用法律来守护人性的善良,在工作中就是要摸着良心做事。”


律师坚持的是什么?

  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是许小平的追求。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社会的贡献。荣耀与成就并非来自财富,而是来自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一名小学生小杨(化名),因患白血病无钱医治陷入困境,其父向社会和新闻界呼吁寻求帮助。县教育局工会以小杨患病的名义向全县学校系统发出动员,很快就募集到了5万余元,但该工会仅向医院支付救济款1.5万元用于小杨治疗费用,当小杨的治疗经费再次告急时,杨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将募集到的剩余款项用于小杨的后续治疗,但却被县教育局工会告知其余款项已用做其他患病学生的治疗。
  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种争论之声充斥小城的街头巷尾。万般无奈之下,杨父找到了许小平律师。在充分了解事实之后,许小平立即向乾县相关部门寻求支持,无果。看来只能走司法途径了,时间不等人,小杨的病情拖不起。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许小平决定马上起诉,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调查取证、书写诉状、申请立案。在开庭当天,多家媒体聚集庭审现场,关注案情进展。法院当庭宣判:乾县教育局工会立即支付原告小杨募捐款3.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得到这样的判决,是律师的坚持,是法院的公正,更是民意的支持。案子得到圆满解决,许小平决定全额免除小杨案件的代理费用,并现场向其捐献1000元用于治病。


专业关注的是什么?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我们国家刑事制度中最严厉的刑罚。经历过动荡年代的许小平,体会过在没有法律制度保障下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与渺小。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律师刚开始执业的主要方向还是刑事案件,那时候的刑事案件多数也是杀人、盗窃和强奸。在1982年到1983年的两年间,社会治安形势发生了变化,治安案件、团伙案件、恶性杀人案件频频发生。基于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全国人大在1983年9月的《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中,将伤害致死的最高刑罚从无期徒刑改为了死刑。一时间,全国一片严打声浪此起彼伏,对于保持社会治安稳定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极端的现象。一些司法机关在落实《决定》时,将已在监狱服刑的被判死缓、无期的犯人撤销原判,重新开庭改判为死刑。为此,许小平感受到了深深的不安,“判过刑的人为什么还要押回来重新判死刑?判死刑的人太多了!”这样的现象很快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急电全国各高级法院:禁止把已判过刑的犯人从监狱提出来重新判处死刑。这场风波才就此止息。
  许小平非常关注我国死刑制度的适用和调整,先后发表了《减少死刑促进稳定》《多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少用拘留和逮捕》《对死刑复核的七点意见》等多篇文章,并在国内外各种法律研讨活动中,积极呼吁重视死刑的审慎原则。令人欣慰的是,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对待死刑的实施更加谨慎。
  在保证程序谨慎的同时,更应注重权利保护的必要。许小平再次呼吁,在司法技术层面应加强被告人权利保护,从制度上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权;同时,法院在审判时应充分考虑辩护人的意见,以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
  2007年,许小平担任赵玉洁杀人案的二审辩护律师。在高院开庭时,许小平引用从国外学来的直接开放式的询问方法,向被告人发问四十分钟,引导被告人向法庭讲述自己的真实经历。其间,检察官进行了交叉询问,并未抗议律师的询问方式。许小平的辩护意见获得了法官的认同和理解,而这种方式也开陕西刑事审判形式的先河。最终,赵玉洁由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职业坚守的是什么?

  律师的职业特性中,有一种品质是耐性。一个案子在经历了5年、6年之后还没有完结的事并不鲜见,而持续28年磨一案,却体现了许小平律师的坚守。
  1990年,女工史某遇害,某机务段司机王华洲因重大嫌疑被提起公诉。那一年,王华洲30岁。当年5月,王华洲被拘留、逮捕,进而审查起诉。一审判决后,王华洲不服判决结果,坚持上诉。1994年10月,许小平律师在一审判决极其不利的情况下,担任他的二审辩护人,并依法提交了辩护意见。许小平在庭审中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为王华洲作无罪辩护。但二审法院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王华洲被押往富平监狱服刑20年零22天。2010年6月,王华洲刑满释放,他见到许小平第一面就哭着说:“许律师,我是冤枉的啊!”许小平开始着手帮助他申诉,2010年10月向陕西省高院申诉,又被驳回。同年11月许小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此案,2017年2月至3月连续两次来京申请立案,终于在2017年10月陕西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2018年5月,陕西省高院通知,将按二审程序不开庭审理,律师上交书面辩护意见。就在通知下达的第二天,许小平律师就将辩护意见提交法院。同年6月,陕西省高院下达了撤销一审、二审判决的裁定书,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同年12月,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王华洲案。2019年3月22日,西安市中院宣判王华洲无罪。
  28年的漫长的等待,终于使王华洲洗清了冤屈,也让许小平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76年的风雨历程,使得许小平早已青春不再,两鬓斑白;39年的职业生涯,也成就了这位老律师的法律贡献和社会价值。许小平曾经有过这样的自我评价:“自己只是用专注的心,做专业的事,最重要的是做一个敬畏法律、有良知、有责任的律师。”
  怀抱着这颗初心,许小平必将在守护正义和法治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