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访老律师》系列报道之三

梅永湘:浪花里荡漾的“一号律师”

  梅永湘,律师资格证(鲁)司律证字第0001号,他不仅是新中国的第一批人民法官,也是恢复律师制度后山东省第一位律师。
  已经年逾鲐背的梅永湘,是当之无愧的行业先驱,他在律师的浪花岁月里奔波一生,靠的就是一句话:伸张人间正义,维护法律尊严。
  初夏季节,泉城济南骄阳似火、酷暑难当,然而就在记者握手梅永湘老人那一刻,顿觉如沐春风、静若止水。梅永湘老人的谈吐虽然已经有些含混,但是他的目光依旧深邃而又坚定。欣赏着梅永湘亲笔泼洒的书法作品,翻阅着老人用毛笔写就的文章,记者仿佛看到了那个曾经纵横捭阖、挥斥方遒的律师,那个被称为“山东律师第一人”的意气风发的梅永湘。
  梅老案头上,一本黄白相间的书籍引起记者的注意——封面上,一行苍劲有力的文字赫然映入眼帘:“浪花岁月。”作者——梅永湘。


浪花初绽——难忘的法官经历

  梅永湘年少时就向往律师行业,“当时想当律师的动机主要有三个考虑。”梅永湘告诉记者,一是想用法律手段维护家庭财产不受侵犯;二是能更好地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三是能有较好的社会地位,受人尊敬。
  “当我成为新中国第一批人民法官之后,再想想当时向往律师行业的初衷,还是很幼稚和很自我。”梅永湘回忆道,年少之时,梅永湘家境殷实、生活富足,只因父亲和他人发生的一场胜诉的官司,使得法律和律师行业,在梅永湘的心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然而,“旧的律师制度被废止,更谈不到用废除的律师制度来维护私有财产。”梅永湘说。
  1951年3月,曾经就读上海震旦大学法学院法律系的梅永湘,由华东高教部统一分配到济南人民法院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大学生政法干部。梅永湘从书记员做起,直到1953年6月,接到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谷牧颁发的济人字第0316号任命书,任命梅永湘为济南市人民法院实习审判员,这也是新中国在济南由人民政府任命的第一名人民法官。“三年的法院工作,明确告诉我律师也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法院是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机构。两者之间有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作用。法官和律师应正确配合好,达到正确用法,把案件办好的共同目的。同时,律师和法官应相互制约好,促进对方沿着正确轨道前进,防止冤、假、错、偏、差案件的发生。”梅永湘说,三年的法院工作为他后来长期做律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治思想、求实思想和道德思想基础。
  1954年年底开始,济南市成立司法局,梅永湘从法院调到了司法局,担任审判督导科副科长。1957年下放劳动,其间曾调入教育系统从事教师工作,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多年。


浪花重放——回归政法队伍

  我们通常把法律比作海洋,是因为它的博大精深;而法律工作者,就是法律海洋里的朵朵浪花,浪花总要回到大海里,或绽放或怒放……
  “‘文革’结束了,法治春天来了。一天,我看到报纸刊登的一条消息,动员号召原来从事政法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员,由于法律虚无主义的泛滥而被调离政法队伍的可以申请归队。看到这喜人的消息,我很自然感受到民主与法制的政治气息,随即写了个报告,送到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申请归队,很快被批准。让我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从四十二中学调回市法院。”每每回忆起这段历史,梅永湘感慨万千。经过一番艰苦协调,梅永湘又重新回到了济南市中级法院,漂泊了十几年的浪花,重归法律的海洋。离开审判岗位十多年,怎么也得有个熟悉的过程,才能“重操旧业”。然而,法院领导给他安排的工作,是整理各种案卷材料。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初涉法律行业“菜鸟”的“必修课程”,而此时的梅永湘却已经是浪花重放的政法老兵。然而,梅永湘对此却说:“借整理材料的机会,了解到许许多多各方面的社会实情。这是在学校当老师不可能接触到的事,感到很新鲜、很奇特、很有趣,看到社会上千奇百怪的事,令人咋舌。从整理材料工作了解很多情况,熟悉认识社会,为当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实际知识。”
  回到法院行政科不久,梅永湘开始办理律师业务,他先从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入手。为了让社会知道济南有了律师机构,他用一张长条白纸,工工整整地写下了“济南市法律顾问处”贴在办公室门口。这八个字,标志着在济南结束了二十多年没有律师的局面。“济南市法律顾问处”成立后,从各单位又陆续调来了韩国俊、王广仁等同志,加上梅永湘等十人,成为济南市律师事业的奠基人。到二十世纪末,这些人都成为济南、山东乃至全国有名的大律师。
  “回归政法队伍,是我一生最大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是改革开放时代带给我的,我也没有辜负时代给我的机遇。在机遇中,初步尽情地发挥我的作用,更大的作用应更加努力地去发挥。”梅永湘自豪地说。


浪花怒放——伸张人间正义,维护法律尊严

  恢复律师制度之后,担任济南市法律顾问处副主任的梅永湘,虽然经手了很多律师实务,但是还没有律师资格。1981年,梅永湘参加了山东省司法厅组织的律师资格考试,1981年5月13日由省司法厅颁发了律师资格证书,证书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鲁)司律证字第0001号。
  “这张证书,标志着我是有几千万人口的山东省的头号律师,这是很难得的光荣称号。一号律师,意味着我是山东律师的头面人物,是山东律师行列的带头人。”梅永湘激动地说,由于一号律师不同于一般律师,所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时,梅永湘律师的事迹,在《大众日报》《山东画报》、济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专门进行了报道。济南电视台在国庆50周年前夕,在小冬说法专栏,主持人袁小冬以《泉城律师第一人》专题报道了梅永湘的律师业绩,节目播出后,影响极大。梅永湘这朵法律海洋中的浪花,怒放了。
  “一号律师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成为山东律师第一人之后,梅永湘律师不仅承办了大量律师业务,还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律师行业交流活动,为山东律师事业发展四处奔波。
  1985年临近稻米收割的一天,章丘县和历城区交界处,数百名农民自动分列成两行相互对峙,他们都手持农具,怒目相向对方,很快演化成互相谩骂。眼看就要发生械斗之际,梅永湘赶到了。原来,这是章丘县和历城区两个镇的村民,在黄河河套种植水稻,因地界不清相互发生了矛盾。“这些成熟的稻子收割到家,碾成大米,又亮又大,是村民生活保命的口粮。吃不了拿到市场上去卖,马上就变成人民币。这的确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难怪双方争夺得如此激烈。”梅永湘及时制止一场械斗之后,亲驻现场,历时十天召集双方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讨论,深入村民个别访问交谈,听取处理意见和要求。最后,与村民代表和乡干部共同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合情合理合法划定双方争夺的黄河河套种植的界限,圆满解决了争端,化干戈为玉帛。
  “这是我成为山东首批政府法律顾问之后,代表济南市政府亲临现场处理的第一个案子。”梅永湘感慨道。1984年,梅永湘接受山东省政府和济南市政府聘请,担任了两级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这是国家由人治走向法治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依法治国、治省、治市、治县、治区、治乡起了可喜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我们律师可以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伸张人间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他自豪地说,成为山东律师第一人后,他为近百家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担任过法律顾问。
  律师制度恢复初期,律师大部分业务来自刑事辩护。然而那时,社会公众对此却有一种误解,认为律师是专门为坏人说话的人。济南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席上坐满了旁听人员,梅永湘与公诉人正在进行着激烈论辩,他的委托人是一名涉嫌贪污罪的被告人。法庭辩论正酣之时,台下一位旁听群众突然站起身来,高声指责道:“律师,你是在给谁说话?是站在什么立场上?怎么给坏人说话?”这种误解,梅永湘经历过多次,所以他不仅没有受到干扰,而且将律师依法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是更好维护法律尊严,正确适用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等观点,融在他发表的辩护词里。梅永湘这种以案说法的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闭庭后,民主人士商兰亭对律师说,想不到现在办案有这样的形式,人权有了保障。就连那位质问他的旁听群众,也朝他竖起了大拇指……“从误解到理解,从偏见到远见,社会各界对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认可,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职业精神和以案说法,对于推动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我有幸见证并亲历了这段历史。”梅永湘告诉记者,他自成为山东律师第一人之后,经手的大大小小的刑事辩护案子不下百起。
  “中年画家王刚年富力强,帅气十足,一表人才,与妻秦艳结婚多年,生有一子,在初中二年级上学。王、秦夫妻俩感情一直很好,有一年夏天放暑假期间,儿子的女老师邢某到王刚家走访学生王刚之子王勇,关心学生王勇的学习。不知什么原因,此后邢某常到王家走访学生王勇,天长日久成为王家的常客,越来越亲切。不久秦发现王、邢之间有暧昧关系,愈演愈烈,到后来王提出要与秦离婚,与邢结婚。王、秦协议离婚不成,王诉讼到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梅永湘如数家珍般和记者聊起了他代理的民事案子,这个案子在梅永湘担任其代理人后,主动协助法庭审判人员做原告王刚的工作,动员其撤诉,打消与秦离婚的念头,阐明坚持离婚将会受到道德的指责和法律的惩处。邢某扮演的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家庭,不但不能得逞,而且会弄得自己身败名裂。王刚喜新厌旧的欲望定会成为泡影,同时对自己儿子王勇也带来心灵上的创伤。经过梅永湘律师苦口婆心的劝告和疏导,画家王刚幡然醒悟,撤销了离婚诉讼的请求。梅永湘不仅维护了被代理人秦艳的利益,也使面临危机的家庭破镜重圆。
  “我那个年代的律师就是这样,代理的民事诉讼净是些家庭婚姻、买卖合同、汽车肇事等小案子。可我却乐在其中,因为通过代理,我能实现我的价值。伸张人间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不是口号,而是通过那些点滴小案日积月累的崇高理想。”梅永湘翻开那本《浪花岁月》,目光坚定而又深邃。
  在律师学生眼里,梅老是一个疾恶如仇的人,眼里容不得半粒罪恶的沙子,如果认定案件有冤屈,他定为当事人将官司一打到底。
  在当事人眼里,梅永湘是一个水平智慧兼具的好律师。他用智慧排解了他们的忧患,用真诚捍卫了他们的幸福。
  在律师同行眼里,梅永湘律师是一个受人尊重的前辈,他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着“伸张人间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铮铮诺言。


浪花绚烂——余晖惊艳的夕阳岁月

  古稀之年后,梅永湘渐渐淡出律师实务。几十年的浪花岁月,梅永湘律师没能成为少年时向往的富豪级律师,却收获了受人尊重、丰富而又快乐的人生。
  晚年生活里,最让梅老开心的莫过于律师同行和学生的登门探望。“那会让我想起过去的时光,想起纵横捭阖、解惑答疑的日子。那是一段非常开心的岁月……”梅永湘的脸上泛起了幸福的笑容。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梅永湘老人家墙上悬挂着一幅书法作品,那是梅老在耄耋之年时,自己书写的“律师”。那遒劲有力的字迹中,饱含着梅老对律师行业的无比热爱和深切眷恋。
  “退休之后,老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写字……”梅老的儿子梅兆成告诉记者,老人不仅写书法,还写书,他要在有生之年,告诉同行新中国律师业的变化和发展,总结自己律师生涯中的经验和感悟。
  采访结束前,梅老的律师弟子——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伟发来一段视频,那是梅永湘老人92岁高龄时录唱的一首歌:《但愿人长久》。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