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禁带食物”,不应止于个案争论

  近期,因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带食物入内,强制翻包检查,华东政法大学一名学生将其起诉至法院。面对舆论热议,迪士尼方面回应称,上海迪士尼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入园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
  然而有比较显示,地处欧美国家的迪士尼乐园,并不见禁带食物和翻包检查的规定。即便同样是翻包检查的东京迪士尼乐园,也只是目视检查而已,并不触碰游客的个人物品,食物亦可带入园内。难怪有批评指出,上海迪士尼的规矩不过是为中国人量身定制,其目的只是为了维持园区内的餐饮暴利。
  不过,正如迪士尼的自我辩解所说的那样,禁带食物、翻包检查等等,并非是迪士尼的独家做法,而是不少主题乐园的共性行为。此外,在影院等娱乐场所,禁带饮品食物,动辄翻包检查,亦不鲜见。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些看似普遍的商业规矩,是否真的合法?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换言之,消费者不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还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因而从法律角度而言,禁带食物、迫使游客只能在园区内进行餐饮消费的做法,是否涉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的确值得好好追问一番。
  至于翻包检查,其合法性就更可疑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支持。在民航、地铁等公共场合,的确存在翻包检查的安检手段,但那是基于公共安全而不得已采取的举措,是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权所作出的有限让渡,民航法等法律也为这样的检查手段提供了合法依据。但迪士尼等商家的翻包检查,究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还是更多出于阻止游客自带食物的需要,恐怕也需好好探讨一番。
  遗憾的是,尽管迪士尼等商家的做法问号多多,甚至引发个体的诉讼案例,但权威性的结论却始终处于失声状态。
  造成这一困局的一大原因是,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过于粗疏,以至消费者维权缺乏强有力的支持。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了消费者的自主权和公平交易权,但如何界定侵犯消费者此类权利的行为,相关实施细则等并没有穷尽解释,而对于商家事实上的侵权行为,也缺乏相应的罚则。现实中,虽然消费者常常投诉此类侵权行为,但监管部门往往只是要求商家“改正”了事,违法成本几乎为零。
  尤其是,对于主题公园等“禁带食物”的做法,一直存在着巨大的社会争议,尽管质疑者众多,但也有支持的声音认为,“禁带食物”是基于食品安全考虑,否则一旦出现问题,责任难以区分。也有观点认为,商家通过“禁带食物”促进自身经营食品的销售,即使是以此获得高额利润,也是正常的商业模式,并没有剥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若觉得不公平,完全可以“用脚投票”。这些争议的是非姑且不论,但无论如何,既然存在争议,且涉及消费者的权益,相关法律或规则理应对此给出明晰的答案。
  即便是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不宜或无法对各类侵权行为作出细致的规范,执法、司法机构也应当担负起明辨是非的责任。然而在现实中,此类投诉或纠纷的解决并不通畅。事实上,在此次大学生起诉上海迪士尼之前,已有一位苏州律师发起过相似诉讼,最终却被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起诉于法无据。社会关注的个案连法庭都进不了,又怎能发挥司法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呢?
  说到底,对于此次迪士尼被诉事件,不应止于个案争议。对于个案背后可能存在的集体违法现象,以及可能由此暴露的法律无力、执法缺位等等,更要予以正视。因为从本质而言,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尊严与权利,更关系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对此,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理应积极作为,尽快修补相关漏洞,让法律一锤定音,成为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坚强后盾。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