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后还能进行法定继承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青年旅社的老板,多年前一位老人走进我的旅社,向我哭诉老伴儿去世后儿女经常打骂他,还把他赶出家门。我看他可怜,那晚便收留他过夜。第二天,老人向我提出不想回去,如果我为他养老送终就把自己的房产赠送给我。于是我们咨询律师并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我依协议一直照顾老人,其间他的子女也没来找过老人。老人百年后,我准备将老人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老人的子女得知后说我骗老人的房产,要起诉我们的协议无效;另外,他的子女都健在,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他们继承老人的房产。请问:我能依约取得老人赠与的房产吗?

云南 狄浩


狄浩读者: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割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因此,如果您与老人签订了扶养协议,并且在扶养协议有效的情况下依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则遗赠扶养协议优于法定继承,您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取得遗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