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贪官与副处情妇的贪腐人生

   2014年11月24日上午,浙江省嘉兴市海盐法院一审判决:“59岁的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调研员姚金明,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三个月。”就在三天前,在同一个法庭,同样的被告人席上,姚金明昔日的情人——52岁的嘉兴市民政局原副局长金渊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两人听到判决,一声叹息,眼角都滑落忏悔的泪水,金渊更是痛哭失声。


从同事到情人

   姚金明,1955年生,是一名部队转业干部。曾任嘉兴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规划与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市建委党委副书记、市建管局局长,案发时已退居二线,任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调研员(正处级)。2014年5月8日,嘉兴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5月23日,经省检察院批准,姚金明被依法逮捕。他的情妇金渊,1962年生,案发时任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副处级)。2014年5月10日,嘉兴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5月26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金渊被依法逮捕。
   时间回溯至1984年,金渊通过招干进入了嘉兴市建委。十年后,姚金明调入嘉兴市建委任政治处主任。当时,金渊是建委办公室副主任。成为同事后,双方工作配合得很默契,话语也比较投缘,尽管彼此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家庭,但好感与情愫还是在两个人的心中渐渐萌生。
   1999年,金渊调离办公室,任劳动人事处处长;2002年又到科技教育处任处长。同年,姚金明被任命为嘉兴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教育科技等工作,成为金渊的直接领导。由于是上下级关系,两人接触越来越多,越发觉得彼此间志趣相同,情投意合。从2003年开始,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暧昧。当年8月的某一天,在一场饭局结束后,觥筹交错间两人都有些醉意,在酒精的作用下,姚金明大胆地亲了金渊一下,打破了同事关系。此后姚金明一直寻找机会,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又是在一次饭局结束后,两人便偷偷去宾馆开了房,发生了关系。从此,金渊成为姚金明的情人。
   2004年,金渊调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任副局长,两人还是情人关系,每隔十天半个月约会一次。当时,在嘉兴城建系统,姚金明和金渊的关系已成为公开的“秘密”。金渊的丈夫虽有听闻,但为了保全声誉,只好“忍气吞声”,这使得金渊更加放纵。
   为了约会方便,2005年10月,金渊以自己母亲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17万元的单身公寓,房款由姚、金两人共同支付,姚金明占大头。这个只有他们知道的房子,成为二人经常约会的“爱巢”,直至案发。


不缺钱的“富婆”也捞钱

   自从和金渊确立情人关系后,姚金明就不再“纯洁”了,他频频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金渊也慢慢地被姚金明的权力所迷惑,开始琢磨如何利用姚金明的权力为自己谋利。
   吴某是嘉兴小有名气的建筑老板,一直得到姚金明的关照。吴某也投桃报李经常请客吃饭、送钱送物给姚金明,金渊也常常在场。2007年,深知吴某和姚金明关系特殊的金渊缠着姚金明,让吴某给她买辆车。吴某心里不愿意,他之前就看在姚金明的面子上,借了一辆海马牌汽车给金渊,虽说是借,但基本都是金渊在开,油费、修理也都挂在他的名下。这次金渊又开口要一辆新车,他心中暗暗叫苦。但想到自己的公司以后的发展离不开姚金明的支持和照顾,讨好金渊就是讨好姚金明,再不愿意也只能同意。最终,吴某跟姚金明说好新车价格要控制在二三十万元左右。
   金渊自己挑选了一辆白色丰田凯美瑞轿车,价值24万多元。新车买来后,登记在吴某公司名下,实际使用人还是金渊,每年的车险、保养、维护、油料等费用,都由该公司支付。不仅如此,为了讨好金渊,从2007年至2012年,吴某每年给金渊拜年,都要送1000元代金券。有一年忘了,金渊还主动打电话给他:“吴总,今年怎么声音都没有?”吴某马上明白,连连向她道歉,都怪自己忙忘了没向她拜年。
2011年,嘉兴建设系统发生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案子涉及被告人以借为名收受他人汽车的情况。姚金明怕出事,让金渊把车买下来。但办理过户手续时,车子评价是13万元。金渊说:“评估价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她只付了8万元。后来吴某提醒她,不按评估价的话公司账上的固定资产销不掉,查到了要出事情的。金渊白了吴某一眼,很不乐意地补了剩余的5万元,车子归在其女儿名下。 
   2011年9月,金渊要装修房子,姚金明向她推荐了一家公司。装修前金渊和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15万元用于购买装修材料。可开工没几天,金渊不满意,跟姚金明讲想换一家公司。公司负责人章某觉得很不好意思,帮金渊装修房子,主要是想讨好姚金明,现在事情没办好,他怕影响到和姚金明的关系,不仅全额退还金渊15万元材料款,为了“表示歉意”,还特地问了金渊要去哪里买建材,打了15万元到金渊说的两家建材店,让金渊去提货,金渊欣然接受。
   后来,姚金明又给金渊介绍了另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张某,为金渊的联排别墅进行装修。2012年年底装修基本完成,结账时要70万元。金渊抱怨太贵。张某知道金渊与姚金明关系“特殊”,最后只收了她35万元。张某事后回忆,装修费算35万元,不仅没赚到,还倒贴了钱。姚金明自己也承认,金渊支付的35万元价格肯定是不合适的,这个价格已经不是一般的优惠,应该是低于成本价了。经评估,该房屋装修费用为59万余元,金渊伙同姚金明实际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
   金渊缺钱吗?事实上她不仅不缺钱,还很有钱,嘉兴建委的人都称她为“富婆”。金渊的老公秦某是嘉兴知名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年收入有几百万元,夫妻二人在上海、三亚、嘉兴等地有7处不动产,并且还为在美国生活的女儿购买别墅出了100万美元。金渊自己承认,老公对她很好,赚的钱都归她管,在外面也很规矩。买车、装修房子,金渊根本不需要索贿,但她想着有姚金明的关系不用白不用,就这样,她利用姚金明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渐渐掉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渎职受贿贪得无厌

   同样不差钱的姚金明自从被贪婪缠上后,便一发不可收。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13年间,姚金明在担任嘉兴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规划与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市建委党委副书记、市建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企业改制、企业引进、企业资质申报、企业资质审批、重点企业命名扶持、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结算、项目承揽、科技项目申报、土地规划与开发、日常工作监管等方面谋取利益。同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人民经济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85万余元。
   2006年1月,嘉兴某公司老板俞某以其女儿名义购买了工业用途性质的某地块及附属建筑物。同年4月,俞某擅自改变该土地及附属建筑物为商业用途。2006年4月至7月间,受俞某的请托,姚金明利用自己分管建筑业管理等工作之机,关照下属致使俞某未按规定办理临时改变建筑物用途的相关手续并缴纳土地收益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
   而实际上,姚金明与俞某的交情并不浅。2004年至2011年间,姚金明从俞某那里收受的财物多达26万余元。这其中,不仅包括在姚金明生病住院期间送的慰问金、工作中在办公室赠送的辛苦钱,还包括俞某名下的一套房子。2006年,姚金明向俞某提出借用其名下的一套房子,俞某也欣然同意。2007年初,姚金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20万元直接买下该套房产。经评估,该房产实际的市场价为37万余元。
   2009年10月,姚金明的舅姥爷准备买房,由他出面联系了蒋某,之后以39万余元的价格买下房产一套,经评估,该套房产的市场价格为56万余元。实际上,凭借姚金明的关照和联系,受益的不仅是姚金明的舅姥爷一人。2005年时,姚金明的女儿在上海装修婚房,他找到嘉兴某装饰有限公司的老板章某,10万元的装修款,章某一分没收。2009年姚金明女儿上海房子的海藻泥涂料施工和其外甥女房子的装修,都在他的直接“操办”下没花一分钱。
   身边人都是“免费”装修,姚金明自己的房子更是不在话下。2009年左右,姚金明位于余新的别墅需要安装玻璃雨棚,在未支付任何装修费的情况下,也是姚金明的“关系户”帮其顺利完工。2012年,姚金明又请了另外一家装饰公司负责人,为自己外甥女位于嘉兴市清雅苑的房屋进行装修,直到2013年8月,他听到风声很紧,才不得不让外甥女婿“支付”了8万元装修费装装样子。
   2012年3月,金渊被任命为嘉兴市民政局副局长,主要负责嘉兴市“三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工作。2013年下半年,姚金明从实职岗位上退居改任调研员,原以为自己可以平安“着陆”,顺利退休,安享晚年。没想到,2014年5月,嘉兴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突然找到姚金明,随后,他的老情人金渊也落入法网。


贪官情人双双跌入牢笼

   2014年10月15日上午,嘉兴市建委原调研员姚金明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一案在海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案发时任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调研员(正处级)的姚金明,可谓“资深城建人”,又是该系统内手握重要资源的“领导”,尽管担任过一段时间的部门纪委书记,但他对自己的廉政教育却没有跟上,以至于在权和利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
   庭审中,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陈述完起诉书后,姚金明表示有异议,并从口袋里拿出一沓稿纸念了起来。姚金明对受贿事实承认总体存在,但提出5点异议,而对滥用职权部分则用“没向下属讲明用意”或“只出谋划策”来反驳。
   姚金明拿的好处,很多都在2013年初作了退还。因为那时他已经知道检察机关在查处相关案件。经查,姚金明家属及相关人员共退赃169万余元。
   而在姚金明案开庭的第二天,金渊案也在同一法院开庭受审。开庭前,金渊哭得厉害,情绪接近崩溃一度无法开庭,在法警再三安抚后才出庭受审。金渊在最后的陈述中痛哭流涕:“进入看守所以来,我知道父母经常到桐乡给我送衣服,看一眼关押我的高墙和铁门。女儿给我转来了永远爱我、让我早日回家的信。我深深自责,我无法想象我的父母对着空荡荡房子时的心情。”
   姚金明和金渊,一个是正处级的调研员,一个是副处级的副局长,本应该对党纪国法更加了解,两人各自也有美好的人生和幸福的家庭,却因为欲望和贪婪,滥用职权受贿索贿,在违法犯罪的漩涡里越陷越深,不仅破坏了两个家庭的幸福,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留下了一身污名,着实令人扼腕!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