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擅自违规操作受伤, 该不该赔偿?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和员工都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当时,我公司员工李某在为客户刷房顶,由于不听劝阻,且进行不当操作,摔伤了腿。现在,李某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进行赔偿。请问:在这种员工自身过错导致受伤的情况下,公司是否要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赔偿员工? 

山东 王丽红


王丽红读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您的公司有义务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看出,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实行的是职工无过错责任原则。综上所述,即使公司的员工有一定过错,但员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应给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