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7年警龄的公安精英怎么进了“班房”?

  2019年2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衣的唐国栋被法警押进法庭。
  这个有37年警龄的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原总队长,还担任过副市长、公安局长等职,曾经叱咤风云,红极一时,可如今却走上了被告人席。瞧着旁听席上昔日的同事、朋友及家人,唐国栋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恨不能打个“洞”钻下去。


“瞄准”公安局大楼生财

  工程领域涉贪,为唐国栋的贪腐数额最大,其中郴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是浓重的一笔。
  2011年12月26日,郴州市青年大道318号。在一栋气势恢宏的崭新建筑前,时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穿一身崭新的警服,头戴警帽,站在庆典活动的主席台前洋洋得意。他意气风发地致辞说:“局机关及全体干警一定要以办公大楼搬迁为契机,再创郴州市公安新辉煌!”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唐国栋也抓住这次新大楼诞生的“契机”,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了。据办案机关查实,在郴州市公安局新办公楼的建设过程中,唐国栋在土建、装修工程和办公家具采购等方面,非法收受六笔财物共约260万元人民币。
  湖南国通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是唐国栋的同乡,当时他承揽了市公安局地下车库项目。在2011至2014年期间,侯不仅帮唐国栋装修房子,还送皇宫圈椅,送现金,共向唐国栋行贿人民币52.8万元、港币10万元;商人刘某承揽郴州市公安局办公楼二次装修及实木门采购项目,事后他两次悄悄来到唐国栋的办公室,每次在黑色塑料袋里装4万元共8万元现金送给“唐局长”;建筑老板胡某通过关系,在得到唐国栋的关照后,承揽了公安局办公大楼的土建工程,先后送给唐国栋9.6万元人民币;郴州宏兴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阳某承包副楼的护坡挡土墙工程和办公楼内装修工程,他给唐国栋送了价值11.8万元书桌、书柜,后来唐退还5万元;郴州腾龙科技贸易公司老板王某承包办公楼的网络信息化工程项目,“唐局”帮忙,王某也很知趣,他给唐国栋送财物20余万元。上述私企业主及建筑商在承包相关工程中均得到了时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帮助,有的公开招投标项目设定前置条件或走了个形式,有的他直接向下属主管人员授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唐国栋对老板们的“进贡”则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在郴州市公安局采购办公家具的过程中,唐国栋伙同女下属李玲,收受采购商易某的回扣150万元。在郴州市公安局新大楼落成前,采购商易某通过关系找到唐国栋,一番溜须拍马后,说新的办公大楼应该配上一些新的办公用品,以显示“唐局长”的气魄。见唐国栋沉吟不语,易某凑上去附在他耳边说,只要您唐局点头,事情办成后我会给您一个可观的“回扣点”。唐国栋开口说:这件事你去找局里的财务科李科长吧。易某心领神会,微笑着起身告辞。李玲当时系郴州市公安局的财务科科长。多位民警证实并透露,当年李玲与唐国栋关系密切。没过几天,易某就找到李玲,把和唐国栋两人达成的采购公安局新大楼办公用品的口头“协议”告诉她,而唐早已将此事给李玲打了招呼。很快,一桩肮脏的生意谈成,易某通过李玲,将150万元巨款打入唐国栋指定的账号。此次永州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将李玲称为唐国栋的“特定关系人”。
  另外,唐国栋还伙同其妻胡某,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胡某曾长期在湖南省监狱管理系统工作。唐国栋被调查后,胡、李二人均被“另案处理”。在被指控的共同受贿犯罪中,检察机关认为唐国栋系主犯。


老板为“关系户”提拔找局长

  在唐国栋的案圈中,出现了多名他的老部下的名字。唐在任郴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跟一些矿老板、商人来往密切。有多名公安民警通过企业老板“牵线”,寻求他的关照。宜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某,原为城西派出所所长,为得到提升调动,谋求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一职,李某委托“好友”郴州市美丽年华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尹斌向唐国栋说情,尹斌找到“唐局”请求关照李某,唐欣然答应,帮忙把李某从城西派出所调至宜章县公安局,并让该局安排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李如愿以偿。事后,尹斌向唐国栋送上其价值2.2万元的金条1块和现金7万元,唐如数笑纳。此外,唐国栋在企业经营、招待消费等方面对尹斌予以关照。尹斌心存感激,以装修房屋为名向唐国栋行贿40万元。
  郴州和蓉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拥军与唐国栋关系密切,两人经常在一起“小聚”,喝酒聊天。宜章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兴国知晓唐拥军与市局“唐局长”的关系,便找到唐拥军,想请他出面在唐国栋那里美言一番。唐拥军笑了笑说:“我尽力帮你‘扶正’。”在一次唐拥军和“唐局”喝茶时,唐拥军向唐国栋把吴兴国的想法与祈盼和盘托出,要求对吴出面关照,希望能予以“坐正”。唐沉吟片刻点了点头。当时,宜章县公安局局长刚调整不久,于是,2010年8月,吴兴国从宜章县调至安仁县公安局出任局长。据办案人员侦查,唐国栋夫妻收受唐拥军所送高档麻将桌、翡翠手镯和钻戒,折合人民币12万元。
  临武县泡金山铅锌矿公司董事长邝军,被指控曾向唐国栋送象牙雕等财物。唐接受其请托,在南塔派出所所长陈某援疆事宜上予以关照。受朋友姜富友的请托,唐国栋曾对宜章县莽山派出所原所长李斌调入城区一事“打招呼”。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副支队长陈峰,为得到经侦支队支队长的“宝座”,向唐国栋送了9万多元的手表,以及名贵沙发、茶具等,折合人民币16万余元。本想谋求职务提升的陈峰,2014年4月在一起经济案件中与另外三名民警因受贿、渎职被判刑,成为轰动一时的“经侦窝案”主角。而唐国栋后来在庭上辩解说:“不是我索要的,是他(陈峰)主动送的。”
  另一个光鲜人物: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邓光坛因涉嫌受贿、行贿罪被检察机关查处。邓案于2018年4月24日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邓光坛为谋取职务升迁,曾送给时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6万元。不过,在此次唐国栋受贿罪的指控中,没有出现邓光坛的名字。


“发小儿”为其垫付房款

  庭审中,唐国栋说,自己不喝酒,也很少抽烟。不过,从商人给他送高档实木麻将桌的细节来看,他对于打牌之类的“娱乐”或许并不排斥。据指控,有一次唐国栋夫妇和房地产开发商侯付国在澳门游玩,侯付国给了唐国栋10万元港币,作为其在赌场“娱乐”的筹码。
  在唐国栋的受贿案中,有三起指控来自他担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期间。其中,检方指控唐国栋曾受侯付国的请托,帮助广州国迈科技公司的代理商蒋赞,揽下了全省交警执法记录仪采集设备及后台管理系统的项目。2017年春节前,蒋赞通过侯付国送给唐国栋“感谢费”50万元。唐收下后还称赞蒋老板“懂事儿”。唐国栋在帮他人谋取利益中,有多起跟案件处理相关。2010年至2011年,唐国栋为诈骗嫌犯彭子曦在涉案款物的处理上提供帮助,并两次收受贿赂共50万元;他还受“发小儿”姜富友的请托,为罪犯陈伯威办理假释手续提供帮助。2012年,唐国栋为涉毒的犯罪嫌疑人杜丽取保候审提供帮助。事后,相关请托人为唐国栋的女儿代缴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在北京的社保费用2.355万元。
  唐国栋很疼爱女儿。据他在案发后供述,2010年他到“发小儿”姜富友居住的珠海度假,经姜富友建议,他想给计划来珠海发展的女儿买套房子。“我说我只出得了100万元。”唐国栋回忆,姜富友当时表态:“剩下的钱我来负责。”当年10月,姜富友垫付243万元,为唐的女儿在珠海华发世纪城买了一套住宅。后来唐国栋妻子给了姜富友100万元,还有143万元一直未付。
  姜富友接受办案人员调查时称,多年来唐国栋夫妇未向他提过还钱的事,他也没想过要催讨,“因为他帮了我不少忙”。唐国栋对姜的帮忙,包括曾为姜富友的妻子落户香港、通行证审批、他人职务调整请托等方面提供帮助。庭审中,唐国栋称,上述143万元是姜富友借给他的,不是行贿。“我们是发小儿,不是一般关系。那143万元是他垫付的,借给我的。”而公诉人则反驳,7年来唐国栋家里至少有数百万元现金,但一直未还钱,直至案发,所谓垫付房款只是让受贿具有隐蔽性,应定性受贿行为。法院最后判决时采纳了检方的意见。此外,对于一笔10万元港币的贿赂指控,唐国栋在庭审现场翻供。“这笔钱是我迫于压力,在接受调查时虚构的。”他说。不过这一说法未获得检方认可。


公安精英深陷铁窗

  出生于1961年的唐国栋,湖南衡阳人,从湖南省公安学校毕业时才19岁,就参加了工作,在省公安厅一处当了民警。他在省公安厅干了二十多年,在1994年至2001年一直是湖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出任了一年的湖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处处长。然后,他开始了长达七年多的郴州公安局局长的履历。郴州七年,是唐国栋自己引以为傲的高光时期。他在这里开始副厅仕途,获得不少荣誉,却因为贪欲逐渐陷入人生的滑铁卢。
  2017年6月23日,经湖南省委批准,对时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唐国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唐国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工程项目、案件处理、人事调整,是唐国栋涉案的主要领域。“受贿方式多样,具有一定隐蔽性。”公诉人列举了24笔受贿款项,其中21笔来自唐国栋担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包括他与其特定关系人——一名女下属共同受贿。
  2019年2月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国栋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唐国栋有着37年的警龄,曾经风光一时。他是个老公安、老警察,却知法犯法。以前的执法者,变成了现在的被审判者,唐国栋过山车般的人生令人唏嘘,其角色变化出乎许多人的意料。
  永州市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唐国栋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案件处理、职务提拔、工作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下属等人非法收受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下属收受回扣,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万元、港币50万元、美元0.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另,唐国栋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64.8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或者说明来源后查证不属实,数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唐国栋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国栋的行为构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唐国栋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唐国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唐国栋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站在法庭上,唐国栋几度落泪,他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从被调查开始,我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名也好,利也好,现在都成了过眼云烟。今天的开庭对我来说刻骨铭心,我认真反省,自己曾也谨慎处事,但还是没把握好,贪性作祟,丧失为官底线。我对不起亲人,也辜负了组织和领导,有时我在想,出来以后,我还有脸面对曾经共事的同事吗?还有脸进公安厅的大院吗?”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