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正当防卫”案件的背后》专题报道之二

规范司法:这家检察院不一般

  一起正当防卫案件的认定,改变了多名涉案人员的人生,意义非凡。而这起案件背后反映的检察人员司法理念的转变,更是值得深入挖掘、细细探究。
  在接受采访时,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董民刚正当防卫”案的检察官温可红就表示,在办理此案中,检察人员摒弃了以往一些维稳办案、息事宁人的陈旧理念,用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理此案。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的确,司法改革开展的这几年,检察机关不论从办案机制、机构设置还是办案理念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而邢台市检察院无疑就是这样一家检察院。


以司法规范促司法公信

  2015年5月,邢伟离开了工作近十年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履新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拉开了邢台市检察系统以司法规范促司法公信的大幕。
  “近些年最高检一直在抓规范司法工作,不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到邢台市检察院不久,调研中了解到,虽然全市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存有司法理念不端正、办案方式不科学、程序运转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司法不规范问题表面是司法行为问题,深层次是规范意识和能力问题、司法理念问题。”邢伟说。
  针对这些问题,邢台市检察院党组启动开展了“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决心以司法公信建设统领检察工作全局,无论是核心业务、综合管理,还是检务保障工作,都坚持融入司法公信的理念和内涵,让规范司法在检察机关内部“开花”,让司法公信的硕果在社会评价中得到认可。
  “要做好这件事,关键是要做到‘五个贯穿’:一是要把司法公信建设贯穿到司法为民理念之中,体现检察机关以民为本的政治属性,把人民群众支持不支持、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二是要把司法公信建设贯穿到司法办案全程之中,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道关口。三是要把司法公信建设贯穿到提升司法产品品质之中,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三效’俱佳。四是要把司法公信建设贯穿到队伍建设之中,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五是要把司法公信建设贯穿到社会法治大环境建设之中,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邢伟说。
  于是,一场以司法规范促司法公信的变革在邢台市检察系统展开。
  比如以检务公开为载体,推进司法办案方式向公开透明转变,解决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公开性、透明度不够高的问题,通过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办案方式转变,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全面推进统一规范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的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手机报、新闻客户端等“五位一体”的检察新媒体宣传阵地,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
  还有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途径,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放权与审核并重,充分发挥检察长、上级院在案件质量上的审核、监督制约作用。实行“谁办案、谁负责”,严格执行最高检错案责任追究条例,检察官对其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2017年年初,为持续深化“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将活动常态化、固定化,搭建27个条线、专题微信交流平台,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交流、典型宣传等功能于一体,与“检答网”相呼应,建立起覆盖系统内外的网上“学习园地”和“业务论坛”,推动检察人员司法标准、程序、言行、责任进一步规范。
  这项变革的开展,犹如在邢台市检察院播下了一颗崇尚规范、善于规范、视规范为常态的种子,并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首创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平台

  一直以来,涉案财物管理混乱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在开展以司法规范促司法公信的同时,邢台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了一套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2016年8月30日,河北省委政法委在邢台市组织召开全省刑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全省公检法机关推广。
  谈起建设这个平台的起因,邢伟表示,多年来全国司法机关在涉案财物的扣押、保管、移送、执行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着管理混乱、财物损毁、遗失等问题,引发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涉案物品管理的种种质疑,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从我们本地公检法机关办案实践看,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201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性要求,其中第五条专门提出要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的意见。
  “我们已经进行了先行探索尝试,具备了一定基础。在这之前,临城县检察院已经率先运用条形码管理涉案财物,此后牵头在全市率先尝试用二维码技术全诉讼程序管理涉案财物,初步建立了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全程监督机制。2015年11月18日,时任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同志在临城县院调研时,对该县公检法机关试行的这项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明确指出:邢台市公检法机关要着眼实际,继续先行先试,不断提炼成功做法,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机关提供借鉴和示范。”邢伟说。
  邢伟表示,在公检法推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在全国没有先例,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参考。为了建立该平台,邢台市检察院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在问题解决上多考虑、行动上带好头、经费上多付出、工作上多协调。在邢台市检察院的主导下,该系统依托河北省政法专网,通过技术手段打通了公检法三家的信息壁垒,实现了跨部门的网上查询和监督管理功能,形成了以“四个一”为主要架构的管理模式。即:“一码全程跟踪”,公检法共用一个二维码,显示相同的物品信息,可通过扫码实现对涉案物品信息的即时查询。“一网多维监管”,实现了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涉案物品存放状态的同步多维监督。“一键即时展示”,实现了庭审质证环节,一些特殊物品的实景影像展示。“一地集中保存”,可以逐步实现专门场所对涉案财物的统一保存、集中管理。
  据悉,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由管理、控制、手持终端App“三个软件”和系统管理集成柜、手持终端、智能存储柜“三个硬件”组成。该系统管理主要是对涉案财物信息的管理,遵循“案移物不动”的原则,即案件在公检法机关流转时,仅移送案卷和涉案财物信息二维码,涉案财物仍在原查封、扣押、提取机关保管。系统还为公安治安、法院民商执行案件涉案财物的监管预留了接口,也为财政部门预留了接口,可逐步实现全覆盖、全封闭的管理模式。
  2016年3月,该系统在邢台市七个县区公检法机关试运行,5月正式运行。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历经五次改版,功能逐渐完善,逐步在全省公检法机关推广。“总体情况看,该系统自2016年3月运行以来,通过在运行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办案人员依法管理涉案财物的思想逐步确立,涉案财物信息的流转逐步顺畅,政治、法律、社会效果逐步呈现。”邢伟说。
  据了解,该系统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录入各类刑事案件信息10571件,其中有涉案财物842件、入库涉案财物19492件,对1亿余元涉案款进行了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179份,全部得到纠正和回复。


首构“网上检察室”

  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浪潮正深刻引发社会变革,科学技术已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而新时代的检察机关正处在多重改革的叠加期,面临着司法体制改革后司法质量和诉讼效率如何充分释放、检察办案和法律监督方式如何深度转型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
  2017年,邢台市检察机关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科技信息主要作为办案辅助工具,运用于内部流程监控、文书纠错、量刑建议等对内监督环节,没有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现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网上检察室,旨在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到全诉讼程序,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革命性转型。
  据介绍,网上检察室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初步形成了“一中心、四系统”组织架构:“一中心”指市级执法大数据资源库,“四系统”指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个系统。刑事检察系统包括立案监督、捕诉一体办案平台、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四个模块。民事检察系统包含民事审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和生效裁判监督四个模块。行政检察系统包含行政审判监督和行政执行监督两个模块。公益诉讼检察系统,通过检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网上检察室数据库,分析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的法律文书,筛选出公益诉讼可成案线索。
  “科技信息只有符合司法机关办案规律、契合检察机关办案规律,才能真正达到科技智慧与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有机统一。四大系统相互协作,形成了完整的、适应司法责任制需求的全业务智慧办案系统,实现监督职能全面均衡协调发展,办案质效有机统一。”邢伟说。
据了解,网上检察室3小时即可将邢台市公安机关全年作出的约5000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筛查一遍;1小时即可完成500多件行政处罚、刑事判决的审查;15分钟即可完成审查批捕、民事行政等单个案件的基本问题审查,利用网上检察室进行筛查,既提升了速度,又节约了人力物力,大大提高了法律监督效率。
  网上检察室有效弥补了人工审查监督的缺陷,通过系统快速筛查,发现可疑的监督项,再赋予人工司法判断,用人的智慧去引领和掌控机器,让人工智能为司法办案服务,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极大地增强了法律监督能力。通过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数据对接,自动抓取数据筛查6160条,经人工核查,共发现符合抗诉案件52件。民事检察系统审查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案件838件,向民事检察部门推送有效监督线索95件,已发出检察建议71份,法院采纳64份。
  网上检察室极大地扩大了法律监督范围。网上检察室不仅覆盖了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等执法司法活动,还延伸到了看守所、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领域。目前,数据中心已收集入库全市各类案件29186件,向全市检察机关推送各类监督线索5122件(条)。
  2018年7月5日,网上检察室作为河北省智慧检务工程特色工作,亮相于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得到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充分肯定。
  2019年3月,这一做法荣获2018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提名奖。2019年3月25日,河北省委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专程来邢进行了考察学习。


构建“三大监督新机制” 

  2018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检察职能迎来重大调整。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如何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动摇,进一步做优做强主责主业,回归检察自强,重塑检察自信,成为检察机关谋发展的必由之路。
  邢台市检察机关始终恪守法律守护人的价值定位,坚持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从破解“法律监督缺乏刚性、各种监督手段各自为政”的难题入手,探索构建“以公诉为核心的检察一体化法律监督新机制,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核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公益诉讼新机制,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等“三大监督新机制”,推动新时代邢台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在谈及构建“以公诉为核心的检察一体化法律监督新机制”初衷时,邢伟表示:“在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中,公诉职能最为核心、最具标志性,处于刑事诉讼的中枢环节,前承侦查、后启审判,肩负着刑事诉讼监督、防范冤错案的重要责任,在检察权运行模式中公诉亦处于核心位置。实践中各项监督手段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影响法律监督作用发挥,我们提出构建‘以公诉为核心的检察一体化法律监督新机制’,将‘碎片化’监督职能汇聚起来,全面提升监督刚性,凸显公诉核心职能。”
  成效是检验机制运行的最有力证明。据了解,今年以来,邢台市检察系统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7件,追诉漏罪134人,追诉漏犯19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5件次,提出抗诉27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7件31人,公诉17件21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分别沟通、先易后难、逐项突破、逐案攻破”原则,发挥检察一体化作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制度运行中主导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共审结起诉1572件2325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23件496人,适用率达到21.3%;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7%。
  自2017年6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邢台市检察机关针对该市公益诉讼案件以生态环境保护类居多、行政公益诉讼占比大的现状,探索构建“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核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公益诉讼新机制”。将行政检察职能从民行检察部门分离,与公益诉讼职能整合,与环保检察处合署办公,组建“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通过信息共享、监督联动,最大限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
  邢台市检察机关所办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实现了各领域诉前程序案件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84件,立案706件,履行诉前程序640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3件,支持起诉1件。
  而对于探索构建“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为核心”的法律监督新机制,邢伟表示,这项探索属于超前谋划,邢台市检围绕赋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权行使方式、侦捕诉衔接问题进行思考探索和调查研究,提出构建“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为核心”的法律监督新机制,按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对于涉嫌14个罪名的案件,一般由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基层检察院发现案件线索的,报市级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也可以交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
  同时,全面开展“巡回检察”,积极谋划新型办案机制,为精准、规范运用部分侦查权做实法律监督职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