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

  法官的用心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有时候是耐心和细致地处理问题,有时候是尽可能全面和透彻地思考分析。而有时候,甚至仅仅是一个日期的巧妙选择……


  作为二审法官,我第一次翻阅卷宗时,两个“问号”顿时闯入我的脑海:女方何某起诉要求离婚被驳回,为何她不上诉?为何男方吴某要上诉?
  在问题牵引下,我迅速与一审承办法官沟通。结合家事调查员的走访信息,他们的“爱情曲线”大致浮现在我的眼前:
2009年时,吴某和何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左右的相处,情投意合的他们步入婚姻的殿堂,并生下女儿苗苗。当爱情的甜蜜被生活的平淡所替代,两人的感情也逐步出现裂痕。
  吴某搞设计,长期在外,两人相处的时间并不多。更令何某难以容忍的是,自己在家照看孩子,本就没有经济来源,可收入颇高的吴某却很少汇钱,甚至对她购买衣物、化妆品的行为都有“管束”。
  一来二去,争吵不可避免。而双方的互不相让,又让这段感情在下坡路上越走越远。后来,何某搬离男方家,并递上一纸诉状,要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一审期间,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双方均要求对方抚育苗苗。在调解无果后,他们得到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年轻、聚少离多、首次离婚……一系列信息涌来,我初步得出了两个字的结论:冲动。
“案件虽小,可这却连着两个年轻人的人生走向和苗苗的成长环境呀!不得不慎!”千钧重担压肩头,我密集做着庭前的“功课”。
翻开案前的日历,在密密麻麻的排期字样中,我眼前一亮:5月20日!
  “520,‘我爱你’,就选这天开庭吧!”灵感袭来,我决定为他们矛盾的化解挑个好日子。
当天下午,虽然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仍坚持离婚,仍为孩子的抚育问题争论不休,可我却决定不顺着他们。
我劝何某要理解丈夫在外打拼的不易,虽然存在思想认知、经济来源、生活方式的“三大差异”,但都不是原则性问题。对于吴某,我也引导他要体谅妻子独自照看孩子的艰辛和女性的爱美之心,并提醒他:“适当的约束不是管死哦!”
见我对他们如此了解,双方也敞开了心扉。原来,眼瞅着苗苗就要上小学,吴某便提议买个学区房。自知首付吃力,吴某想让何某的父母帮着出把力。这可惹恼了何某:“平日里花不到你啥钱,现在居然打起我家的主意,休想!”一怒之下,两人的“感情温度”真可谓“断崖式下降”。
  “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们呀,孩子你不要我不要,其实是你不舍我不舍!你们可曾想,什么对孩子最紧要?不是优越的物质条件,也不是学区房,而是一个完整的家!”当谈到苗苗的问题,我立即抓住要害、靶向施策。
不懈努力之下,他们承认自己冲动的成分很大,并接受我的建议,选择六个月的婚姻冷静期。
“这就当520,我这‘月老’送给你俩的礼物吧!”当两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我的“礼物论”顿时让双方会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