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治本安全观” 的问题和应对

  在“国家总体安全观”的统领下,提出并落实罪犯改造的“治本安全观”,不仅是水到渠成,而且是题中之义。
  从2017年春节,1000名罪犯急签探亲,到大幅度提升假释率,再到社会介入罪犯改造,人们已经看到了监狱系统落实“治本安全观”的清晰路线和监狱制度发展的光明前景与未来。


深化认识,提升站位自觉

  顺利实现“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的转变,必须要有更高的法治站位和更高的行动自觉。
  首先要深刻认识“治本安全观”就是“国家总体安全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从维护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高度,深刻理解司法部党组提出的监狱罪犯改造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的核心要义。以“踏尽层峰望眼开”的胸襟和胆识,自觉践行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以改造罪犯为中心,以将罪犯改造为合格的守法公民为标的。
  其次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监狱系统管理的使命和担当。对迈入新时代的监狱系统来说,在继续筑牢“管得住、不跑人”的“底线安全”基础上,提升工作目标,把安全稳定这条“生命线”提升为教育改造的“经验线”,就是监狱系统的新使命、新责任、新担当。
  最后要深刻认识落实“治本安全观”就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司法系统历经了几十年时间,实现了“底线安全观”的目标任务。而实现“治本安全观”更是一项在罪犯心灵深处改造的艰巨工程,既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中之重,更需要深入细致、潜移默化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对监狱系统的社会统筹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都是一场考验和检验。更是司法体系漫长的探索、发展、创新路径。这就要求监狱系统以新时代为新起点,脚踏实地获取超越前人的经验和业绩,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新答卷。


严守底线,强抓狱内改造

  落实“治本安全观”,体现了向社会输送守法公民的“合格产品”的目的。监狱改造永远在路上。
  坚持“严守安全底线,强抓劳动改造、突出教育改造”三位一体的创新。当前,必须把“突出教育改造”作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和“劳动改造”的过程中,突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伦理教育、守法教育、就业教育和做合格公民的教育,将教育改造放在与劳动改造同等重要的位置,使之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实现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两不误、双促进。
  坚持充分利用处罚激励的创新动能。进一步改进完善处罚积分制,细化制定宽管、普管、严管级别的积分标准和细则,并相对设立不同条件的监区,让超过本级处罚积分的罪犯,有序地进入下一个处罚级别,尤其是设立宽容低戒监区,集中关押劳动改造积极、无犯规记录、安全风险较低、余刑相对较短的罪犯,本着更好的居住环境、活动范围、会见通信、狱内清洁、物质奖励、文体活动等条件。形成狱内更优待遇的示范效应,激发他们向善的内生动力,让服刑人员在奖惩体会公平,从激励中发现希望,感同身受积极改造带来的好处。通过各类积分、分级,以获取更多正面感召,践行入监承诺,在处罚激励这根“指挥棒”的指引下,促进监狱与社会、家庭与罪犯同心协力、相向而行,多方合作,形成真诚、积极、踏实、可减期的改造氛围。
  在坚持引入社会力量帮教上创新。从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站位上看,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不仅是监狱的事,也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事。所以,引入社会力量进入监狱帮教就势在必行。建议建设党委一级的统一领导,由司法部门统筹,协同教育、文化、社保、医保、就业、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各社会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商讨开展多部门资源襄助的监狱内思想、法律、法学、文化教育等各种培训和活动,特别要突出做守法的合格公民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以服务就业创业为定位,开展实用技能和获取相关职业资格的培训。为使引入社会力量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议监狱设定帮教服务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回归社会指导中心,并加强与司法所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向社会输送残缺品。


社会参与,融入矫正包容

  实现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的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靠监狱系统单兵作战,必须广泛动员社区和社会力量参与。
  要秉持“科学矫正塑新生”的理念,拓宽罪犯改造的领域和渠道。国内外的所有实践都证明,监狱集中改造具有明显的安全监管优势,但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对罪犯改造是更有效的改造补充,对于落实“治本安全观”把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制度优势。
  有数据表明,在当前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国际趋势面前,重刑罪犯率长期低于0.2%。
  这一现实既是现有司法体系和社会管理效能制度自信一个重要证据,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社区矫正比例偏小,发展社区矫正社会效果的潜力巨大,前景光明。在大幅度提高假释比例后,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力量不仅势在可行,而且势在必行。
● 责任编辑:侯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