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理论践行的“宣城样板”》系列报道之二

交叉执法:向一切破坏生态行为亮剑

  1200多年前,在宣州,一个晴朗秋天的傍晚,飘游四方的李白独自登上了谢公楼。凭高俯瞰,宛溪、句溪水流清澈,凤凰、济川二桥的拱门和水中的倒影合成圆形,有如明镜,又像跨过溪水的彩虹,这一切简直都是在画中一样。美丽如画的风景让李白在这里留下了千古绝唱《秋登宣城谢眺北楼》:江城如画里,山晚望晴空;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人烟寒橘柚,秋色老梧桐;谁念北楼上,临风怀谢公。
  宣州,也就是今天的安徽省宣城市,与江苏、浙江两省相邻,距离上海、南京、杭州、常州、无锡等城市均在300公里的范围。随着苏浙沪皖高速公路的开通,交通极为便利,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也越来越紧密,这一方面为宣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机遇,同时工业经济带来的污染以及危险废物、不明污染物和垃圾跨界倾倒等污染环境案事件也日益增多。
  让天蓝、地绿、山幽、水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宣城市环境执法者们一直奋斗的目标。


制度为纲架设监管“高压线”

  作为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的环境监察支队,肩负着全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的重任,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徐立峰对环境监察支队查处的每一起环境违法案件都记忆犹新。
  徐立峰告诉笔者,仅仅在2018年,宣城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就达到了346起(含广德),罚款总额2914.1万余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了66.6%,其中市本级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件,罚款金额166.9974万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3件,限产停产案件2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7件、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十件。截至2018年年底,宣城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77家,现在已经完成整改855家,其中整顿规范类166家、取缔关闭类711家。
  数字是枯燥的,但枯燥的数字背后,是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夜以继日的工作。目前,宣城市建立了涵盖所有上市公司、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监管对象的“双随机”抽查库共1642户,坚持“不设禁区、不分大小、零容忍”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夜查、晨查、雨查、假日查。2018年,宣城市共对1199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46件。在对环境违法企业从严查处的同时,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还注重帮助地方和企业查明原因、分析问题、指导企业抓好整改工作,真正实现从单纯“查超标”向“查超标”和“帮达标”的根本转变。2018年通过下发交办单的方式,对205个问题统一编号、建立清单、挂图作战,做到不查清楚不收兵、不处理到位不放过、不彻底整改不销号,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并且,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交叉检查、异地执法、下查一级”的执法模式基本形成,打破各地环境执法各自为政的格局,由市里统一调度指挥、统一执法标准、统一人员调配,集中全市环境执法优势兵力,实行交叉检查、异地互查。建立生态环境问题交办督办App系统,“交办单”制度全面实施。针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双向交办,市县共享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借势重点解决一些环境“硬骨头”问题,切实实现了市县环境执法监管上下互动。
  另外,宣城市还建立了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依靠技术手段,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截至目前,宣城全市共有安装联网在线企业138家,已安装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共计483台(套);积极部署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成100余处企业在线站房摄像头和3个工业园区、两处饮用水水源地和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10套云台变焦摄像机布设;利用“电磁环”技术在宣城司尔特、富春紫光、鑫鸿交通、宣城海螺探索部署全过程监控。同时,采用了暗管探测仪、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采取从空中到地面,从地面到地下的立体监管侦查体系,及时发现处置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还加强了与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的项目合作,该项目每季度将对宣城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进行卫星遥感并形成成果,供宣城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目前已提供宣城市所有矿山分布情况,水阳江、新安江流域沿河情况,宛陵湖周边企业布局情况,大幅提高环境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在加强执法监管机制创新上,2016年,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实施了《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宣城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红榜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黑榜企业),制定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相关企业实施联合奖惩工作。例如:凡是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的,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补助资金和环保评先创优时,予以积极支持;凡是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的,责令企业每季度向环保部门书面报告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凡是被评为不良企业的,责令企业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管理及相关环境问题整改计划,按月报送整改进度,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三年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共对477家重点企业开展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发布信用红黑榜3期,其中环保不良企业共计33家。通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进一步激发了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成效。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一起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2016年以来,宣城市环保、法院、检察和公安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研商机制,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能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2018年以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共移送行政拘留39起,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十件。其中发生在广德县的跨省非法运输处理工业污泥案,是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的一次无缝衔接,既有效地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又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教育意义。
  朱某是广德县新杭镇人,2017年1月,与他人合伙成立广德县润欣有机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润欣公司”),经营范围为有机肥生产与销售,生活污泥、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处理等。广德县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中要求,项目所需生活污泥由本地产生解决,严禁使用工业污泥。为招揽业务,2017年6月广德润欣公司委托广德新杭镇人何某,负责采集城市生活污泥等生产必用原料。
  江苏张家港华美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美公司”)是一家生产生物多元醇、有机盐等产品的企业。2017年6月,张家港华美公司将一批有机盐(经鉴定属危险废物)交给并无废物处理资质的江苏无锡华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翰公司”)处理,每吨处理费760元。后无锡华翰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与广德润欣公司业务员何某达成协议,上述有机盐转交广德润欣公司处理,每吨处理费130元。2017年6月至9月,860余吨有机盐直接从张家港华美公司运至广德县新杭镇,露天堆放在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流失的厂区内,而不远处便是一个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水库。
  为逃避查处,上述污染物一般都在晚上运至广德县新杭镇。露天堆放的三个堆场造成8500平方米土壤被污染,给国家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17年11月17日,广德县生态环境局在对广德润欣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堆场内堆放着大量泥状物质,堆场未采取防雨淋、防渗漏措施,有部分用铁桶和口袋装着,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该公司现场负责人陈述堆物为从江苏省张家港市运来的有机盐和从浙江运来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总共约有3800吨,是该公司用来制作营养土和有机肥的。
  广德县生态环境局立即联系县检察、公安等机关,启动司法联动机制,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联系检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2018年1月5日《检测报告》[HDJC-0717217]确定在样品中检测出丙基苯、均三甲苯、二聚环戊二烯三种物质,均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第四条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对此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广德润欣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约3800吨,且堆场未采取防雨淋、防渗漏措施,对堆场下土壤造成严重污染,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广德县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月19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日广德县公安局新杭派出所受案。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情况,2018年5月14日,广德县生态环境局致函涉案13家企业所在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涉案企业依法进行调查。2018年6月,广德县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部门就广德润欣公司的生态环境损害作出鉴定:本项目地3个堆场存在土壤表层深度(0.5米)含有危险化学品,需要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包括污染物移除费、检测评估费、生态修复成本等共计1500多万元。
  2018年6月,该案移送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及时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积极引导涉案单位、人员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义务。经协商,2018年8月10日,广德县人民检察院与张家港华美公司等三家企业就生态环境损害确定了赔偿方案。其中,张家港华美公司承担损害修复费380万元,另外两家企业分别承担350万元和1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15日,三家企业的生态环境修复款均已缴至广德县财政。


严守生态红线重拳出击

  其实,在环境监管中,不仅仅有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公安也是一支重要的力量。
  宣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行动队队长张涛告诉笔者:“宣城市公安局始终把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清水蓝天’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环境污染案件的组织协调、会商督办等各项工作,并多次听取环境污染案件情况汇报,亲自出面协调影响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难点难题,有力地推动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建立和完善了与环保、水务、国土、林农等部门的工作预警机制,结合我市‘数字宣城’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地区、重点水域、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的信息采集录入、定期综合研判、动态预警机制建设。”
  2018年以来,宣城市公安局共破获各类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48起,其中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6起案件,主要是跨界倾倒类环境污染犯罪和水阳江水污染案。
  2017年9月11日8时许,宣城市欣旺碳业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匡毅镇明知该公司的两台加碱泵设备已损坏,继续排放未加碱中和处理的污水至9时许。13时40分许,匡毅镇再次排放上述污水至13时50分许。
  上述排放污水经地表径流排入水阳江。经监测,该公司排放污水锌含量为3.66×103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1829倍。因污水直排污染长江支流,该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
  在水阳江倾倒危险废物的还有杭州一家公司跨省运输。2018年1月19日,宣州区孙埠镇政府发现了水阳江边有人倾倒不明废弃物。为查找倾倒行为人及工业废渣源头,2018年2月1日至2月6日,宣州市公安局赴杭州市、宁国市对倾倒废弃物源头及倾倒过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倾倒废弃物来自杭州环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成分为废线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的废树脂粉。
  张新宁、丁得楼、李家喜、李桂明、余红明等人及杭州环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该危险废物从杭州运输倾倒在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刘村陈村组西边河滩处,倾倒重量88.545吨。该危险废物代码900-451-13,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管理清单第7项。豁免环节为运输与处置,处置的豁免条件为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豁免内容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在查实全部案情后,宣州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抓捕工作。多次奔赴杭州、宁国等地蹲点守候,将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归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宣城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极为便利的交通,一方面为宣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机遇,另一方面使危险废物、不明污染物和垃圾跨界倾倒等污染环境案事件也日益增多。张涛告诉笔者,比较典型的还有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孙成林伙同杨成健、方维元、丁超、黄林茂、陈德银、陈德才等人,私自将位于浙江湖州南浔垃圾收集站内的五十余车生活垃圾运送至广德县,并随意倾倒,总重1000余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6万余元的广德县0107柏垫镇投放危险物质案;2017年5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宁国市的徐仕勇、姚兵、丰天宏等人在宁国市港口镇一矿加工厂,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情况下,加工废旧电路板提取铜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排放污染物,共加工废旧电路板60余吨的涉嫌污染环境案;2017年9月,宣州区朱菊明、陈均国、朱火金等人在没有环保企业资质和相关材料的情况下,租借宣城市绿源固体废料处理公司的资质和授权与苏州伟领宏业环保公司签订合同,处理该公司产生的污泥,2017年10月23日,伟领宏业公司根据合同通过河运将2416吨污泥运至宣州区朱桥镇的河运码头,朱菊明事先租下了朱桥镇富源广矿的一个废弃矿坑,并将其中的约三百余吨污泥运往该废弃矿坑直接倾倒,又将约一百余吨倾倒于绿源公司的山场上后被查获的污染环境案;2017年6月下旬,裘士民获知安徽省广德县邱村镇原家乐米业库房闲置,租赁仓库经营金属垃圾,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10日,裘士民夫妇从江苏泰兴等地进货,雇请人员分拣,并对零碎金属用水泥、石灰物理固化打包(勘查发现尚有98个太空包),对分拣的块状金属和零碎固化打包的金属再行分销,2018年4月18日,经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上述98个太空包(经称重将近200吨)里面的物质具有腐蚀性、浸出毒性,属于危险废物的广德县“4·10”污染环境案。上述案件,均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另外,因为宣城市地处丘陵地带,矿产资源丰富,由于暴利驱动,非法采矿、采砂行为长期屡禁不止,上述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堤防、防洪、通航安全和生态环境,且易滋生黑恶势力。对此,宣城市公安局多次联合国土、水利等执法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采矿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宣城市共破获此类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打掉恶势力团伙4个,涉案矿砂资源10余万吨。
  张涛感慨地告诉笔者:群众对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是他们侦办环保案件的有力保障,特别是跨界倾倒类环境污染案件,长的要耗时一到两年,短的也需要半年的时间。在办案过程中,与多部门配合顺畅,形成默契,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虽然每天的案件都是新的,要面对不同的人和事,很辛苦但是对他而言却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
  “生态环境质量正在迈向总体改善进程的一个关键节点”“美丽中国就一定能如期建成”“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正是这些环保卫士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日夜奋战,宣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发展、惠及民生,结出了累累硕果。2017年,宣城市获得了安徽省唯一一个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为地级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国9个标杆样板之一。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