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归来 激起继承风云

  50多年前,一对夫妻因为贫困,将出生不久的女婴送他人收养。多年后,妻子已不在人世,耄耋老翁与失散的骨肉重聚,度过了生命的最后阶段。然而,同胞哥哥悄然拉开了一场夺房大战……


得偿夙愿 老父亲找回亲骨肉

  2013年9月15日,浦宗庆老人接到一个邮政专递,寄件单位是江苏省人民医院,他边打开边自言自语道:“这次但愿没有认错人。”当他看见报告单上写着“……父系可能性为99.999%”的字样时,顷刻泪流满面。接着,浦宗庆颤颤巍巍地靠近屋内老伴儿的遗像,喃喃地说:“老伴儿,终于找回了小女儿啦,你安心地那边等着我!”
  时年83岁的浦宗庆,家住江苏省镇江市,老伴儿张淑芬已于2008年去世。临终前,张淑芬硬撑着身子,嘱咐浦宗庆和儿孙们说:“想办法把小玲找回来呀,记住,她的后脖上有一块胎记。”这年,大儿子浦国文已经57岁,孙子浦林刚刚结婚;外孙女赵玲正读大三。让张淑芬咽气前仍然牵肠挂肚的是,浦宗庆夫妻还有一个小女儿,取名浦玲,8个月大时就被送给别人收养。
  1959年2月,浦玲呱呱落地。正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人孩子吃不饱,面对多出的一张小嘴,浦宗庆眉头紧锁:“往后怎么过啊,要不送给别人养吧!”张淑芬叹着气说:“你好歹是个火车司机,工资不低,大家一人省一口,也能把她养活。”见妻子不同意,浦宗庆便不再言语。孰料,当年8月,5岁的大儿子浦国文突然患病,家人四处借债,远赴北京、上海等地,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才保住了儿子的性命,也拉下了不小的债务。一家五口全靠浦宗庆的工资,还要赡养在乡下的老人,浦宗庆再次动起了送养浦玲的心思。“不行,要送也送二女儿小静,我舍不得这个小不点。”张淑芬无可奈何做了让步。 
  浦宗庆通过别人找来领养人时,3岁的浦静大哭大嚷怎么也不肯离开,对方改变主意要领走玲玲,浦宗庆不顾妻子的拼命抵抗,从她怀里硬生生夺走了才8个多月的小女儿,并立下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字据。事实上,浦宗庆连对方是哪里人也不知道。
  时光匆匆而过,浦国文、浦静各自成家立业。孙子和外孙女出生后,分别取名浦林和赵玲,以寄托老两口对小女儿的思念。浦宗庆夫妇在镇江郊区自建的私房有400多平方米,老两口独居在这空旷的大房子里,张淑芬越发想念送养的小女儿,责怪浦宗庆狠心。浦宗庆也很后悔,当年如果熬一熬肯定能挺过去,不至于现在牵肠挂肚。
  日子好了以后,浦宗庆夫妇也曾四处打听玲玲的下落,但时过境迁,当年的介绍人已无法取得联系,送养的小女儿如断线的风筝,没有任何信息。这期间,二女儿浦静在45岁时病故,张淑芬更是心心念念想着小女儿浦玲。
  2008年6月,张淑芬被检查出晚期肺癌,医生断言她活不过一年。她强忍病痛,拒绝化疗,对全家老小说:“我得的是绝症,不如把看病吃药的钱省下来,找回玲玲。”2009年11月,在小女儿被送养50周年之际,张淑芬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她的临终遗言却成了浦宗庆的执念。无奈儿子浦国文对寻找小妹不积极,浦宗庆只得嘱托外孙女赵玲协助寻找。
  2013年春节后,赵玲在一个寻亲QQ群获得线索,家住江苏省盐城市的朱凤英女士,与发在网上的浦静外貌神似,也与赵玲提供的其他信息基本相符。而且,朱凤英的儿子陈葳也在帮母亲四处寻找生身父母。
  在赵玲和陈葳的安排下,当年7月,浦宗庆与朱凤英见了面。凭直觉,浦宗庆认定她就是小女儿浦玲,儿子浦国文却说:“世上撞脸的事多了,电视上就放过有人长得跟歌星和演员一模一样的。”于是,浦宗庆与朱凤英专程去南京市一家医院做了亲子鉴定。


棉袄暖心 公证遗嘱赠财产

  朱凤英一生坎坷。当年接走她的人,是家住江苏邗江的朱建设夫妇。这对夫妇结婚多年没有子女,便动起了收养孩子的念头。到了朱家后,浦玲改名为朱凤英,朱建设夫妇起初对她视若珍宝,家里养的鸡下蛋,都省下来给朱凤英吃。别人家孩子的衣服是补丁摞补丁,她一年四季都有新衣穿。就这样,过了6年多的幸福童年。谁知,她刚上小学那年,母亲高玉兰意外地有了身孕。
  自从有了弟弟后,朱凤英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寒冬腊月,她要到河边帮着弟弟洗尿布。弟弟蹒跚学步后,她放学回来必须呆在弟弟身边,一旦弟弟跌倒或者哭闹,高玉兰的巴掌就会扇到朱凤英的脸上。在小凤英的心中,以为是弟弟抢走了父母对她的宠爱,或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才被责罚。一天,她无意间听到父母的对话,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心里才明白了。长大后,朱凤英出嫁到盐城市,婚后没几年,丈夫便意外去世了,留下一儿一女。如今女儿外嫁,小儿子才10岁。母子俩日子过得比较辛苦。得知小女儿的遭遇,浦宗庆泣不成声:“玲玲,你受苦了……”父女俩抱头痛哭。
  2013年国庆长假,浦宗庆在镇江的饭店摆了酒席,家在上海的两个弟弟和无锡的一个妹妹携全家前往,浦宗庆当众宣布找回了失散多年的小女儿浦玲,他告诉大家:“朱凤英的养父母都已经过世,我们记着人家的好,就不改姓了,但她也是浦家的人。”
  次年春节起,浦宗庆便去盐城市的朱凤英家里生活,得到女儿的悉心照顾,外孙陈葳也对他嘘寒问暖。已是风烛残年的浦宗庆在小女儿家重享天伦之乐,他已没有遗憾。
  2016年3月,浦宗庆在镇江的房子拆迁。此时,他有病在身,行动不便。浦国文赶到盐城让父亲出具了委托书,由他代办。浦宗庆再三关照说:“安置的房子一定要登记在我的名下,以后再做安排。” 
  浦宗庆生病以来,朱凤英精心伺候,浦国文除了让父亲写委托书来过一趟,声称忙生意再也没有露面。2017年5月,浦宗庆持原宅基地土地证副本及拆迁协议在盐城一家公证处立下遗嘱,内容为“本人配偶张淑芬,已去世9年,我未再婚,我们共生育子女三人,儿子浦国文、女儿浦静和朱凤英(浦玲)。我的房子已经拆迁,安置的房产在我百年之后留给女儿朱凤英(浦玲)继承,其他人不得相争……”浦宗庆执意要给朱凤英办理遗嘱公证,他说:“你过得这么苦,都是我的错,我的心难安啊!”
  三个月后,浦宗庆在朱凤英家中去世。丧事料理完毕,朱凤英拿出公证遗嘱,当着亲戚们的面要求继承财产。浦国文大骂朱凤英蓄谋已久,声称房子还没有安置,以后再说。
  事实上,浦国文已经拿到了新城花园的一套多层住宅和两套高层安置房。为了不让财产旁落,他以起诉外甥女赵玲的方式,变更房产权属,赵大勇作为赵玲的代理人参与。由于手续齐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产权进行了变更,并迅速变卖了两套高层住宅。


法庭对决 被送养人可否继承?

  多次协商无果,朱凤英一纸诉状将浦国文、赵大勇告到了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自己对拆迁安置的新城花园3套房中张淑芬的产权份额享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对浦宗庆的产权份额享有全部的继承权。
  接到朱凤英的起诉状副本后,浦国文立即与赵大勇商量对策,他们对照从网上搜索的法律条款,确信朱凤英不是法定继承人,赵大勇担心老岳父生前立下的遗嘱:“白纸黑字,也能推翻不成?”浦国文胸有成竹地说:“老头子的遗嘱未必是他的真实意思,即使存在赠与关系,也应当在两个月内提出诉讼,现在已经超过了时效。”
  2018年6月15日,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第一次开庭。出乎浦国文的意料,朱凤英为了证明她向浦国文主张过遗嘱继承,请来了父亲的两个弟弟出庭作证。他们当庭证实,在浦宗庆的葬礼上,浦国文和朱凤英曾为继承的事发生争吵。浦宗庆在无锡的妹妹也作证说,大哥葬礼结束一个多月后,她还接受过朱凤英的委托,帮忙在兄妹之间斡旋,协商继承房产,并与浦国文电话沟通过。
  庭审期间,朱凤英向法院提出,浦国文、赵大勇将新城花园的高层住宅以低价出售,明显恶意串通,要求对出售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她申请,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于2017年11月25日时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经评估,出卖的新城花园两套高层房屋,市场价值107万元,多层房屋价值63万元。朱凤英和浦国文、赵大勇均对评估的价值没有异议。
  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于2018年9月11日第二次开庭。
  法庭上,浦国文说他没有这个妹妹,即便存在血缘关系,也因收养关系的成立,朱凤英丧失了继承生父母财产的权利。对此一说,朱凤英不认可:“我被送给朱家时,没有在民政局登记,寻找到生父后,也当众认祖归宗。”此外,父亲在生前主动立下了遗嘱,自己对浦家的财产拥有合法继承权。
  法庭辩论过程中,浦国文咄咄逼人:我国收养法在1992年实施,才确立了收养登记制度,朱凤英的收养关系发生在收养法出台之前,因此不能以收养登记作为收养关系是否成立的依据。从事实上看,朱凤英被送养后,也改了姓,户籍上明确记载了父亲叫朱建设,符合收养的习俗。因此不论朱凤英是否浦宗庆和张淑芬的亲生女儿,都已经失去了法定继承的资格。而父亲生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即使合法有效,也属于遗赠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法院审理认为,朱凤英与朱建设形成收养关系,朱凤英不是浦宗庆夫妇的法定继承人,对浦宗庆夫妇的共同财产不能按继承处理。浦宗庆生前立下遗嘱,明确其个人遗产部分遗留给朱凤英,且现有证据表明,在浦宗庆的葬礼后,朱凤英已及时向浦国文主张权利,其有权接受遗赠,取得浦宗庆个人的遗产份额。 
  浦国文、赵大勇在得知浦宗庆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将拆迁后安置的两套高层房屋出售,明显带有恶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现浦国文、赵大勇共同将房屋出售,侵害了他人权益,理应共同担责。 
  浦宗庆夫妇拆迁前的房屋为农村宅基地,产权为父母共同共有,两人的份额均等。张淑芬去世后,她的遗产由浦宗庆、浦国文以及代位继承人赵玲按份分配,故浦宗庆在安置房屋中的个人份额为66.3%。根据房屋评估报告,浦国文和赵大勇应共同赔偿朱凤英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2018年11月1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浦国文、赵大勇赔偿朱凤英98万多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浦国文、赵大勇履行了赔偿义务。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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