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坏人”辩护的好律师

-- ——访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梁雅丽

   “幸福是一条道路,往前走需要勇气,转个弯需要智慧;牵手需要勇气,放手需要智慧;原谅别人需要云淡风清,放过自己需要海阔天空!那些转错的弯,那些走错的路,那些流下的泪水,那些滴下的汗水,那些留下的伤痕,全都让您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感恩一切,无需抱怨!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13年5月10日梁雅丽发于微博


“京都刑辩八杰”中唯一的女律师

   说起“京都刑辩八杰”,律师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是一个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曹树昌、梁雅丽、柳波、韩嘉毅、王九川、杨照东、金杰、朱勇辉等8位律师组成的团队。这8位律师不仅来自同一家律师事务所,而且均为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均师从于被誉为“中国刑辩第一人”的田文昌律师,均已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均将刑事辩护视为自己终身追求的事业。
   尽管在业界有“京都刑辩八杰”之“何仙姑”的美称,但是大多数人知道梁雅丽这个名字,还是在她出席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的那天。
   梁雅丽,全国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毕业于政法名校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雅丽律师从业2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和企业风险防控及管理业务,成功办理了大量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尤为擅长刑事和民事交叉领域业务。
   专业,专注,坚韧,她充分发挥了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特长及优势,系“京都刑辩八杰”中唯一的女律师。
   梁雅丽律师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外资企业法律顾问,其法律观点及代理案件曾多次受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晚报》等权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并先后被聘为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特约咨询律师及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
   “您也太低调了!要是知道是您代理了那个案子,我早就联系您了!”面对记者的“抱怨”,梁雅丽会心一笑道:“一审开庭的那晚,我的手机铃声一分都没停过,各大媒体都快把电话打爆了,我一下成了热门人物,都喊着要采访我,不过我最后都谢绝了。”不想接受采访的梁雅丽自有她的理由,不过还得从这个案子说起。


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

   2014年5月29日下午,一段网友拍摄的视频在新浪微博上疯狂被转载,仅两小时内,被转发高达上万次。画面显示在一家麦当劳快餐店内,传来阵阵嘈杂呼喊声:“别打了!……别打了!”视频后半部分传出女性惨烈尖叫声以及疑似凳子摔打的声音,至于动手画面并未显示。这起杀人案案发于前一天,也就是2014年5月28日21时许。
   当晚案发后,招远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应,四分钟内到达案发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经初步审查,张帆、张立冬等六人对殴打吴硕艳致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法院一审认定,事发当天下午,张帆及其父亲张立冬、妹妹张航、弟弟张某(12周岁)、张巧联、吕迎春到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就餐。21点许,张帆、吕迎春授意张航、张巧联、张某向餐厅内其他顾客索要联系方式,为发展“全能神”教徒作准备。因向被害人吴硕艳索要手机号码时遭到拒绝,张帆、吕迎春共同指认吴硕艳为“恶灵”,张帆首先持餐厅内座椅扔向被害人。吴硕艳倒地后,张帆手撑餐桌反复跳起、踩踏吴硕艳头部,其间,张立冬持拖把连续猛击吴硕艳面部,直至将拖把打断。后又将吴硕艳从桌椅间拖出,用脚反复猛力踢踩吴硕艳头部。吕迎春、张航、张巧联、张某也同时实施殴打,吴硕艳当场身亡。
   另据警方查明,2007年被告人张帆开始接触并信奉“全能神”,2008年在网上结识拥有共同信仰的吕迎春,跟随吕迎春到招远多次参加“全能神”教徒聚会。随后,张帆将张立冬、张航、张某等家人发展为“全能神”教徒。张立冬更是将家庭财产1000余万元以“奉献”给“教会”的名义,存于吕迎春、张帆名下。
   2014年10月11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帆等五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帆、张立冬死刑,吕迎春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有期徒刑十年、七年。
   一审宣判后,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合议庭针对上诉人及辩护人所提“杀人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被害人死因及各上诉人责任是否明确;应否对张帆、张立冬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张帆、张立冬、吕迎春所信奉‘全能神’是否为邪教;吕迎春名下巨额存款是否应当没收”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裁定驳回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的上诉,维持原判;对维持张帆、张立冬死刑判决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帆、张立冬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依法并罚。张帆、张立冬在公共场所故意杀人,两人打击、踩踏被害人头部的行为是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的直接原因。张帆系故意杀人犯罪的发起者、组织指挥者及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立冬系犯罪的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两被告人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


为什么给“坏人”辩护?

   “妈妈,你怎么为那个‘小魔女’辩护?我觉得难度很大哦!”就连梁雅丽上初三的儿子也想不明白妈妈为何要为一个杀人犯作辩护。
梁雅丽深知,一个人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无论其是否罪大恶极,即使是“阶下囚”,仍然享有公民的一定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答案是肯定的,为被告人辩护是一项法律规定,也是一项法律原则,更是一项制度设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控、辩平等对抗的需要。为“坏人”辩护是刑辩律师的职责所在,也是程序正义的需要,更是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部分。
   其实在张帆的家人首次联系到梁雅丽时,她就意识到这个案子的辩护空间有限,便建议张帆的家人把请律师的钱省下来赔偿被害人的家属,为孩子们争取从轻量刑情节。这个案件发生即引起媒体高度关注,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全民谴责。梁雅丽知道一旦接手这个案件,不解、谩骂都会铺天盖地而来。从任何一个平常人的朴素情感出发,谁都会有迟疑,也会为难该不该为“坏人”辩护?
   张帆的家人一再坚持,多次打电话,希望梁雅丽能为张帆辩护。直至最后一次通话后,梁雅丽收到张帆妈妈发来的一条短信:“她(张帆)小舅说你是最合适的人选。我眼中的张帆很懂事,在大学里不仅是三好学生还是优秀干部,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做母亲的心,帮帮我的孩子,接我女儿的案子,答应做她的辩护律师。”正是张帆妈妈这条长长的短信深深触动了梁雅丽,使她改变了最初的想法,接下了这个案子。


第一次会见

   作为资深的刑辩律师,梁雅丽知道通常一方完全握有绝对真理的案件是十分罕见的,这不是非黑即白的问题,只是一个罪轻罪重的问题。站在不同角度,感受和结论都会是不同的。在这起刑事案件中,梁雅丽第一次感受到公安、检察院、法院甚至看守所对待被告人柔情的一面。当她第一次去公安机关递交手续时,被办案人员嘱咐:与张帆交流时一定要注意,讲话情绪必须顺着她,否则会被她认定是“恶灵”,不再愿意与之交谈。梁雅丽说:“第一次会见前,着实有点紧张,要说做了这么多年律师,被告人甚至死刑犯见了不少,还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沟通能力有点担心。”
   初见张帆,她是个皮肤白皙、文静的姑娘,要抛开犯罪的事,还真像是邻家姑娘。在梁雅丽作了自我介绍之后,张帆对这个她小舅请来的律师渐渐放下戒备。对于案件始末,张帆的话不多,表述也很简单,没有一丝对责任的推卸。


案件承办过程中的难点

   梁雅丽律师说:“案件沟通是本案辩护的第一难。”
   信奉“全能神”使得张帆的思维意识结构不同于常人,辩护律师与当事人就案件的沟通,成为案件承办过程中的一大难点,每次就案件的沟通无疑是一种挑战。
   也许因为梁雅丽是位女性,也许是她天生就有一种亲和力,几次会见后,张帆慢慢接受了梁雅丽,每每会见结束,张帆都会急切地问:“梁律师什么时候再来看我?”从陌生到熟悉直至最后期待,是梁雅丽善于倾听、善于沟通、刑事辩护本色释放的最好证明。
   “辩护思路的确定构成本案辩护的第二难。”
   不能鉴定、不能强调同案被告人的责任、不能对其信仰作否定辩护,成为张帆要求梁雅丽的“三条禁令”。
   尽管张帆亲属及卷宗材料都反映,张帆在高中患过严重抑郁症,一直服用美国进口的“百忧解”,案发前也曾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过该药物的照片。结合她在案发时的行为表现,梁雅丽有一个疑问:张帆案发时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对此,张帆本人并不同意。
另外,梁雅丽从证据审查中发现,被害人死亡鉴定中存在致死原因不明确的情况,她走访多名法医专家,专家认为死者颅脑损伤(致命伤)非凳子砸击形成,而是右侧颞部遭受接触面较大、平坦物体(如脚踩、踹、跺)反复外力作用形成。张帆出于对亲人的保护,并不愿意重新鉴定。
   招远麦当劳杀人案是梁雅丽承办案件中程序进程最快的案件,也是她倾注较大精力的刑事案件之一。最终经过与张帆的多次沟通,就案件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尽可能还原案件事实达成一致。
   一位女受害人、一位女被告人以及一位女律师,也许同为女性的关系,让梁雅丽对招远麦当劳杀人案有着更大的感触和更深的思考。在一审开庭时,梁雅丽在最后陈词中说道:“无论是对于被害人的离世以及因此给亲属造成的痛苦,还是面对这些正在接受法律审判的被告人,我想今天在座的每一位,心情始终是沉重的。我们又何尝不觉得遗憾和惋惜?他们也都曾有过幸福的家庭、美好的生活。案件的发生无论对于谁都是一场悲剧。”
   拥有专业知识素养的刑辩律师可能很多,但是既专业又细腻的优秀女刑辩律师可能并不多见,梁雅丽可以算得上是中国优秀女刑辩律师的杰出代表。
   就在前不久,在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社主办的律政年会上,梁雅丽荣获了“2014年度刑辩律师”称号。大会认为招远麦当劳案入选2014年中国十大法治精品案例,承办中凸显梁雅丽专业而出色的辩护思路,对她出色的工作予以肯定。
   当天的演讲中,梁雅丽用了“好人与坏人、强者与弱者、大案与小案”三组关键词,讲述了一位刑辩律师的艰辛与纠结及其理性思考。她说:“作为专业的法律人无论案件的大小,我们必须全身心地投入,才能保障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帮助。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每个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最基本的权利,不容我们有半点迟疑和退让。”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这是一个每个人都必须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