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同事的车受伤, 可以要求赔偿吗?

编辑同志:

  上个月,我在郊区等公交车回城的时候,正巧碰见同事张某,他让我搭他的顺风车回家。其间,路况不好,他却快速行驶,途中张某突然紧急刹车,导致我受伤。后来医疗费花了近千元。我去找张某要求赔偿,但他说他本是好心帮我,免费让我乘车,也不想有人出事受伤,不应该让他赔偿。其实我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毕竟别人好心让我免费搭车。可是,我的损失该怎么办?请问:我能否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 王向乐


王向乐读者:

  您的情况属于法律上的好意同乘行为。好意同乘指驾驶人或者车主出于好意,无偿邀请或者允许他人乘坐自己的车辆。好意同乘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的一种,在搭乘人因乘坐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驾驶人或者车主要承担一般的侵权责任,即驾驶人或者车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基于对有偿受益人保护优于无偿受益人保护原则以及鼓励好意施惠行为的目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另外,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或者车主的责任。因此,按您所说的,张某在路况不佳的情况下,依然快速驾车行驶,存在一定过错,您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