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凝共识 华星耀天平

-- ——忆邹碧华院长在长宁区法院工作的日子里

编者按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邹碧华崇法尚德,敢于担当,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不幸离世,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法官当如邹碧华”“燃灯者邹碧华”“学术与口碑皆好”“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网上网下,自发的致敬和悼念,汇成蔚为壮观的“邹碧华现象”,如此哀荣,世所罕见。


   真的没想到,每一次转身,都有可能是一次永别。这也太残酷了。至今,我仍然无法相信!2014年12月10日,驮负着厚重使命的“庭前独角兽”遽然离去,甚至没来得及与他深爱的这个还不十分完美的世界道别。他不幸去世的消息,在社会上尤其是在法官和律师等不同职业群体中产生了超乎寻常的影响,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2008年6月,邹碧华院长来到长宁区法院任职直至2012年11月赴任上海高院副院长。当时,还是研究室主任的我,有幸见证了他生命中四年的华彩篇章。诚如他生前所言“人生的价值就在于体验”。而今,碧血忠魂化为申城的那场冬日细雨,留给了我们诸多回忆和思索。


站高望远,心系审判难点

   最高法院法官何帆在他那篇著名的悼文《别了,碧华兄》里写道, 邹碧华曾对他说:“最高法院法官一定要多跑基层、多接地气,千万别把基层法官视为司法蝼蚁,你们出台的小小一个举措,都可能涉及千千万万基层法官的利益。”事实上,在基层法院担任院长的经历,使得他早已将对审判规律的不懈探索、将直面问题的勇气与担当深深根植于他的法治梦想中。
   还记得2009年2月春节上班第一天,邹院长突然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递过一张节前《人民法院报》,略带兴奋地说:“建平,最高法院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已经开始招标了。你看看现在咱们审判工作中有哪些最难解决或者亟需解决的问题,做个前期调研申报上去。”我虽从事调研工作多年,但始终觉得最高法院的课题可望不可及,于是为难地说:“最高法院课题一般都由高院或者中院申报,基层法院独立申报几乎没有,我们从没试过,不知道是否有希望。”邹院长看出我有畏难情绪,便问道:“我们有没有申报的资质?”我说:“直辖市基层法院可以独立申报。”“那我们不妨试试!”话未说完,他便鼓励我勇敢申报。话里话外透着自信乐观,让人似乎多了点底气。顿了顿他又接着说道:“这些课题都是最高法院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反复筛选出来的,正因为我们是基层法院才更要参与进去。我们要形成最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努力让最高法院了解审判实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决策参考,甚至还可以转化为司法解释,不是很有意义吗?”经他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这事变得神圣起来,立即组织人员成立课题组着手落实课题申报工作。
   当年正值我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课题组成员来到了执行庭。看着满屋子的执行卷宗,听到执行法官无奈地倒苦水:“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显得有点束手无策。经过研究,我们决定,就当事人规避、逃避执行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在邹院长精心指点下,我们摸清情况,反复论证,制作标书,按时上报。同年5月,最高法院公布课题中标单位名单,我院榜上有名,成为全国唯一一家独立中标的基层法院,这对我们而言可谓是“历史性突破”。课题中标后,我们不敢懈怠,按照课题主持人邹院长要求,立即调阅卷宗,统计数据,归纳问题,分析成因,形成对策,最终铸就6万字的课题报告并通过验收,其中一些研究成果被最高法院2011年5月出台的《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所吸收。
   旗开得胜,信心倍增。此后三年,我们又继续中标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创造了基层法院参加最高法院课题招投标活动的历史纪录。不仅如此,在他主政我院工作短短四年间,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由他独著或者担任主编、副主编的专业书籍就有六部。他夙夜在公,有些文稿在临睡前发出,翌日一早总能收到他的回复;有些文稿在下班前发出,翌日收到时总是能够发现他是在凌晨后回复的时间轨迹。他就是这样脚踏实地地追逐法治梦想,不怕艰苦,攻艰克难,给我们留下了比工作成绩更重要的法治遗产。


助推共识,传授审判方法

   邹院长才华横溢、学养深厚的“学者型法官”气质在法律界有口皆碑,记得他在我对《法官智库丛书》之《民事证据规则应用》审核统稿时说过:“他对证据法的研究已远远超过了他对公司法的研究。”可以说他本身就是法院系统对外传递新时代精英法官形象的最好“名片”。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对于法律从业人员培养法律思维方法和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对于法官和律师研究法律适用的内在规律,把握审理案件的科学方法,提高司法技能和效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从中还透露出他想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雏形。
   邹院长还在上海高院民事审判部门工作的时候,就一直潜心研究审判方法。来到我院工作后,他可以近距离接触审判第一线的法官,了解他们的办案思路。结果发现超过一年未结尤其是超过18个月未结民商事案件较多,遂逐一调卷分析,同时结合二审改发案件和中止执行案件,分析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和差错的原因主要是:“诉讼请求不固定导致诉讼效率低下、请求权基础不固定导致法律适用错误,证据材料不固定导致鉴定时间冗长、诉讼主张不固定导致裁判结果偏差。”由此,他决心完善以法律要件为基础的审判方法并加以推广,以便使法官把握好审判思路,同时规范当事人诉讼行为。
   2009年11月14日,由人民法院报社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长宁区法院承办的“司法方法研讨会”在沪召开。会上,邹院长作主题发言,正式提出“要件审判九步法”。此言一出,引起与会者共鸣。第三天,人民法院报第一版刊登一则消息题为《长宁“要件审判九步法”创出新境界》并附加评论员文章。十天后,研讨会综述在人民法院报第五版整版刊出。2010年1月11日,人民法院报“法周刊”第一版整版以《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庭上的剑谱》为题全方位报道我院通过施行“九步法”提升工作水平、实现工作目标的实践历程。同年9月,《要件审判九步法》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要件审判九步法》融合了这位学者型法官的审判经验和思想精华,一经发表,即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巨大影响。学者们视它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把它推荐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
   真的没想到,《要件审判九步法》出版后,有多少单位请他授课,又有多少单位慕名来我院学习交流。这本书一次又一次脱销,一次又一次重新印刷,其发行打破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纪录,成为畅销书。
   事实上,邹院长多年潜心研究审判方法问题的初衷并不仅仅是为了给法官“量身定做”一套实用的裁判方法,他对于推动法律职业群体运用“共同思维”、共同寻求法律真相的愿景几乎与此同时萌发。我们经常在法庭上可以看到,有的律师发表代理意见没有中心和重点,漫无边际,滔滔不绝,被法官时常打断,引起律师和当事人不满。在“九步法”运用中,邹院长提出可以通过“争点整理”方法,即查清案情,又打破庭上尴尬局面,可以构建法庭上的和谐关系。
   要件审判九步法的适用,也关注到如何听取律师意见、控制审判中可能出现的非理性情形,尽可能尊重确保律师理性的声音能够被倾听。2010年1月,一个出自基层法院却在业内引起著名效应的《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在我院出台。这些意见,不是对某一位律师的关注,而是对律师职业的尊重、对律师行业的呵护、对律师制度的敬畏。之后,他还专门撰文探讨并破解“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难题,期盼尽快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
   邹院长一直告诫我们“要善待律师,善待当事人,善待媒体”。2014年11月23日上午,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邀请,我参加民商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会上,我有幸聆听邹院长的主题演讲:《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法律共同体》。30分钟的演讲引起了全场共鸣。演讲中,他铿锵有力地说道:“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发音刚落,现场立刻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作为一名法官,立刻感受到法官与律师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距离一下子拉近到几乎为零,融为一体了。真的没想到,那次演讲会成为他最后一次演讲。会后,我与邹院长的短暂谋面,竟然成为永别。10月9日,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运行。12月14日,邹院长追悼会那天,法律共同体成员之间极为罕见地向世人呈现了砥砺相惜、相互敬重的共同场景,可歌可泣,历历在目。


打破常规,创新审判管理

   如果说博学谦和的学者风范、果断坚毅的领导才能以及宽容真诚的人文情怀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异常和谐地共存,那么这个人就是邹碧华。他身上种种难能可贵的品质使他能够游刃有余地胜任各个角色,尤其是他作为管理者具有的远见卓识、人文品格和敢于担当,为我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深远影响,也深深地感动了许多法官和当事人。
   诚如王亚明法官的评价:“他是一个用学者思维和专家能力来解决法院问题的司法先行者。”他是勇于打破常规、担当使命的开拓者。对于执行案件传统的“一人包案到底”办理模式,邹院长不仅早早发现其弊端,而且结合他深厚的学识功底,在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两权分离的总体理念下,创造性地将执行案件分为执行接待、查控、研判、强制执行四个环节。为解决各工作环节的衔接问题,他要求研究室技术人员组织研发全市法院首个“执行流程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化平台为每个环节设置工作标准及流转条件,同时实现专业化接待、表格式调查、集约化执行等。这种模式实施以来,我院执行案件效率、执行到位率得到极大提高,廉政风险、信访投诉则大幅下降,为全国法院执行分权改革提供了成功样本。2010年,执行流程改革经验入选为“上海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
   在我看来,他始终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是一个将时代发展成果娴熟应用于古老技艺的“产品经理”。我清楚地记得,2008年邹院长刚到我院,就提出了一系列管理涉诉信访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创新之举。在邹院长主持下,我院研究室自主研发了“信访管理信息系统”,将当事人每一封来信、每一个来访、每一次来电纳入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了信访件收录、查阅、批示、交办、处理、监督全过程的可视化及有序性,避免了以往信访件如泥牛入海的情况。
   邹院长不仅每天登录查看、批办信访件,而且对于人人都避之唯恐不及的闹访当事人,他毫不回避。有时进出法院大门或者在立案大厅偶然听到当事人情绪激动地嚷着要见院长,他便会毫不犹豫地走上前问:“请问您是要找我吗?”让当事人即惊讶又激动。他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答疑解惑。春节期间还去信访户家慰问,化解了大量矛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少年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中,有一名白血病男孩的奶奶自发用捐献遗体的方式来报答邹院长以及长宁区法院的“大恩大德”,因为他的批示,我们破例受理祖辈为孙儿向他的父母亲索要抚养费案件,为这名5岁男孩从狠心的父母那里讨回了救命钱,让一个无助的患病孩子坚强地活到现在。听说邹院长去世了,祖孙仨很悲痛,也来到了追悼会现场,着实让人感动。
   从优秀走向卓越。邹院长曾经对我说过,他来我院工作前在市委党校学习期间,阅读了许多世界管理学和心理学名著。我佩服他理解力超强、记忆力极强、传授力特强、感染力真强。每次听他演讲,我们都会被他渊博的学识、深刻的人文内涵以及丰富的语言能力所吸引。在每季度的中层干部培训会上,邹院长总要利用半天时间为我们普及管理知识,还要求我们在下次培训时,谈谈如何用管理的方法开展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时间管理”“权重管理”“绩效管理”“集约化管理”“可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新鲜词经常在耳旁萦绕。
   2012年11月2日,在邹院长即将赴任上海高院副院长前,我院再次开展中层干部季度培训。根据会议安排,我在会上作了10分钟发言并且PPT演示。没想到,我的发言,在邹院长的讲话中得到高度肯定。那时我刚到少年审判庭工作不久,这给我一名少年审判战线的新兵以莫大的鼓舞和激励。真的没想到,这也竟然成为他对我的最后一次评价。
   “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真的没想到,在得知邹院长瞬间离去的噩耗后,会牵动十多万网民以及社交媒体的广泛关注。网上某个微信群做了一个悼念链接,从我看到的几百束鲜花、几百根蜡烛,到近万束鲜花、近万根蜡烛,自发悼念仪式持续到遗体告别仪式。“一人逝而众人哀。”12月14日,中央和上海有关领导,内地和海外业内人士,直至素不相识的群众和曾经受到过帮助的当事人,默默地来到一起,为他送行。一个最可敬的法律人!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一个值得人们永远怀念的人!让我们和这位“庭前独角兽”一起永远守护在法院门口,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公正审理,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让司法改革的步伐稳健地向前迈进!让我们向“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同志学习,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生命脆弱,精神永存!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