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何将外甥女扔进井中?

  在山东淄博,一名男子为了偿还债务,竟然绑架年仅3岁的亲外甥女。由于担心事情败露,他丧心病狂地将小外甥女投入污水井中致其溺亡。针对判处被告人王恒犯绑架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山东省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2018年11月1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再审后宣判,撤销一审判决中对被告人王恒绑架罪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改判王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这起备受媒体、社会关注的3岁女童失踪案,终于尘埃落定。


全城接力 寻找失踪女童

  紧急寻人!淄川3岁女孩儿张子瑜(化名)在淄川区东关柳泉南生活区玩耍时被人带走,请身边的人留意……”2016年5月13日,一则寻人信息在山东淄博、潍坊等地的微信“朋友圈”中迅速被转发刷屏。人们时刻盯着“朋友圈”,就盼着能第一时间知道孩子的情况。
  据张子瑜家人向警方反映,5月12日下午6点,家住淄博市淄川区的3岁女童张子瑜趁家人不注意,独自一人走出家门到门口的社区小广场内玩耍。过了十几分钟,家人发现孩子不在家后立即出门寻找,此时孩子已不见了踪影。
  接到报警之后,尽管无法确定孩子是失踪还是意外,但淄川区公安机关迅速立案,调集刑警、巡警、治安等多方警力兵分两路、全力侦查:一路连夜调取了周围的监控分析研判,一路在周边进行走访询问调查。与此同时,张家的亲戚、朋友开着车,沿着出城的道路不断搜寻。许多素不相识的人,包括淄博“公益车队”200多人也自愿参与到寻找孩子的队伍中。但直到凌晨两点,仍旧没有孩子任何消息。
  2016年5月13日,淄博市警方向全市发布了紧急寻查通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爱心志愿者们为了寻找孩子,在淄川区各乡镇、临近区县建起了爱心联络站,发放寻人启事,让更多人关注孩子的情况。一时间张子瑜的去向、安危牵动着众人的心。


锁定目标 嫌犯竟是亲姨夫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布置警力在进出城区的道路上设卡排查,然而连续几天却一无所获。据此,侦查人员初步断定,该案系流窜作案的可能性很小,八成是熟人所为。
  2016年5月16日,淄博警方终于追寻到了张子瑜的消息,只是发现的不是曾经那个满脸微笑、懵懂可爱的小姑娘。一名在淄川双杨镇孝妇河桥边钓鱼的工人发现了一具小女孩儿的尸体并报警。经张子瑜父亲现场辨认,确为失踪的张子瑜。
  “这几天一直关注着小女孩儿的消息,没想到居然是这种结果,太让人痛心了,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痛心,鲜活可爱的小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当淄博警方将案情通报发出后,网友们纷纷表达自己的痛心和惋惜。
  据孩子的母亲向公安机关介绍,他们家平时没有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或其他过节,是什么人非要把孩子置于死地?
  此前,在寻找女孩儿的过程中,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发现了一个反常的细节:陪同民警四处摸排线索的一名张家的亲戚情绪过于激动,甚至在询问最后见到张子瑜的三名小学生时当场给孩子跪下,哭着恳求说“求求你告诉我,你都看到了什么”,焦急程度远远超过了孩子的亲生父母。职业的敏感性,让民警觉得此人心里很可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办案民警了解到,这个亲戚正是与被害人朝夕相处的姨夫王恒。王恒连日来没日没夜地协助警方查看监控、询问目击证人,让很多人觉得他与孩子感情非常深厚。
  公安机关对王恒展开秘密侦查后发现,王恒对外欠着大量的债务,收入与支出严重不符,而且,他是最后一个接触张子瑜的人,因此认定其存在重大作案嫌疑。2016年5月16日,王恒到淄川区般阳路派出所了解案件的调查进展时,被公安机关扣留并进行讯问,次日以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连续突审 揭开犯罪真相

  据被害人母亲介绍,由于和妹妹家挨得很近,两家人平时吃饭、干活儿经常在一起。王恒也能说会道、很会来事,深得子瑜父母信任。有时店里工作忙,他们就委托王恒去幼儿园接孩子放学。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样和子瑜亲如一家的人,却打起了孩子的主意。
  时年28岁的王恒长得高大帅气,言谈举止得体,让讯问人员很难相信他就是杀人凶手。然而,在被刑事拘留的当天,王恒就供述了把张子瑜带走,然后打算让她卖肾还债的犯罪事实。在随后进行的19次讯问中,王恒还原了那个黑暗的下午:
  2016年5月12日下午,吃过晚饭,王恒陪张子瑜出去玩了一会儿后,像往常一样将张子瑜送回家。当王恒骑上电动车正要准备走时,天真的张子瑜瞒着家里的姥姥跑出门,爬上王恒的电动车,想去见见王恒家刚出生的小表妹。此时,王恒见远处只有三个玩耍的小学生,便临时决定带走张子瑜。他立即穿上雨衣将自己和张子瑜盖住,并嘱咐孩子路上不要说话。为了不引起怀疑,经过张子瑜母亲卖煎饼的摊位前时,王恒还特意打了个招呼。此时,孩子的母亲正在忙着手头的活儿,浑然不觉自己的女儿就坐在王恒电动车前的踏板处。
  “孩子找不到了,你赶紧回来帮忙找孩子。”19时26分,当王恒用电动车带着张子瑜走到淄川区花鸟市场西侧孝妇河边时,其岳父打电话告诉他。眼看着自己的计划无法实施,情急之下的王恒有点蒙了,他发现路边的一个污水管井,便将张子瑜投入井内。尽管污水已漫过孩子的胸膛,尽管孩子由于害怕大声地哭叫,但亲姨夫王恒还是狠心地将井盖盖上后离开。而后,由于污水井中的水流增大,张子瑜顺着管道被冲入河道中溺亡。


多方取证 还原犯罪动机

  是什么原因让王恒对整日跟在自己身边的外甥女下此狠手?是有家庭纠纷让他心生怨念吗?
  “由于我痴迷网络游戏、买彩票,加上投资佛珠加工店失败,便瞒着家人透支信用卡将近20万元。”王恒向民警交代说。从2012年开始,王恒痴迷上玩网络游戏,不断花钱买游戏币。因为玩游戏入不敷出,王恒又决定买彩票,期待一夜暴富,有时一天能买4000多元彩票,最终又赔了五六万元。
  案发前,王恒的妻子还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他一直在一家工厂里干数控机床。因为他每天穿着工作服上班,一个月能往家里交2000多元。然而,公安机关经过核查,该厂职工中并没有王恒此人。王恒每天出门不是去玩游戏,就是去买彩票。
  钱都赔进去了,可怎么堵上这个窟窿呢?王恒想到了透支信用卡的办法。为此,他从妻子和妻子表妹处借来16张信用卡,通过黑中介套现了17万余元,并靠借新账还旧账来“养卡”。“养卡”的费用,王恒每月需偿还6000余元,这对于收入微薄的他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
  为了保持资金链不断裂,继续将谎言编下去,王恒除了透支信用卡,还利用被害人一家大女儿“小升初”进区实验中学的困难,谎称自己能帮忙找关系,骗取被害人一家2.1万元;将岳母委托他存入银行的2.5万元钱据为己有,然后从网上买了一个假的存单糊弄岳母一家。
  2016年4月,自己女儿出生后,日渐捉襟见肘的王恒决定铤而走险,将目光盯在了年仅3岁的小外甥女身上。
  王恒先是在网上搜索人体器官买卖信息,并联系到一个深圳器官买卖的中介,打算绑架外甥女并将其双肾卖掉。“我知道把两个肾都摘除了就不能活了,我一直没打算活,也没打算让张子瑜活。”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王恒供述了自己疯狂的念头。
  后来,王恒又通过网络买了一张外地移动电话卡,并在自家电脑上搜索“拐卖儿童”“绑架儿童装手提袋”等相关信息,准备一旦卖肾的事无法实现,就绑架张子瑜向其妻姐勒索赎金。


罪责难逃 迎来正义的审判

  王恒被刑事拘留后,多次向办案民警供述了整个犯罪过程。然而,在讯问过程中,当得知被害人张子瑜已死亡、自己可能被判处死刑后,王恒便开始翻供,并向检察官称遭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另一方面,由于王恒骑电动车将被害人带走时穿着雨衣,导致路边的监控无法证实被害人当时就在王恒电动车上,也无目击证人证实他将被害人扔到污水井里。加之,案发前后淄川地区连续降雨,致使绑架现场、污水井、尸体发现地没有提取到能指证犯罪的直接证据。
  鉴于该案社会影响大,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淄博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了包括检察长魏玉民在内的专案组。针对目击证人证言证明力不足的问题,复核了绑架现场三名小学生的证言,针对无法通过监控录像发现王恒活动轨迹的问题,补充了犯罪嫌疑人移动电话的行动轨迹,以此与王恒供述的活动轨迹互相印证。针对王恒反映的遭受刑讯逼供的问题,安排两名公安侦查人员出庭说明办案经过,展示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证明王恒供述来源的合法有效。
  2018年1月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恒犯绑架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
  一审判决后,淄博市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王恒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反映出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性质极其恶劣,而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应予提起抗诉,遂于同年3月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
  2018年10月10日,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就该案列席省法院审委会,就案件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全面阐述了检察机关支持抗诉的意见和理由。10月1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量刑部分,改判王恒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笔者发稿时获悉,目前此案死刑判决已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后说法

  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  王葵认为,本案被告人王恒精心预谋绑架,利用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信任,伺机带走被害人。为怕事情败露,不顾被害人生命安全,残忍将其弃置污水井内,使年仅3岁的被害人在黑暗的污水井内溺水身亡。当时她一定还在苦苦地喊着“姨夫”,渴望王恒良心发现来救她,然而她信任的“姨夫”已经用井盖盖住了井口,将她送入了地狱之门,封闭了通向光明人生的路口。
  犯罪嫌疑人不顾亲情、泯灭人性,其犯罪行为触及道德底线,也严重破坏了亲人间最基本的信任关系。然而,由于案发现场客观性证据单薄,而且嫌疑人归案后供述多次出现反复,造成本案的证据体系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何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考量着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智慧。
  针对本案的特殊性,山东省和淄博市两级检察院重点引导侦查机关合法取证,全面梳理了王恒犯罪动机、犯罪预备、实施过程相关证据,绘制证据结构图,理清证据脉络。在案件一审判决后,找准抗诉点,准确认定王恒主观故意,依法对该案提起抗诉,使凶手最终得到法律的严惩。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带头办案,列席审委会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精准与有效。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成效,捍卫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