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推动新时代创新发展?

-- ——从江苏张家港检察院工作实际谈起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监督,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办案,因为监督线索来源于办案,监督途径要依靠办案,监督效果体现在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一再强调:“离开办案,检察机关什么权力也不能行使,谈监督就是空中楼阁。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基层检察院是直面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承担了全国90%以上的检察业务,立足办案谋发展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下面,笔者想通过回答三个问题,来谈一下对基层检察院立足办案谋发展的一些思考和认识。

怎样办好案件?

  新时代对检察办案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怎样把案件办好,也需要回答好三个小问题:一个是谁来办的问题,这里主要针对的是入额院领导特别是基层院检察长办案的问题。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硬要求,更是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院办案质效的有力举措。
  孙某涉嫌强奸案是笔者2018年办理的第一个公诉案件。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孙某的哥哥多次让被害人撤案、改口供,谎称和孙某是恋爱关系,如果答应撤案就让孙某娶被害人等,已经涉嫌妨害作证罪,遂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的哥哥进行了立案侦查。最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监督立案1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了30多个证据,依法发放救助金两万元。而这只是案件办理的一个缩影,在案件办结后组织刑检部门以小课堂方式进行了个案检讨,围绕案件事实情节认定、监督线索梳理、办案延伸思考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引导办案人员在办案中要坚持“用心、细心、良心、真心”四心办案。2018年上半年,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大部分监督数据超过了2017年全年。在办理苏州市首例监委会移送案件过程中,从提前介入到出庭公诉全程牵头办理,从无到有探索衔接机制,促进形成制度规范,为该院随后4起案件的办理奠定了基础。
  第二个是办多少的问题。转隶后检察院办案基本上是被动收案的。而这里想说的主要是理念转变问题,需要从传统意义上从被动接受侦查机关移送案件到主动作为、深挖线索上转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涉及三大攻坚战、公益诉讼,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扫黑除恶、环食药等办案的监督力度。比如2018年上半年,为有效解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难、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不畅的老大难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托微信,自主开发全省首个“民行一点通”小程序,只要关注公众号进入该界面,群众可以就 “生效裁判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四块监督内容反映问题,还可以附录音和照片上传,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2018年6月运行以来,共1000余人关注,接受群众投诉反映问题26件,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1件,目前已成案两件。
  第三个是如何办的问题,这完全可以用“依法办理”来简单回答。依法办案是保证实体准确和程序规范的前提,是最基本的要求,回答的是法律效果的问题,更关键的还是要将其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起来,这样才不会陷入机械式司法、粗放式办案。这就需要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案件结果是不是于法有据,还要考虑案件办理是不是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给社会传递的信号是不是引领了社会发展进步。

谋划何种发展?

  在新起点上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是张军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讲话的核心和主题,而结合基层院实际,个人认为要扎实推进“四型”发展,一是全面兼顾、重点突出,推动统筹协调的整体型发展。把检察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推进,注重发挥不同部门工作之间的制约、协作、促进、支撑、保障等作用,重点解决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全面兼顾、重点突出,对标找差、固强补弱。2018年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把加强内部协作配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完善部门监督线索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救助等工作线索的移送、办理、反馈机制,纳入全院绩效考核体系,收到了明显成效。如刑检部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时,主动发现并移送行政检察监督线索,最终成功办理了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法院作生效判决。
  二是聚焦主业、强化服务,推动提质增效的品质型发展。这其实也是对前面如何办问题的另一个角度的回答,追求品质发展要强调“三个服务”:服务发展,就是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提升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力;服务民生,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公信力;服务检察,就是要着眼检察事业发展全局,提升对全省甚至全国检察工作的贡献力。2018年年初,张家港市检察院明确了坚持两个不动摇、找准两个结合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以人民为中心不动摇,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十九大精神、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的总体思路,也是从三个服务角度出发的。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创优,推动特质鲜明的引领型发展。改革创新是时代主旋律,改革创新是针对按部就班来说的,同一个人如果一直按一个方法做一件事情,效率的提高取决于他的熟练程度;而如果他改良了方式方法,只要是正确的,就能大大提高效率和效果,有时可能是质的飞跃。需要我们把改革导向、创新导向贯穿于工作始终,注重突出问题导向探索实践、立足自身实际丰富完善,不断打造新亮点、树立新品牌。2018年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先后推出工作即时通、民行一点通等率先探索举措,为其他基层院提供了参考借鉴。
  四是以人为本、固本强基,推动立足长远的持续型发展。司法办案是检察工作的立检之本,但是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队伍来做,如果没有信息化应用、监督管理、检务保障的支撑,就如同翅膀受伤的小鸟,很难飞得高、飞得远。需要我们把自身建设、基础建设作为战略性任务,注重发展的循序渐进和工作的前后衔接,切实立足当前谋划发展、放眼长远固本强基,努力增进发展后劲和发展潜力。2018年,张家港市检察院在智慧检务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圆满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信息化应用做法也在全省网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如何立足办案谋发展?

  实现检察机关全面、持续、健康发展有很多途径,其中办案是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结合对上面两个问题的回答,围绕立足办案谋发展,具体需要达到三个效果。检察机关要赢得党委支持,积极争取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还是靠实际工作,让党委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价值,才算是真正赢得了支持,也就是靠有为来赢得有位。2018年年初,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了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多汇报多沟通,针对案件事实、情节、检察建议法律效力等方面说清说透,以办案为契机,让党委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支持全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的意见,人大也出台了相关决议和办法,这在江苏省县区院尚属首例,很好地通过办案赢得了支持。
  张军多次强调“要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一个产品的好坏,由消费者来进行判断。而检察产品的消费者、需求者狭义上为案件当事人、参与人,广义上则为全体公民。从产品观的角度,案件办理要做到不仅依法而且公正还要加强说理。比如一个案件法定刑是3年至7年,检察官根据案情提出4年至4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这其中就要有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对司法经验的应用体现、对法理情的综合考量,要通过说理来加强以案释法、通过说理来彰显公平正义。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为基层提供了范本参考,只有把说理工作做深做实,才能真正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张军深刻指出:“检察官要努力成为创造优质法治产品的工匠、能手乃至大师。”要通过办案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要通过办精品案件汇聚法治建设合力、引领法治进步。比如近期发生的“昆山龙哥”案,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积极履职引导侦查,适时发出检察通报,在公检两家协作配合、认真侦查审查后,从2018年8月27日事发立案到9月1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依据法律条文、立法精神、价值判断,作出了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决定,体现了办案的质量、效率以及司法的冷静、理性,这就是一个案例引领法治进步的典型事例。
  “办案可以办出好经验、好制度。”总之,立足办案是检察工作发展的最基本途径,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只有始终抓紧抓好办案这一关键点,才能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现在,在张家港市检察院,不仅入额院领导自觉带头办案成为常态,从办案中发现问题、广做调研、推动制度完善,也正成为领导办案的新目标。

(作者系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