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税收红利送人情的地税局长

  “君子之交淡如水。”朋友间在需要帮助时两肋插刀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将这种互帮互助建立在公权力与个人私利的交换上,友情就变味了。2018年5月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该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副厅级)、曾常年担任广州市辖区地方税务局局长的黄业生受贿案一审审理经过。黄业生用税收政策红利做人情,大搞涉税权钱交易,在利用公权力增进私人友谊的同时,借机中饱私囊。然而,就是这个他与朋友经营多年且自以为“双赢”的棋局,最终却落了个双双落入法网的结局。
  税收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赋税是政府机关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作为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就是征收税款,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来源。
  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税官,通过行使税收管理职权借机中饱私囊。本案主人公黄业生,就是这样一名税官。这名曾长期担任基层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一把手税官,把行使税务管理的职权作为生财之道,把税收政策当成与朋友进行感情投资的资本,想方设法帮助朋友享受税收政策红利,并借机敛财。在16年的时间里,黄业生通过为一些涉案企业单位开展代征代售印花税业务、经营场地租赁、税收征收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460余万元。

 

公家奖励金里的私人“奖励”

  黄业生常年在广州税务系统工作,1999年3月,他被任命为芳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开启自己的一把手税官之旅,后相继担任荔湾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4年10月,被任命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2015年1月退休。
  在黄业生任白云区地税局局长期间,当时白云区出台了一个印花税方面的政策,即允许返还50%左右的税款作为奖励金,以此吸纳外区企业到白云区来缴印花税。黄业生当时正好是负责白云区代售印花税业务的领导,自然就有人找上门来。黄业生于是就顺水推舟,在履行这一公务的过程中,借机开拓个人敛财“业务”。
  2008年的时候,一直在广州经商的向怀勤获悉这一政策,敏锐地发现了“商机”。向怀勤称,自己当时觉得在白云区开展印花税业务有利可图,就想托关系做这项业务。向怀勤有个姐夫叫管明星,与黄业生是老乡关系,两人早年相熟,于是向怀勤决定利用这层关系敲开代征印花税的财富之门。
  于是当年下半年的一天,向怀勤在管明星的引荐下,拜访了时任广州市白云区地税局局长的黄业生。在黄业生办公室,向怀勤详细咨询了解了印花税代征业务的相关情况。黄业生对向怀勤说:“白云区出台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吸纳外区企业到白云区来,且允许返还50%左右的税款作为奖励金。”
  向怀勤一听,当即表示自己有意在白云区开展印花税业务。当然,常年经商的向怀勤是个“懂规矩”的人,对黄业生的帮助,自己应该有所回报。于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他当即与黄业生订立君子协定,一旦做成业务,他愿意用代征返还奖励金10%的比例“奖励”黄业生。
  由于当时向怀勤还想在永平街道做印花税代征代售的业务,遂请黄业生帮忙将街道相关负责领导介绍给自己。后黄业生打电话给时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周正,说有家公司到永平街道开展代征印花税的业务,如果永平街道有需要的话可以介绍。因为当时永平街道也需要通过印花税业务增加财政收入,周正遂当即表示需要和欢迎。
  2008年12月,向怀勤找到周正。经过洽谈,双方同意由向怀勤负责联系相关企业到永平街道缴印花税,街道办事处按照税款总额50%作为返还奖励给向怀勤。
  同月,向怀勤与妻子共同注册成立广州领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德财务公司”)。不久后,根据永平街道办经济科的指引和相关要求,向怀勤提交了申请印花税许可证的相关资料,并由永平街道经济科代向同和税所和白云区地税局提交申请。2009年3月,经白云区地税局批准和同意,向领德财务公司出具了《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证》,而当时签字批准的人正是黄业生。
  2009年起,领德财务公司开始从事永平街道代征印花税业务。向怀勤回忆称,当时税款金额较大,数据较多,仅2009年至2012年四年就合计代征税款约4000万元人民币,奖励返还约2100万元人民币。收到奖励款后,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向怀勤逐一兑现了之前返还给黄业生的承诺,且每次均当年结清,从不拖欠。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向怀勤这么爽快地大把送钱给黄业生,当然是由于他从黄业生那儿尝到了甜头。拿黄业生自己的话来说,向怀勤之所以要送钱给自己,是因为自己当时是白云区地税局局长,向怀勤在白云区做印花税业务过程中,在地税方面的有关手续办理、人员的沟通协调等可以得到自己帮助和支持。
  这样,在2008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向怀勤通过在白云区做代征印花税业务,短短六年赚了2000多万元。而他为了感谢时任白云区地税局局长黄业生帮助自己开展业务,共送给黄业生人民币共计约227万元。然而,当时看似“双赢”的结果,最终却落了个双双落入法网的结局。黄业生因此在退休后落马,而向怀勤也因涉嫌行贿被移送审查起诉。

 

百万租金里的“兄弟情”

  赵欣是广州市邕化化工、森蒲纸业和广东南蒲纸业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欣与黄业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即已相识,在交往中相互信任,形成较好的关系。黄业生称赵欣自从认识自己以后,自己利用政府部门人脉资源,事无巨细地帮了赵欣很多忙,让赵欣在广州赚了不少钱。
  黄业生的话在赵欣那里得到了印证,赵欣称自己的三家公司每年纳税约700万元。由于自己与黄业生的这层关系,使得公司在税务方面得到了他的关照,公司在税务办理方面非常顺利,自己的公司在接受税务机关的查税过程中,也从没有遇到任何问题。赵欣认为,这是黄业生一直以来关心自己的结果,他发自内心地感激黄业生。
  不仅在税收方面帮忙,黄业生还在其他方面帮助赵欣。2000年左右,黄业生帮助赵欣协调租赁了海北村土地开印刷厂,赵欣以每亩人民币25万元共计人民币250万元租下了10亩地。2005年,赵欣用其女儿赵睿的名字与芳村海北村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在芳村海北村西286号租了一块地建办公楼。赵欣事后称,自己能租下这块地,也是因为当年其进海北村开厂房的时候,是黄业生带自己过来的,所以海北村的人很给黄业生面子,自己因此很顺利地租下海北村的那块地。
  事实上,不仅公司事宜,黄业生还在许多私人事务上帮助赵欣。卷宗记载,黄业生多次接受赵欣的请托,在其买房、租房及家属就业等方面帮了赵欣不少的忙。
  赵欣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感觉黄业生帮了自己这么多忙,自己应该予以回报。2009年左右,赵欣终于找到了一个回报黄业生的机会。当年,赵欣花费人民币1000万元左右在清远市清城区买了一间商铺四间写字楼,并由此揭开了一场百万元租金里的兄弟情序幕。
  赵欣是个善解人意的人,他知道黄业生是国家公务人员,不宜持有上述商铺,加之黄本人也担心留下把柄会被纪检部门查处,两人商量后,决定产权只登记在赵欣一个人名下,但赵欣按照双方间的君子协定定期付租金给黄业生。
  这样,在每个月收到租金后,赵欣都会将租金的一半通过银行汇款或支付现金的方式送给黄业生。经翻查资料,在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赵欣总共收取商铺租金人民币2007094.2元,按照两人间的约定,赵欣送给黄业生上述租金的一半,共计人民币1003547.1元。

 

乡情掩盖下的权钱交易

  管俊是广州市佳讯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讯咨询公司”)老总,2006年,管俊打听到黄业生与自己同为广东丰顺老乡。遂通过同乡会秘书杨新引荐,专程来到时任荔湾区地方税务局局长的黄业生办公室拜访。因为是老乡,管俊说话就比较直截了当,当场就向黄业生表达了其想在荔湾区做印花税业务的意愿。2007年起,在黄业生的介绍下,佳讯咨询公司遂在该区做起了印花税代征代售业务。
  印花税代征代售的业务需要垫资,在资金周转上是个瓶颈。2008年至2009年,佳讯咨询公司在白云区景泰街道引进印花税税源,至2009年6月,景泰街道已拖欠其公司1200多万元人民币的印花税返还奖励金。由于当时业务量大增,而流动资金都提前支付给了纳税企业,管俊的公司一度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
  为此,管俊再次请黄业生出面协调。2009年6月的一天,管俊来到黄业生办公室,请黄业生出面跟白云区财政局打下招呼,尽快把属于他的返还奖励款下拨到街道,好让他的公司尽早拿到奖励款项,继续开展印花税业务。黄业生问管俊白云区财政还有多少返还奖励金没有给他,管俊说有1200多万元人民币。
  因为是老乡,双方间沟通也比较随意。说到这儿,管俊干脆来了个顺水推舟,当场对黄业生表示自己可以拿出返还奖励金的5%即人民币61万多元给他,作为协调费用。
  口说无凭不能体现诚意,得有行动。过了几天,管俊从公司出纳那里拿了61万元的现金人民币,再次来到黄业生的办公室,将装有现金人民币的旅行袋放在了黄业生办公桌旁的地上。管俊的感情投资果然立竿见影,不久后,拖欠的返还奖励金陆续拨付到街道,街道立即汇入其公司的银行账户。
  不仅如此,因为是老乡,管俊还非常注重平常跟黄业生的感情联络。从2007年9月至2013年2月六年时间里,管俊每年的中秋节、春节都会雷打不动地“看望”黄业生,先后11次送给黄业生共计人民币约31万元的感谢费。
  “没有黄业生,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在这两个区做印花税的业务。加之黄业生作为区地税局局长权力很大,关系又广,自己也想通过与他搞好关系,将来能够得到他更多的关照。”管俊进一步补充说。

 

一把手监督须加强

  2017年5月10日,黄业生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本案犯罪事实,遂案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到2015年12月,被告人黄业生利用担任广州市芳村区、荔湾区、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广州领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开展代征代售印花税业务、经营场地租赁、税收征收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63.35471万元。
  2018年3月9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黄业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二、追缴被告人黄业生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63.3547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黄业生常年在一把手的位置上任职,其事后供述,自己在担任芳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荔湾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白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均是所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一把手意味着有很大的权力,然而权力毕竟是把双刃剑,行使得好会利国利民也利己,但如果不当行使权力,甚至剑走偏锋,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就容易走火入魔,甚至一发而不可收拾。本案给人们的第一个启示,就是一把手自身要洁身自好,管好自己的私人朋友圈,防止以权谋私。
  组织上把黄业生安排到税务局一把手的位置上,是希望他能秉公执法,为地方税收作出贡献。如果黄业生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如何为国家税收事业作贡献上,那将是一件国家、社会和个人共赢的局面。
  然而,黄业生最终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私欲贪念膨胀,在行使公权时过多顾及个人私利,将公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以致超越法律底线,沦为罪人。本案带给人们的第二个启示,就是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执法机关一把手监督,要建立行业或区域的轮岗交流制度,防止在一个地区和一个岗位任职时间久了,形成固定的朋友圈子,从而诱发熟人间的权钱交易。
  (除黄业生外,均为化名)

● 责任编辑:侯兆晓